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兼读章培余烈士遗文(4)
辛亥革命网 2011-05-25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袁剑平 查看:
烈士的论点也符合孙中山先生所言:“君主政权,系一人之主权,不听民意,故违公理,种种政策,莫不由一己之私,行一己之乐,不理民事,故此不能确立于世界”②
五、斯民天然之特权,非君主所能夺之也,实由其甘自放弃不克自主耳,烈士精辟的指出“有共和之国民,才能有共和之政权”。下面又用二个排比句强调:“有足以造就完全共和之国民而后有圆满无缺共和之政体;夫苟共和之政体圆满无缺,而民生之机关亦必于是圆满无缺矣。”
烈士的论点和孙中山先生的演说是一致的③:“仆此解职。即愿为一人民事业之发起人。盖吾人为自由民,而自由民之事业甚多。且吾人困顿于专制政体之下,人格之丧失之久,从而规复之,需力绝钜,为时亦必多。仆不敏,请担任之。”孙中山先生甘愿放弃大总统的位置欣然到民众中做发展民生的各项具体事情,足见先生能把民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没有丝豪的贪恋权利之心,因为孙中山先生能身体力行他所倡导的民生主义,使得国民党虽成立最晚又没有运动选民,但在85个政党参加的议会选举中占得多数。孙先生深知我国国民困顿于专制体制下,已经丧失自己做主的人格太久了,为使国民恢复自己做主的人格“需力绝钜”。烈士追随孙先生的主张,在论文中毫不留情的批判了历代君王的愚民政策,尖锐地指出历代君王把神圣不可侵犯之“民”称作“羣黎”(相聚成伙的人);称作“黔首”——老百姓,黔为黑色;称作“苍生”。这些称呼都是贬低“民众”的意思,使“民众”不知道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利,一代代的逐渐放弃了天然的神圣的权利,更不要说自己做主去实现自己的生存权利了!
六、阐述了以上五方面后,达到了本文的高潮,烈士用极简洁的语言解释民生主义的本质,在于“民之克自为生”的道理,烈士指出自有人类生存以来,如果“民”只知道依赖于专制权贵,必然会产生专制的国家体制;当“民”不依附于专制权贵,懂得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必然要求建立共和体制,所以共和的原动力在于“民”。烈士强调了民生主义所包含的人人参于政治的内容,响亮地提出民实为促进共和之原动力。
烈士的论点在孙中山先生的演讲④中也能找到根据:“革命党为国民之先觉,奔走呼号,而国民甚少应之者。故民国不能成功。国民实不能辞其责”。梁启超先生1921.10.10在天津学界双十国庆十周年会上的演讲也指出:“政治这样东西,不是一件矿物,也不是一个鬼神,离却人没有政治,造政治的横竖不过是人。所以人民对于政治,要他好他便好了,随他坏他便坏了。须知十年来的坏政治,大半是由人民纵坏。”这些演讲都说明只有全国人民都懂得行使民主权利,抒发自己的政治主张。才能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体,才能发展好“民生”。所以“民生主义”不仅仅是发展经济和实业,它需要良好的共和国体作支撑,否则就会造成经济越发展,社会问题越多的弊病。本文可贵之处在于道出了民生主义是在民主和民权的基础上得以发展并且相互促进的真諦。
七、最后,烈士大胆地提出一个思考——国民中有一半以上的人懂得民生主义,才能建成真正发展“民生”的共和国体。所以我们应扩大民生思想的宣传。如果人人都能把生来平等的生存权利自己掌握着,不依赖于别人,也不受别人的干涉,更不受别人的强行控制。那么,“极其为生能力必能达于圆满无缺之域”。民生的实力存在于共和国体之中,今共和初建民气方扬,我国民能出其力以造时势,即不难充其力以竞生存,迎其机而导之,浚其源而开之,因其利而扩张之,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振兴、一定会复兴。
《民生说》传递出烈士对新建的共和国体的美好憧憬,共和国体是支持“民生”的基石,因为共和国体是倡导民权和民主的国体,是倡导人人“克自为生”的国体,所以经济越发展,越能促进社会道德的良性循环,以社会道德的力量指导和推进国家体制去解决经济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尤其是贫富不均问题;反之,封建专制国体,“惟以一人之利害为斯民生殺之理由”,经济越发展,反而越促进社会道德的恶性循环,加重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