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时期“五族共和”论的思想渊源(5)
辛亥革命网 2013-08-16 00:00 来源:《经略》网刊第9期 作者:常安 查看:
如果说杨度划分五族国民能力的做法还多少有大汉族主义的同化少数民族情节的话,那么,其后立宪派成立的政闻社创社宣言《政温社宣言书》以及政温社主笔蒋智由的《变法后中国立国之大政策论》中,则与立宪派原来的宪政民族观更进一步,也愈来愈接近民国以后“五族共和”的宪政民族政策。在《变法后中国立国之大政策论》一文中,作者主张“于立宪之下,合汉满蒙诸民族皆有政治之权,建设东方一大民族之国家,以谋竞存于全地球列强之间是也”,整合国内各民族的策略,不是“一族为主各族为奴”,而应是“各族皆为主而非为奴”的新式的统一,所以可“以政治权分配于数个之民族,使人人皆有国家主权之一分,而视国家为已所有之物,则对于国家亲切之心日增,即对于民族憎怨之情日减”。[30]作者的这种“五族君宪”,基本上取消了一切限制条件,达到了各族人民作为中国公民的平等享有权利,可以说是一种平等、民主的宪政民族观,如果我们对比一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五条中“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的条款规定,即可发现,随着政治局势的发展,近代中国的仁人志士们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基本达成了“五族平等”的共识。
从近代中国民族建国主义的传入,到汉族单一建国论与五族建国论的政体选择,到立宪派与革命派关于排满问题的激烈论战,一直到最后从五族君宪到五族共和的演化,五族共和说这个清末民初重要的宪政学说的衍生过程,清楚地载明了近代中国的先哲们探求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之路进程。五族共和说的提出,并非某位政治人物民族观的突然转变,而是整个清末民初政治世界中宪政变迁的产物。
注释:
[1] 彭武麟、杨策:《中国近代民族关系史》,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 翁贺凯:《民族主义、民族建国与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主义》,郑大华、邹小站主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8页。
[3]《梁启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1664页。
[4] 彭武麟:“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近代国家转型与民族关系研究:以“五族共和”为中心”,《民族研究》,2009年第3期,第76页。
[5]《郑孝胥日记》,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482页。
[6]《原强》,《严复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页。
[7] 同上,第9-10页。
[8]《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梁启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458页。
[9]《新民说》,《梁启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656-657页。
[10]《论民族竞争之大势》,《梁启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887-893页。
[11] 雨尘子:《论世界经济竞争之大势》,《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第一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05页。
[12]《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第一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343页。
[13]《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第一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485页。
[14]《辛亥革命前十年之间论选》第一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348页。
[15]《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