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伦”说与和谐文化建设
辛亥革命网 2011-04-21 00:00 来源:学习月刊 大家思考 作者:冯天瑜 查看:
保持民主与权威之间的适度张力,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之一,这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伦理问题。中华文化为解决此难题提供了有益的资源,这集中体现在“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说所昭示的人际间良性双向互济关系的理念。
人们习惯于将“三纲”说与“五伦”说并列论之,一概列入“专制纲常”,在“旧礼教”名下加以抛弃。其实,二者虽然都是宗法制度的产物、宗法观念的表现,有相通性,但二者又颇相差异,不宜笼统处置,而应当予以分梳,区别对待。
一
近20年来,“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人注意的焦点,但其认识主要集中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上。然而,人类要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除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外,还必须追寻人与自我、人与社会协和共存的境界,求得人际关系的健全发展。东亚智慧提供的互动共济的人伦理念在这一领域尤其值得借鉴。
阴阳彼此依存、相互为用的观念,是中国哲学的精髓,表现在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关系上,是发扬“仁者爱人”、“交相利,兼相爱”精神,以达成人际间的双向互助式和谐共处。
中华人伦观,尤其值得今人借鉴的是肯认尊卑、男女、长幼间双向互敬关系的“五伦”思想。“五伦”又称“五常”,原指宗法社会中的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五组关系,但又可放大,如君臣关系可泛指上下级关系,朋友关系可包括同事关系。中国传统伦理对这些关系的界定,有单向独断论和双向协调论两种。前者以“三纲”说为代表,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认定尊者、长者拥有绝对权威和支配地位,卑者、幼者惟有屈从的义务。这种单向独断论的绝对主义伦理观念构成专制政治的伦理基础,是现代化进程应予扬弃的东西。后者的代表性表述则是“五伦”说,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其间包含着人际间的温情、理解和信任,而且是相对性的、双向性的要求。如以君臣一伦而言,“五伦说”便对君与臣两方面都提出要求,如孟子所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上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梁启超慧眼卓识,将“五伦”的精义称之“相人偶”,也即人际间对偶关系的相敬互助。梁启超指出,五伦全成立于相互对等关系之上,实即“相人偶”的五种方式。故《礼运》从五之偶方之,亦谓之“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人格先从直接交涉者体验起,同情心先从最亲近者发动起,是之谓伦理。
这种对人际间在权利与义务两方面提出双向互助性要求,以形成较为和谐的人伦关系,在利益驱动的现代社会尤其显得宝贵与急需。东亚国家、地区20世纪下半叶创造经济奇迹,除利用最新科技成就、借用西方市场经济的竞争与激励机制以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东亚伦理的人际和谐精神得到现代式发挥,将企业和社会组合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命运共同体”,使管理者与劳作者在“和”的精神凝聚之下,形成长久、牢固的“合力”,而不是短暂的利用关系。这正是对东亚和合精义的创造性发挥,暗合了孟子的名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也暗合了荀子的名论——“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