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论(辛亥百年祭)(2)

辛亥革命网 2011-08-25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周剑铭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社稷即国家,封建即政府。土地和封土建制,构成中国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 土地作为最主要的“财富”,通过控制土地而控制人,实

  二、中国封建社会的封建本质

  在学术上,第一个对中国封建政治制度的性质和演化进行专门论说的,是唐代的柳宗元(773——819年),这种学术专业性,首先表现在他的“封建论”中自觉的学术态度和学术方法上:“有初为近,……不初,无以有封建。”他区别政治制度上的人为行为和社会必然性发展,知道论证的前提是论证者无法直接追问的:“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这里的“初”,是社会人类学原理上的前提,如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 1818~1881)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所论的情况,而“有初为近”,就是可考的政治制度的历史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特点,来自荀子的“假物以为用”的人类社会学观点:“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紶、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故泽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鱼,农夫不斲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故虎豹为猛矣,然君子剥而用之。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莫不尽其美,致其用,上以饰贤良,下以养百姓而安乐之,夫是之谓大神”。“假物为用”的“中国”,是一个人类中心的社会理念,甚至可以说,隐含的人类中心观点,与现代人认为最隐密的“人择原理”(Anthropic Principle)具有某种相同性。“中国得而用之”所指的“中国”,已经包含有人类社会这样一种最底层意义,因此,荀子的观点不同人类或人类精神先于世界,这样的神性绝对性。这里隐含着中国文化中的一个核心原则——人性自主,这与西方主流文化中人是被创造的理念完全不同,“假物为用”意味着人与自然环境的区别和一致,“假物为用”的“中国”是历史的文化进程,这与中国文化中的人文基本理念是一致的。

  在这个基础上,柳宗元提出:“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 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假物必争”这种推演,是否在理论上具有一致性,至少和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区别特征有关系,本文暂不作论,但柳宗元所说“非圣人意也”,却是有深见的,因为与“圣人意”相对的“势”,是他主要的论点、论据,由此才能间接证明,郡县制也是“势”。这种“势”是什么,从柳宗元的推演中,我们只能大概知道,“势”指当时的形势、情势,即社会或政治的现实,本文理解为现代学术理论中最具理论色彩的两个概念:“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以期通过从对中国封建这一概念的研究,达到对这两个概念的真正理解。

  我们应注意,在荀子“假物为用” 的理论中,引用了诗经(周颂•天作):“诗曰:‘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此之谓也。”(荀子•王制篇),这就明确了一个主题,人类对“天作”自然土地的使用是一种王化之功,而且诗曰:“彼徂矣,岐有夷之行,子孙保之”,就是中国文化作为“文化”整合最基本的表现,不仅把自然土地的性质人文化了、社会化了,而且政治化了。“民以食为天,国以农为本”,成为最基本的社会意识形态。

  “王”在中国文化中具有特别的意义,“天下归之之谓王。”(荀子•王霸),社会与自然和谐的统一,才是“王”“天下”,所以,“王”与“天下”互释。从现代观念上看,“天下”就是的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整合的高级文化概念,人与自然环境的同一性由王化实现,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是一致的,与征服自然不同,也与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占有土地和人民的“霸”相对立,“以力假人者霸”(孟子),所以,“王”与“霸”这两者,不仅是政治斗争策略的不同,也包含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对立的区别。在中文语境中,“文化”是“人化”或学术上的人类化,中国古代学者虽然没有明确的“社会”概念,但有明确的人与环境的双向关系意识。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不仅重视人自身的内在性,同样重视人与物之间的相互化成关系:“以观人文,化成天下”,就是从人性观点看世界。从荀子观点看,(人)“假物为用”而为社会(“中国”),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人类学的基本观点,对于今天的人类生存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更具重要意义。

  相比较之下,在西方,“文化”一词,源于“耕耘”(Culture),重视的是人与土地的操作关系,这种认识以后由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成功地解释为,经过个人的劳动产生的占有权:“洛克认为,世俗社会的形成的前提,是上帝把他所创造的地上之物(神权地)赋予了人,这就是洛克理论中的自然状态,即圣经表达的上帝对所有人的立约,所有财产共有也就无所谓有财产,但人类用自已的劳动形成了世俗生活的私人财产占有性(权利),…… 洛克的这种劳动权利论完全不同于劳动价值论,他实际上得到了具体劳动的个人性与财产私人占有性一致的重要思想,就是说,劳动是人类自己的世俗社会形成的动因……洛克的贡献,就是强调了世俗的权利唯一的是财产所有权,……他的契约就基本上建立在财产权利的意义上,…… 洛克把契约精神真正地引入到国家与政府的本质性之中,对政府权力的服从,就是对私人财产关系的合法性服从,政府的合法性也就是基于这一点,洛克强调议会主权,也就是强调议会的承诺性:保护私有财产最有效、最适合的政府形式,是由民选的议会、掌握最高权力的宪政政府。…… 洛克给了我们一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分别,财产权利的世俗社会与契约政府相区别,只要财产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性质不发生改变,政府的危机就不是社会革命,……”(周剑铭:中国思想与法哲学——社会制度文化论)这实际就是西方私有制起源的文化人类学观点,这种观念导致西方主流的契约政府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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