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代中国农家经营模式的变动(2)
辛亥革命网 2011-05-12 00:00 来源:《学术月刊》2005年12期 作者:彭南生 查看:
二、农户传统经营模式分解的理论模型
为了表述的方便,笔者将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概念化为农户的“耕织结合”模式,在这里,“耕”是农业的象征,“织”则是手工业的代名词。从理论上说,近代中国农户“耕织结合”模式的变动是沿着如下路径展开的:随着市场的扩大与需求的增加,农户与市场联系的密度亦随之增加,一方面,农民需要较多地从市场上购进所需的日常生活必需品,但几乎与此同时又必须出售相对有利的生产品,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相对利益较大的产品表现出不同的形态,或为手工业产品、或为某种经济作物、或为粮食作物,进而引起农民家庭中耕与织的比例的不同变化,表现为劳动力、资本在耕与织两大部门间的不同配置和投入,于是产生了不同类型的农户经营模式,或以织为主、以耕为辅,或只耕不织、或只织不耕等。因此,“耕织结合”模式呈多元化发展,其内容与方式相当丰富,下图是“耕织结合”变动的理论模型:
附图{K3Q606.JPG}
上述理论模型表明,“耕织结合”经营模式的变动主要沿着三个方向展开:第一种是由以耕为主、以织为辅的传统模式向以织为主、以耕为辅新模式的转化。这是一种模式内的变动,虽然织与阱的比例发生了变化,但就形式而言,农业与手工业仍然在农家内并存着,只不过两者的地位发生了逆转,手工业由副业上升成为主业。但是,这种变动后的“耕织结合”模式在经济学意义上已完全不同于自然经济状态下的“耕织结合”,“织”已经发展成为面向市场的手工业,而不再是仅仅满足家庭消费,其产品已经成为在市场上相对有利的出售物。在家内非季节性经营模式中,由于农业生产的地位下降,即便在农忙季节,农家也不停止手工业生产,起初主要以家庭劳动力为主,随着“织”的规模的不断扩大,织工已经超出家庭劳动力的范畴,开始雇工经营。在跨农户合作经营模式中,一部分农户自发组织或被安排在合作社中,实现生产或流通领域内的共同经营。在这种模式中,“耕”的重要性虽已下降,但始终没有退出农户的生产范畴,仍需要依靠农业生产来满足家庭部分粮食需求,因此,这种经营模式只是有限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商品经济。
第二种是由“耕织结合”向单一手工业经营模式发展,这是一种实质上的“耕织分离”。以织为主、以耕为辅的新模式进一步向前发展,且市场对某种产品需求持续旺盛。这时,家庭劳动力与资本将主要被安排在手工业生产上,从事一种或多种手工业经营,不受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影响,甚至在劳动力短缺时还可能雇工经营,其极端形式是农产完全脱离与土地的联系,举家离村进城或到附近的乡镇上开设固定产销场所。毫无疑问,单一手工业经营模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供应市场,因此,这是一种完全的商品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