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手工业经济中的政府行为(2)
辛亥革命网 2011-05-15 00:00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第37卷第6期 作者:彭南生 查看:
传统手工业受到的双重冲击给晚清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手工业者的大量失业。使农民生活更加贫困。城市人口急剧增加。本已动荡不定的社会更加危机四伏。一部分失业人口前往城市谋生。造成城市人口的过快增长。以上海为例。据邹依仁研究。1852年所谓“华界”人数为54万余人。而到1910年。上海总人口约增至125万人(包括公共租界、法租界中的外国侨民约14500人)。华人增加了近70万人。靠人口自然增长率是不可能增加得这样快的。广州人口1891年约为180万。到20世纪初达240万。流入北京谋生的手工业者。芸芸众生。“约分两途:一曰食力。西人所谓工也。一曰食技。西人所谓艺也。食力之中。以当家人、车夫、水夫及瓦作、小工四项为大宗;食技之人。以木匠、瓦匠人数为最多。此外尚有各种手艺之人。统计其数。亦不下数十万。皆系客民。并非土著”。其它区域经济中心城市也面临着相同的人口增加形势。因此。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无业“游民”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革命形势的发展更使清朝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惶恐不安。“无业游民生计日绌。苟不早为之计。则民不聊生。人心思变。更何堪设想。今欲地方安静。必先为若辈筹其生路。然后继以峻法。使之进有所图。退有所畏。善后之策。如斯而已”。因此。谋求稳定封建统治的善后之策乃是晚清手工业政策出台的主要动机。
二、清政府对手工业的改良和提倡
晚清政府为恢复和振兴传统手工业。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点做法:
1.鼓励学习和推广外国和本国其它地区的先进技术。改良中国传统手工业原料作物的种植及产品制造工艺。蚕丝为中国传统手工业大宗出口商品。质地以浙江杭州、嘉兴、湖州三府最优。太平天国战争后。清朝各地方官积极倡导民间种植浙桑、仿造湖丝。江苏丹阳“兵燹后。闲田既多。大吏采湖桑教民栽种。不十年桑阴遍野。丝亦渐纯。受获利以十数万计。”1882年。安徽婺源“左公(宗棠)从潘太守之请。捐廉市嘉兴桑秧十万株。运解婺源种植。”1874年。湖北武昌“署知县宗景藩捐廉俸。于浙江买鲁桑万株。分给各乡。叶圆厚而多津。民间呼为宗公桑。”1880年河南省设立了蚕桑总局。次年委派采办蚕桑织具委员姚傅俊亲赴浙江。陆续聘请“机匠5名、料房匠2名、牵经匠1名、理线匠1名、大红染匠1名、经纬染匠2名、绸绉染匠2名。并置机3张、经纬3对。”χλ蚕桑总局专门制定了《浙匠豫徒各条规》。对认真教授的浙匠和刻苦学习的工徒给予重奖。如织造宁绸线绉缎匹的工匠。每教成一合格幼徒。各奖银20两。织造湖绉线缎的工匠。每授一合格幼徒赏银14两。织造经纬、牵经引经的工匠。每培养幼徒一名。分别奖银10两。幼徒在学徒期内。每月能织捻线缎、湖绉线绉20丈、或织宁绸缎匹蟒袍12丈者。各赏钱400文。多织递加。广西于1888年在省城桂林、梧州府城开设机房。每坊聘请广东机匠3名。教民学织。“群相仿效。到坊学习。坊间人满。织纺所成绸匹、丝线不亚于广东”。1889年。台湾巡抚刘铭传“委云林知县李联奎等赴江浙安徽各省。搜集蚕丝之种。及其栽饲之法。编印成书。颁与人民。大为奖励。又购棉子。通饬厅县晓谕农家播种。”福建省则于1890年设立福州织布局。“招集织徒。市购织具。量给火食。限以三个月学成。领机归织。数月之后。每徒每月率能织布20余匹。……城乡多仿照办理。每年约出布40余万匹。穷民执业。赖以资生。”清政府从减免赋税方面对各地推广和改良手工业的做法予以支持。如1891年。免去广西新出绸匹出境税厘。次年又批准福建“土布进口免其再征税厘。其运售出口土布。减为四折征收。”
一些地方机构还比较重视手工工具的更新。1906年8月。苏省商务总局为劝谕民间仿造织布木机专门发出照会。1903年。江南劝业机器工艺总局从日本购回两部织布木机。“此机价值之廉。织布之速。用力之省。远胜旧日之机”。1906年8月。苏省商务总局为劝谕民间仿造该机。专门发出照会。并将该机图样一千份分发两江各府、州、县。要求各地商会“劝谕各商民仿造传习。以开风气。而厚民生”。各地商会组织为推广改良手工工具的使用不遗余力。天津商务总会曾于1910年专门致函高阳商务分会。希望他们推广使用天津九诚铜铁厂张国珍自制织布铁轮机。顺德商务分会于1902年从天津购回美商胜家公司手摇缝机、日商田村洋行轧棉、弹棉、纺纱、织布等机30余架。“于郡市择地摆列。布告织纺村民来郡参观。并授以用机各法。以期改良进步。仿效推行。继而任县、巨鹿以及邻村各属。仿造者有之。贩卖者有之。借兹风气渐开。”
清政府商部成立以后。注重学习外国先进经验。1906年。商部派郑世璜赴印度、锡兰考察茶务。郑世璜根据印锡“气候之暖热、播种之浅深、剪割之疏密、采摘之老嫩、烘焙之燥湿、碾压之轻重、装载之松紧”等方面的经验。写成了《印锡种茶制茶》一书。提出设机器厂、立大小公司、固结团体等技术与管理方法。以改良中国茶业墨守成规、厂号奇零、商情涣散、作伪搀杂等弊端。商部十分重视这次考察。并为此专门札文全国各大商会。阐明“中国土货出口。茶为大宗。近年来印度、锡兰等处。茶业日益精进。而华茶日益败坏。若不急为整顿。则华茶之美势将湮没”的严峻局面。要求各地商会“转饬各茶商。迅即设法改良”。1906年底。商部与工部合组而成的农工商部也曾为提高茶叶质量。保护国际市场。札饬各商会“传知茶叶各董。认真整顿”。“以冀销场畅旺。挽回华茶利权”。农工商部对驻外商务随员的调查和建议也十分重视。1907年。农工商部转发了驻德商务随员莫镇疆来禀。总结了日本经验。指出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于茶之品质、树艺、制炼。政府奖励备至。学者研究至勤。而商人立会社、聘技师、聚集众品、比较评定。务投外国人之所好。与饮茶者之所宜。又于出口各海岸设立试验所。俾求者应者得公同试验。昭示无疑”。要求各商务总会“转知各分会一体遵照”。1908年。农工商部又转发驻英商务委员周凤岗的条陈。建议“江浙两省素来业丝富商。招集股本。择出丝最多地方创设机器纺织公司。一面遴选智巧机匠一二十人。赴法、意、日三国学习此项工艺。三五年后。规模初立。逐渐推广”。要求各地商会“传知各商民存备参考。并行知各分会一体知照”。
针对20世纪初年草帽辫出口锐减的情形。农工商部于1908年1月和9月先后札文全国各商务总会。说明“中国出口土货。草帽辫夙为大宗。不宜取巧弊混。自蹙生机。…该商人等应力事讲求。推广销路。勿得嗜尺寸微利。致失信用。”并要求各省商会转饬该项商人“遵照常规办理。其不合常规者。务即设法禁止。勿令装运出口。以保利权”。1911年4月。农工商部又转发了驻德商务随员水钧韶关于草帽辫外销锐减情形的调查及其改良建议。要求各“商务总会传知各商遵照”。
清政府也非常重视棉花种植及棉纺织产品的改良。1908年2月。光绪帝发布上谕。奖励种植章程。颁行各省。由各督抚等督率认真提倡。设法改良。农工商部迅速札饬各驻外使馆商务随员。“将该国棉花种植及织造纱布。悉心查考。绘图贴说。详细报部。所有该国棉花种子。一并寄部试验”。并要求各省先行试办。1911年4月。清政府农工商部发布《奖励棉业章程》。奖励棉花改良品种的种植和棉纺织工具的改进。规定棉花“确系改良种法。收成丰足。棉质洁白坚韧。能纺细纱者”。予以奖励;“凡新式轧花机及弹棉、纺纱、织布各项手机。或将本地改良之棉花、纱布运销外省。所有经过各关卡应如何优加体恤之处。由部咨明税务处办理。”“如有能仿造轧花、弹棉、纺纱、织布各项手机。运用灵便。不逊外洋者。验明确实。一律酌给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