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外交重要政策(2)
辛亥革命网 2013-02-10 00:00 来源:外交部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作者:外交部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查看:
8. 势力范围
即各列强在中国享有特权地位和独占的经济利益的地区。这些地区仍为中国领土,但列强已在为日后瓜分中国做准备。1898年2月,总理衙门同英国公使通过交换照会同意长江沿岸不割让或租与他国。实际上,这就是清政府对英国以长江流域为其势力范围的默认。随后英国方面与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修建铁路的合同,巩固了它在长江流域的地位。3月6日,中德两国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不仅把胶州湾作为租借地交给德国,而且把在山东修建铁路举办矿务的权利也给予德国。清政府还同意如果将来山东需要外援,要先使用德国的商人、资本和设备。这样,德国就把山东作为自己的势力范围。其他国家也纷起效尤,争夺势力范围。东三省成了俄国的势力范围;云南、广西和广东等省成为法国的势力范围;福建成了日本的势力范围。
9. 租借地
在一定的期限内,中国租借给外国的土地。租借地的主权仍在中国,而承租国得到的是某些管辖权。1898年,列强纷纷从清政府手里得到租借地。德国得到胶澳租借地,为期99年;俄国得到旅大租借地为期25年;法国得到广州湾租借地,为期99年;英国得到威海卫租借地,为期25年和九龙新界地区,为期99年。名义上是租,任何租地条约中都没有规定应付中国政府的租金。租地条约中明确规定了中国对租借地的主权或规定承租国只有管辖权。但实际上列强都漠视中国主权的存在。租借地往往是由列强派军舰先行占领,然后才商谈租借事宜。列强间还随意转让租借地。如日俄战争后,未经清政府允许,俄国通过《朴资茅斯条约》把旅大租借地转手给日本。1914年,日本对德国宣战后,也是把胶州湾当成德国的领土而加以攻击并占据的。1919年召开的巴黎和会竟完全无视中国的主权,同意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益。
10. 租界
外国人在中国通商口岸里租得的区域,用于居住和从事各项工作。它开始于1845年在上海建立的英租界。建立租界在殖民主义者看来是打开中国门户的重要一步,而在清政府看来,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外国人的限制。随着通商口岸的增加,租界也不断地增加。其中有几国共管的租界,称为公共租界,也有由一个国家独管的租界。到清末为止,设有外国租界的城市有:上海、厦门、长沙、天津、汉口、广州、镇江、福州、芜湖、九江、重庆、沙市、杭州、苏州等。租界内的管辖权或属于承租国的领事,或属于纳税外国人所选出来的机构如工部局。租界虽是中国的土地,但中国的军队巡警不得进入租界,中国法院的判决在租界内不能执行。
11. 清末战争赔款
英国1842年迫使在其发动的鸦片战争中被打败的清政府赔款2100万元。这成了列强掠夺中国的一种方式。以后,列强又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日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连连败北的清政府只好在条约中分别付出1600万两、23000万两和45000万两巨额赔款。若加上像《烟台条约》这样小笔的、有约或无约的赔偿,清末对外赔款总数达96600多万两白银。
12. 片面最惠国待遇
1842年中英订立《虎门条约》,单方面地允诺英国可以“一体均沾”中国今后给予其他国家的权益。后来各列强同中国签订的条约都包括这个条款。结果,任何一国所获得的任何特权,其他国家都能享受。这项待遇不仅应用于经济领域,而且涉及到政治等其他领域。
13. 领事裁判权
外国人在旧中国曾享受的司法特权。领事裁判权的规定在中国最初出现于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4年的中美《望厦条约》和1858年的中英《天津条约》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基本内容如下①凡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的案件,不论是民事或刑事,统一由其所属国领事按照其本国的法律审理;②不同国籍外国人之间发生的案件,由被告国领事审理,中国官员不得过问③中外案件,若外国人为被告,由被告人所属国领事审理,若中国人为被告,由中国官员审理。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又进一步规定在中外交涉案件中,原告国官员可到承审处进行观审,如认为办理不妥,可以提出讨论。在实行过程中,清朝地方官往往放弃观审权。这条规定成为外国领事官员扩大干涉中国司法的依据,他们便可插手中国人为被告的案件。中英《天津条约》还规定中外案件可以采用会审的方法,这主要应用于租界内中国人为被告的情况,由租界警察送交当地中国官员处理,并请领事会审。所以为此在上海、天津等地的租界设有会审公堂。领事裁判权的规定不仅造成中国领土上所应用法律的混乱,更重要的是侵害了中国的主权在司法实施上的体现。
14. 协定关税
1842年《南京条约》规定,对于进出中国的货物要“秉公议定”关税。1843年,中英双方就根据这个规定决定了关税率,基本为5%。这个税率远远低于其他国家的关税税率。协定关税对中国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一,税率过低,影响国民收入。二,税则对原料、日用必需品和奢侈品等不加区别。这样对原料和机械的输入得不到鼓励,而对奢侈品的输入也毫无限制。三,对某些商品征收关税太低。这样,外商就可以向我国市场大量倾销其成品,而国货由于逢关抽税、遇卡抽厘而价格太高,无法同外货竞争。这种状况造成民族工业发展十分艰难。四,不合理的税则也是造成中国外贸长期入超的原因。结果金钱源源外流,对国家财政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