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的通俗化——“新”三字经与辛亥革命(3)
辛亥革命网 2011-08-17 00: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瞿骏 查看:
这些“新”三字经从表面上看说的是历史、说的是时事、说的是时务,但从它的遣词造句、褒贬分野和情感趋向上看,实际上说的是对西方的倾慕、富强的好处、改革的必要与进化的公理。正是在这些要素支撑下现代国家成为了人心中新的至高存在。她超越了天命,越过了皇权,动摇了已传承数千年的礼乐制度,对清廷统治的合法性打击尤大。
从富强思想到排满之声
正如《猛回头》中的文明种所说:
“国民教育”四字。换言之即是国家主义。不论做君的,做官的,做百姓的,都要时时刻刻以替国家出力为心,不可仅顾一己。倘若做皇帝的,做官府的,实于国家不利,做百姓的即要行那国民的权利,把那皇帝官府杀了,另建一个好好的政府,这才算尽了国民的责任。
这样的观念在各类“新”三字经、白话小说、时调唱歌中会变化出种种形象的比喻:有将国家比作一只船。皇帝是舵工,官府是水手,百姓是出资本的东家,船若不好,不但舵工水手要着急,东家越加要着急。倘若舵工水手不能办事,东家一定要把这些舵工水手换了,另用一班人,断没有袖手旁观,不管那船的好坏,任那舵工、水手胡乱行驶的道理。
有说国家是公产,不是皇帝一家的产业。有人侵占我的国家,即是侵占我的产业;有人盗卖我的国家,即是盗卖我的产业,一定要奋起反抗,保护产业。
有说照卢梭《民约论》(又译《社会契约论》)讲起来,先有人民,渐渐合并遂成国家。因此国家如公司,国民如股东,皇帝如总办,官员如司事。总办、司事都要尽心为股东出力。司事有不是处,总办应治他的罪。总办有亏负公司的事,做司事的应告知股东,另换一个。倘与总办联手作弊,各股东有纠正总办、司事的权力。如股东听任他们胡为,是放弃了股东的责任,失了做股东的资格。
在清末,外人横行,利权流失,国穷民困,瓜分阴影日重的当口,这些比喻越深入人心,时人对清廷统治的质疑也就越大。像萨孟武看了洋人因叫卖影响午睡、就开枪射死小贩的新闻后就说:“我该时痛恨洋人极了,因为痛恨洋人,渐能知道中国贫弱。因知中国贫弱,就赞成推倒满清。”
郭沫若在自传中则说:“中国的不富不强就因为清政府存在,只要把清政府一推翻了,中国便立地可以由第四等的弱国一跃而成为世界第一等的国家。这是支配着当时青年脑中的最有力的中心思想。”刘文典在1920年反思往事时也说当时曾天真地以为:“中国贫弱到这样,全怪那些满洲人作祟,若是把满洲人杀尽了,国家自然而然就好起来了,政治自然也清明了,生计自然也充裕了,内忧外患自然都没有了。”
正是有了清廷不适合于建设现代国家,所以要推而倒之的思想预设,满人原已被淡忘于二百余年绵长时光中的“嘉定三屠”、“扬州十日”等“血污原罪”才被重新提起和放大。也正是有了中国要顺应时代潮流,进化为世界强国,不再落后挨打的迫切愿望,清廷的“预备立宪”才显得太过缓慢,不可等待,甚至因中央收权而被不少人指做彻底的骗局,其实很多时人不是不知道他们所艳羡的“由岛夷而变强国”的日本,就是通过强力中央集权的方式来推进其现代化的。由此,富强思潮与排满之声在辛亥前几年会合一处。共和、革命、民权、民主等概念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正当性而被接受。
与之相对照,帝王、奴隶、专制、鞑子等字眼则变为一个又一个恶谥加诸于清廷,由此才有了辛亥年八月的“文字收功日,全球革命潮”。在这“革命潮”中又一些“新”三字经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