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论(辛亥百年祭)(3)

辛亥革命网 2011-08-25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周剑铭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社稷即国家,封建即政府。土地和封土建制,构成中国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 土地作为最主要的“财富”,通过控制土地而控制人,实

  与西方的国家和政府的起源不同,文化观念的国家和帝制官僚体系的政府的整合,成为中国封建的本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土地和耕耘作为人的社会性的实现,而被赋予了文化意义的,耕种的土地和人民比疆域(领土)更具有“国”的意义,中国民俗文化中的土神和谷神称为社稷,所以,社稷即国家。“天下”的大文化理念与原初自然神的观念整合,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中是一致的,“又加惠于诸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左传·僖公四年),“国君死社稷”(礼记·曲礼下)。耕耘文化而不是耕耘本身(Culture),在中国文化中被文一层层的抽象,比如,男子事耕成为“士”的字源(广博的研究可参见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等著作),在这个起源性意义上,中国古代的知识份子就是农民的代言人了,这种文化禀赋一直在中国知识份子中延续,儒家成为了当然的代表;耕耘的文化化甚至使耕耘成为重要的礼仪象征,皇帝在仲春亥日“亲耕享先农”、“耤田享先农”,官僚负有“重农固本”、“劝课农桑”的责任,广大的农民自然也有春播开田等民俗礼仪,在这些文化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中国社会中一直没有形成欧洲中世纪流行的贵族生活方式和传统,在文化传统的性质上,中国的士与西方的绅士完全不同。

  在中国历史和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共存,转化为人与人、人与物质财富的共同依存的社会关系,在地下和地上的资源远没有被假物、以及人自身作为资源没有被分化之前,这无可非议。由于生存环境的相对急迫性,人与土地的社会关系占主导地位,中国文化的整合使土地被赋予了人的社会性,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就是由对土地的封建,实现对人的社会关系的构建,“封建”,即是在人与土地的文化关系上实现的社会制度。通常理解的封建,是封土建藩,“命于下国,封建厥福”(诗•商颂•殷武),“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这里的“国”,不仅要理解为诸候属国的政治等级关系,更要理解为分国而治的政治责任,封建的真正价值,是封土安民、 “子孙保之”,因此,才有“三统”、“二王三恪”,“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这样的思想观念。所以,封建不是分割天下,柳宗元这才会说“非圣人意”,而是管理天下的制度性安排:“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这种“势”,是一种政治治理的必需,“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这是理解中国封建意义的一个关键。

  中国早期封建制度中的爵位,主要是分治(天下)土地的等级系列,在性质上不同于主要按血统而瓜分战争果实性质的领主封建。欧洲贵族是一种由血统、军功、荣誉决定的生活享受方式,从希腊的英雄史诗到亚瑟王的传奇,都是享受战争和战争果实的生活文化,贵族之间是契约式的忠诚(参见韦伯•经济与社会•封建制),农奴则主要由人身关系而依附于庄园,大体上形成了中世纪欧洲社会生活的传统。与此不同,中国从来没有一种延绵于长期历史中的世袭血统贵族,封爵最多五世而终,“王候将相,宁有种乎?”“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一次改朝换代,社会身份体系就面目全非,因此,中国封建制度以后,就很自然形成了,从政治血统体系中分离出文官性质的官僚体系、以及后来科举制度。“一统分治”是中国封建的主要制度形式,所以,一开始也有“兴灭国,绝世的”这样的王政,儒家文化充分发展了“王天下”的政治理念。“王天下”,不是供享受的生法方式而是治理的道义责任,所以孟子曰:“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

  对于中国语境中的“封建”(封建主义、封建社会、封建制度、封建文化等)的理解,历来就有重大的分岐,其困难在于,这些研究大都从封建政治制度的结构性质出发,未能从历史、文化、社会的内涵整合中去理解。柳宗元在“封建论”中,提出的郡县制不同于封建制的“公”与“私”的论点,就是仅从政府管理的观点出发:“……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就是说,如果仅从政治治理结构来看,郡县制是公天下,即将治理天下的方式委之于社会结构,而不是先三代那样的家族式内部封建管理,这种理解模式基本上为后世沿用。中国原初的封蕃建卫,是一种大一统的政治管理体系,但这种体系是由一个文化国家的理念支持的,家天下的政治模式与伦理天下的理想,整合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文明模式,所以,就看到两种不种的天下观。柳宗元称之为私天下,实际上,是现代称之为政府行政管理的层面,而儒家坚信的三代之初,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和“大同”的观点,是文化意义的儒学社会学理论,“公”和“大同”是指一个文化的国家与一个伦理的社会的整合,而柳宗元所说的“私”是指政府管理,所以他才会说,“势”“非圣人意”。中国封建社会的全部纠结,就在于一个文化和历史的国家与一种王朝政治管理之间的整合机制。正是基于这一点,中国封建这一概念,只有从文化和儒学社会学出发,才能得到完全的解释。当然,本论只是在最本质的意义上,研究中国封建这一概念的内涵,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时期和地域的广阔,具体情况的复杂性并不能一概而论,比如,人身依附关系的强弱、经济成份的大小,法律制度上的宽严等等,在不同的情况下可有较大的区别,但对中国封建本质的理解,处理这些纷繁复杂的情况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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