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曾国藩政治思想的特色(3)

辛亥革命网 2011-06-02 00:00 来源:江西社会科学 作者:汪林茂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在道光末年以后,曾国藩巧妙地将中国封建政治中传统的“王道”与“霸道”统治术融会贯通,交替使用,发挥了暂时挽救清朝统治的作用。

  (一),整肃吏治。曾国藩指出当时“务须从吏治上痛下功夫,斯民庶可少苏”(《曾集·书札》卷二二,复李次青。),而清朝统治方可稳固。他就任两江总督以后,就开始撤换各地的道、府、州、县官。他自订了一个选择守令的原则:“以廉静为体,善听断为用”(《曾文正公手书日记》咸丰十年五月十二日。)。即官吏应以清廉为主,以才能为辅(当然,他最终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贤才”实在难觅,不得不降格以求(《曾集·书札》卷十,复李希庵中丞。))。同治三年,当他得知安徽休宁县的书役吏胥仍有“飞粮买卯”之弊时,鉴于农民反抗的教训,立即严札申饬休宁知县:“岂天已悔祸,而人心尤未厌乱耶”!饬令道、府严惩营私舞弊的吏胥,并命令皖南各属一律出示晓谕,“严禁买卯诸弊,以苏民困”(《曾集·批牍》卷五,批休宁县胡应元禀。)。并向各州县发出“劝诫”,要各州县官应以“重农”、“薄敛”、“减役”为要务(《曾集·杂著》卷四,《劝诫州县》。)。

  (二)、恢复生产。曾国藩说:“大乱之后,不能不以务农为第一要务”(《曾集·批牍》卷五,批常镇劝农局高守梯禀。)。他上任江督后,在辖境内着手恢复农业生产。当时的苏皖地区,大片田地荒芜,无人耕种,且土地归属关系混乱。因此,曾国藩定“清查田亩,为善后第一要务”(《曾集·批牍》卷五,批颍州府李守文森禀。)。攻占安庆后,即饬令皖、苏已“克复”的各属建立“劝农局”,分别委员查核田亩。先行出示晓谕:限期三年,令业主呈契领田,无契者取具田邻户族保结,另给田单为凭,尽快恢复封建土地剥削关系。其无主荒田,由局查明报县立案,招徕流亡,领垦佃种,由局收税(《曾集·批牍》卷五,批桐城县薛令禀;批何藩司璟详。)。同时,他还饬令各属官吏筹银采买耕牛种籽,贷给农民,规定减二成分三年归还,“以为力耕之用”(《曾集·批牍》卷五,批江苏候补知府禹守涟禀。)。

  对于手工业和商业,曾国藩也采取了一些促其恢复的措施。如:曾国藩在攻占金陵后,即在各处张贴告示,招徕机户、典商等回城复业,“借商力以养农,借稍富之力养极贫之民”。并给予贩运缎匹者减免税厘的优待,(《续纂江宁府志》卷六,实政。)以尽快恢复江苏传统的丝绸业生产。

  (三)、减免赋税。早在咸丰初年,曾国藩就向清廷上奏指陈了田赋过重的事实。咸丰末年,在湘军攻占了安庆等地后,他更是强调要减轻农民的赋税负担,认为只有“薄征敛以养民力,则东南大局尚可支耳”(《曾集·书札》卷二五,复毓中丞。)。所以,他在两江总督所辖三省,刘漕粮、地丁等项分别实行了或蠲免、或酌减的政策。

  两江辖区的苏、皖、赣三省,历来是封建政府的财赋重区,也是贪官污吏的蝇营之地。太平天国起义前,这里的地丁、漕粮浮收高得惊人。当时米价约每石在二千文,而各地官吏所收漕折竟高达七、八千文,甚至十数千文之多(吴云:《两罍轩尺牍》卷五,致藩季玉。)。浮收部分大多为衙役书吏、各级官员中饱私囊。从咸丰十一年起,曾国藩先后裁去三省地丁、漕粮的部分浮收,定江西、江苏地丁每两一正一耗收钱二千文,定安徽、江西漕折每石三千到六千文不等,且严令“力禁浮收”,“查有溢收分文者,立予撤任”(《求阙斋弟子记》卷二八;《安徽通志》卷六九,田赋;《曾集·书札》卷三一,复丁方伯。)。而在一些刚“克复”的地区,则采取蠲免赋税的政策。同治元年以后,曾国藩先后几次奏请蠲免安徽、江西二省被兵、被灾州县历年所积欠的和当年应缴的正杂钱粮(《曾集·奏稿》卷三,《江西被害州县蠲免钱漕分数折》;《豁免皖省钱漕折》。)。

  曾国藩所采取的这些措施,的确是有利于恢复社会生产,从而也有利于恢复和重建清朝封建统治的秩序。这也可以说是曾国藩为代表的封建统治者被迫对人民群众反抗斗争的某种程度的“让步”——为了巩固清朝统治,他不能无视人民群众之所以要“犯上作乱”的客观原因,不能不作出一点革除弊政的姿态,对官僚、地主的敲骨吸髓式的剥削也不能不稍加抑制;他虽然镇压了这次农民起义,但对这次农民起义的成果——太平天国所实行的进步经济政策,包括对农民实行低赋税政策不可能全都一刀砍尽,不能不对这一成果作一点让步。

  四、“王””霸”合一

  纵观曾国藩的整个政治生涯,总是“刑法”与“仁政”交替使用。曾国藩使用的这些统治手段,当然不是他个人的发明,只不过是他更能总结地主阶级几千年来的统治经验,并加以巧妙运用。他曾经自我标榜说,他的思想,近者“一宗宋儒”(《曾集·书札》卷二十,复夏教授。),远者“私淑孟子”(《曾集·日记类钞》卷一,问学。)。的确,曾国藩的政治思想与孟子、朱子是一脉相承的。孟子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仁政”;“仁政”的主要内容是所谓的“制民之产”:“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之而善”(《孟子·梁惠王上》。)。但这个“仁政”只是一种统治手段:“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矣”(《孟子·滕文公上》。)。“仁政”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民众“放辟邪侈”,而就于“善”、“正”。所以,“仁政”的实质,是要维护“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统治秩序。后来朱熹又发展、完善了这一思想,除了要“下结民心,消其乘时作乱之意”外,还要“惩一人而天下知所劝诫,所谓辟以止辟,虽曰杀之,而仁爱实已行乎中”(《朱子语类》卷七八;《朱文公文集》卷一七。)。曾国藩继承并发展了从孟子到朱子的政治思想,提出“以王者为心,行伯者之政”(《曾集·书札》卷二十,复胡宫保。)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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