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秋白的《声明》与国共两党的“分家”风波(3)
辛亥革命网 2011-05-16 00:00 来源:党史纵横 作者:杨天石 查看:
第七段中,瞿秋白通过所谓“感情问题”尖锐地批评了反共产派。他说:
再则此次纠纷中又有所谓感情问题,然以忠于革命,日谋所以发展革命者,即为国民党内一部分人所“深恶痛绝”(见《护党特刊》),此等情感不知其为革命的情感抑反革命的情感也。
同时,瞿秋白也批评了共产派文件中的词语不当之处。他说:
至于共产派之文字,往往有不雅驯之辞,致伤其他同志之感情,因而疑其无诚意,此则适足以见其为治于人之小人,殊无君子之度,共产派于此诚不能辞其咎,吾党中央全体会议当有以告诫之也。
瞿秋白长于辩论,他的这篇发言剖析有力,层次井然,令人有“语惊四座”、“声震屋瓦”之想。不过,他的“无产阶级独裁”的理论当时未必能令人理解并接受。
当日会议上发言的还有张继、谢持、沈定一、傅汝霖、丁惟汾、覃政等人,仍然不能作出结论。
国民党中央发布《训令》
国民党中央全体会议不能取得一致意见,但是,同日举行的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却顺利作出了结论。
政治委员会的参加者是孙中山、胡汉民、廖仲恺、瞿秋白、伍朝枢、鲍罗廷等6人。左派占优势,因此,会议通过《国民党内之共产派问题》和《国民党与世界革命运动之联络问题》两项决议草案,为解决“弹劾”案定了基调。
21日,国民党中央全体会议,胡汉民任主席。原来“弹劾”共产派的监察委员只有张继一人出席,形单影独,他表示愿将“弹劾”案暂时挂起来,“全为悬案”。会上,汪精卫宣读了没有参加会议的监察委员李石曾的来函:“两党既已合作如前,万不宜分裂于后。”胡汉民称:“这次党内纠纷主要原因,即在发现《团刊》之后,情感愈形险恶。但细察《团刊》内容,用语不当处固多,而内容确无其他恶意,不能即认为是一个有阴谋的党团。”[7]会议决定接受政治委员会的两项议案。会后,国民党中央根据两项议案的精神对全体党员发布《训令》,内称:
中国共产党员之加入本党,其事远在改组以前,溯其加入之原因,在于灼知中国今日军阀与帝国主义勾结之现状,非国民革命无由打破,而国民革命,惟本党负有历史的使命,非加入本党无由为国民革命而尽力。且当国民革命时代,一心一德,惟本党主义之是从。其原有之共产主义固不因之抛弃,而鉴于时势之关系,初不遽求其实现,故与本党主义亦无所冲突。
又称:
本党为代表国内各阶级之利益而奋斗,而中国共产党则于各阶级中之无产阶级特别注意,以代表其利益。无产阶级在国民中为大多数,加以特别注意,本于党之主义精神无所违反。
以上云云,鲜明地维护国共合作,显然接受了瞿秋白发言中的有关思想。但是,关于中共在国民党内建立“党团”问题,《训令》则未能采纳瞿秋白的观点。《训令》称:
凡属本党党员,不容有党团作用。共产派之在党内者,前此亦并无党团作用。……今中国共产党与本党同为革命组织,对于现时中国之政见又尽相同,故决不能发生党团作用,而加入本党之共产派既服从本党之主义,更不致有党团作用。……同志平日相与戮力,其精神之浃洽,不外于理智之互浚与感情之相符,而此等之秘密行为,实足为感情隔膜之导因。
但是,《训令》也并未要求共产党取消所建“党团”,只表示,希望了解与国民党有关的共产党方面的秘密。《训令》称:
倘使中国共产党关于此等之讨论及决议,使本党得以与闻,则本党敢信党内共产派所被党团作用之嫌疑,必无从发生。
《训令》表示,国民党并不反对党员中不同思想派别在“学理上之讨论”,只希望通过讨论,“求其殊途而同归于革命”。《训令》对共产派和“反共产派”都作了某种批评。《训令》称:
至于共产派之文字著作,语句之间,每有不逊。辞不驯邪,则伤感情,实有可责备者,而诸党员之反对共产派者,往往激昂过甚,逸于常轨。此皆所谓意气用事,本会于此不能不申以告诫。[8]
这段话,也显然采纳了瞿秋白发言中的有关思想。
至此,监察委员弹劾案暂告结束,国共合作得以继续维持。
孙中山激愤表示:“自己去加入共产党”
风波暂时平息了。8月30日孙中山在会议闭幕上讲话。他宣布开除冯自由的党籍,并严厉指出“那些反对共产派的人,根本不懂得我们的主义。”“民主主义与共产主义没有任何根本区别,区别仅仅在于实现的方法。”又说:“民生主义和共产主义从原则上是一致的,所以我们决定容共。从现在起,如果谁再说我们的民生主义不是共产主义,那就意味着该同志的‘民生主义’与我们的民生主义不同。”他并愤而表示:“如果所有的国民党员都这样,我就抛开国民党,自己去加入共产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