遗言与“法宝”——辛亥留下了什么(2)
辛亥革命网 2013-07-14 00:00 来源:《同舟共进》2011年第8期 作者:杨天石 查看:
五、所有清政府与各国所立条约,所许各国权利及与各国所借国债,其事件成立于此宣言之后者,军政府概不承认。
六、外人有加助清政府以妨害国民军政府者,概以敌视。
七、外人如有接济清政府以可为战争用之物品者,一概搜获没收。
以上七条,前四条承认列强的既得权益,后三条防止革命发动之后,列强支持清政府。这七条方针后来虽有过某些改动,但始终是革命党人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
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迅速发布《刑赏令》,规定“伤害外人者斩”、“保护租界者赏”、“守护教堂者赏”等条。12日,军政府依照同盟会《对外宣言》的基本精神照会驻武昌各国领事,保证清政府此前与各国所订条约继续有效,赔款外债,继续承担,同时宣布保护在华外人财产。照会发出后,军政府又派人分访各国领事,要求承认革命军为交战团体。这些措施和政策,迅速发挥了使列强安心的作用。
在华外国使节和各国政府密切注视武昌动态。10月11日、12日,美国驻华代办卫理连续报告美国政府,“那里的外国人被认为是安全的,因为革命党人有意避免攻击外国人”。13日,美国国务卿诺克斯向塔夫脱总统报告说,这是“中国发生自太平天国革命以来最严重的叛乱。迄今外国人的利益一直受到悉心尊重,这就将这次革命与以前的革命区别开来,并表明了领导层的智慧,努力避免外国干涉的危险”。14日,美国国务院远东司司长兰斯福德?米勒提出五点政策建议,其中第三条为:“在中国各派之争中保持中立”,第四条为“反对各国单方面进行军事干涉”。
1911年10月,孙中山接见法国记者,声称此次革命专对满清,其思想、理论均来自西方文明,“无论立宪主义、自由主义,皆借取于英、法、义、美诸国”,不会发生外交上的“意外冲突”。(《驻美使馆书记生周本培报孙中山与法记者谈话记录》,《历史档案》1985年第1期)此后,他陆续访问美、英、法各国政界人士,争取理解和同情。11月16日,孙中山致电上海《民立报》,声称“已循途东归,自美徂欧,皆密晤要人,中立之约甚固”。
革命道路不会是笔直的,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以越坚决、越强硬为好。为了达到革命的总目标、长远目标,在某些时期、某些方面可以有某种妥协、让步,提出某些权宜性的政策。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之所以革命,重要目的在于救亡,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自主。他们在辛亥革命时期对列强做了某些让步,但推翻清廷,时移事迁之后,他们就逐渐提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以至反对帝国主义的口号。这说明,他们当初的对外政策是一种“权宜之计”,目的在于减少阻力,而不是革命派的软弱性的必然的本质流露。
1906年,革命派与改良派辩论时,梁启超曾经提出,民气如火,一旦进行,各地难免会发生闹教案、杀西人一类举动,列强就会出兵干涉,实行瓜分。一旦打起来,列强船坚炮利,中国人不可能和洋人相抗,其结果必然是四万万人被杀尽,至少也将沦为牛马。革命派则认为:当时的列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均势”,“互相牵制而莫敢先发”。如果革命仅限于国内问题,排满而不排外,或者,是一种“正当的排外”,“善守国际法”,列强将会保持局外中立。辛亥革命的事实证明,革命派的估计和分析是正确的。当然,他们不会也没有想到,列强在武力干涉之外,还会采取其他的干涉形式。
百年前的“统一战线”法宝
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哀悼死友,憎恶慈禧,又系情于被软禁的光绪,曾企图走上武装抗争道路:一是向外国借兵,一是在国内组织力量,发动起义,使光绪复辟,重回政治中枢。他最初寄望于两广地区的士绅和会党,后来则寄望于在两湖地区活动的唐才常。从上书、请愿发展为武装起义,康有为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走近了一大步。但康有为感念光绪知遇之恩,始终不愿和革命党人合作。唐才常的自立军起义失败后,康有为觉得武装起义的方式牺牲太大,“自是不敢言兵”,一心一意经营保皇会。
梁启超思想较康有为活跃,变迁也快。戊戌变法失败后,他的思想出现向民主共和发展的新趋向。曾联络部分同人与革命党人合作,从而赢得孙中山的好感。1900年,梁启超访问檀香山和美洲,孙中山热情地为他写信介绍。但梁启超求稳怕乱,对光绪余情难断,又受老师康有为的影响和控制,终于难以走上革命道路。他力图调和革命与改良、民主与“保皇”的矛盾。1902年,他创作小说《新中国未来记》,设想在中国建立“大中华民主国”,以光绪皇帝为第一任总统,然后逐渐从汉族中选举第二任总统。他把这种方式称为“名为保皇,实则革命”,认为这种方式易于实行,事半功倍。到檀香山后,当地兴中会会员受到影响,纷纷改换门庭,加入保皇会。继至美洲,保皇会也大为发展。檀香山和美洲都是孙中山的根据地,兴中会会员大批“变节”使孙中山大为恼火,立即撰文,大批“保皇”理论,力图消毒。
1900年,国内立宪运动兴起,海内外的改良派合流,逐渐掀起国会请愿运动。在这一运动中,逐渐形成以制定宪法、召开国会为主要诉求的立宪派。清政府一面镇压,一面顺应时势,允许各省成立咨议局。这样,国内的政治运动取得了部分合法性,立宪派士绅也取得了发表意见,参政、议政的平台。在这一情况下,部分革命党人遂与立宪派合作,表达政治诉求,藉咨议局掩护自身的活动。
权力从来是政治斗争的核心问题。1905年以后,清政府虽然下诏预备立宪,开始实行部分政治体制改革,但是,满洲贵族不想真正让出权力。1911年,清政府宣布成立皇族内阁,将权力更多、更紧地控制在皇族手里,同时加紧镇压国会请愿运动。这些举措激怒了立宪派,增强了部分开明官绅的离心倾向。他们中的部分人由于对清政府的绝望而同情甚至支持革命。这就为革命党与立宪派以及部分开明官绅的合作创造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