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江南市镇建设中的民间力量(3)

辛亥革命网 2011-05-15 00:00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作者:彭南生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抗战胜利后,以章荣初、潘公展为代表的菱湖籍人士面对残破的家乡,发起了声势浩大的重建运动,在当时全国产生了很大影响。有关这次菱湖

  其实,在“义”字的背后,陆功伯为代表的乡绅势力站在既得利益的基础上,考虑的也是个人私利,即在征购土地过程中如何确保屋主、地主的利益。章荣初征购土地的建议价是法币15万元一亩,这个出价是否与当时菱湖土地的市场价相符合呢?陆功伯认为,“一亩地产,可建造二十幢房屋,假使由租主出而建造,其造费约以五年为期,期满则房屋尽归产权人所有,其一幢租价,亦须五斗米一月,则全年可得租米一百念石,以五万元一石计算,其租息已达六百万元,则产价当在千万元以上,偏僻地方,亦须百万元左右。”按照陆的计算,如果按市场价买卖,章荣初的出价远远低于市场价。因此,要求划分公私界限,“若不划清公私界限,谁肯以金钱虚掷耶”(26)!建设项目“若为私有,荣初先生既以资力为建设基本条件,似可出诸买卖方式,与地方人士商酌办理”(27)。而在章荣初看来,拆屋重建完全是为了菱湖镇民的福利,既是福利事业,当然不能按市场方式运行,所以,他咬定15万元一亩的地价,“在每项土地购买完成后开始动工,若土地不能解决,永作悬案”(28)。

  平心而论,章荣初投资战后菱湖的重建的确是出于回报桑梓、服务社会的良好愿望,创办一些营利性的企业也是补充建设基金之不足,实现“以建设完成建设”的目标,他计划分别提取炭酸钙厂和缫丝厂利润的40%作为青树基金团的经费,就是其良好愿望的最好注脚。因此,即使购买土地的价格低于市场价,也理应获得道德上的同情。而陆功伯等乡绅势力主张市镇建设事业应在尊重私有产权的基础上进行,也无可厚非,因为“人民居住自由,及产权保护载之法律”,建设协会“欲以省县政府一纸备案公文任意执行,不特触犯法令,且法律规定,行政效力不能束缚法律。……即总理遗教,自治方案,于订地价一条,由人民自行报价,政府收购,在事先,亦必须人民自行报价,而不予强制”(29)。这样搬出以对自己有利的“总理遗教”作为抬高地价的筹码,强调自行报价,并不合时宜。最终,章荣初不得不调整市镇都市化建设方案,转而从乡村建设开始,从发展农业生产开始,为生产发展教育,以教育促进生产,形成市镇与周围乡村的一体化建设、农工商的全面发展,同时,在现代化建设中,注意保持菱湖水乡特色。可见,如何在道德与商业之间寻求平衡、在公益与私利之间兼而顾之,是真正摆脱菱湖战后重建困境的关键所在。

  如果说以陆功伯为首的乡绅在维护既得利益时以“公义”、“产权”相标榜,已经使得章荣初等主张都市化建设的人士无可奈何的话,那么,在实施乡村重建时蚕农的保守性几乎使得改良种的推广事业前功尽弃。1946年冬,章荣初费尽心力购买二万五千张改良蚕种,催青后免费分发与蚕农饲养,不料却遭到了拒绝,事后想起当初的困难情景,章荣初还心有余悸,他说:

  那些蚕种运到菱湖摧青完毕分发到乡里去的时候,竟发生了意外的困难,许多蚕户因为这些新的牌子过去没有养过,在他们的头脑当中只有所谓‘老虎牌’才是靠得住的,所以他们对我们苦心孤诣设法买来的蚕种,竟不加考虑地拒绝接受。那时荣初在上海接到电报感到非常惶恐,因为这是有关十多万农友一年生计的一椿大事,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叫我怎样对得起我们菱湖的农友?(30)

  菱湖乡村重建中也面临着村民“风水”观念的阻碍。菱湖建设协会理事王洗曾亲眼目睹某村修桥受阻一事,该村一座木桥:

  桥椿已腐朽不堪,桥面更非常危险,经过当地人士的奔走设法,获得了热心地方建设者的资助,来重建那座木桥,谁知在动工之后,当地若干人士请了堪舆者来察看风水的结果,认为目前不能打椿,必须待到今年腊月——旧历年底——才可以打,否则据说‘要妨碍全村人口的安全’,经过堪舆者这一番话,那桥椿只得原封不动地让它存留着。(31)

  这两个突出的事例足以说明菱湖重建过程中进取与保守的两难困境,章荣初免费分发已经催青的改良蚕种的举动,是为了改革菱湖农村副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完全是出于企业家的进取精神,但在农民的保守性面前,章荣初遭遇到了始料未及的阻力,如果不是地方官员出面劝导,其结果或许如那些热心地方建设的人士修桥时所遭遇到“风水”观的阻碍一样,也只能望洋兴叹了。

  三、政府与民间的互动

  在菱湖民间力量的动员与聚合过程中,菱湖建设协会等民间团体有效地运用了政府权威,政府则给予了必要的支持,形成了民间主导、政府呼应的运行模式。民间主导的特点主要由民间团体负责重建规划的制定、建设资金的筹措及重建的具体实施,菱湖建设协会吸引了旅居沪上的菱湖籍官、绅、商、学界人士,将民资、民智等民间力量动员并聚合到菱湖重建工作中。政府呼应则体现在官方人士出面领衔民间组织、地方大员及时视察菱湖、当地政府积极配合重建等。

民间主导不仅符合战后国家财政极度短缺的现实,也是近代农村市镇建设的一种有效方式。如果说上海、汉口等大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尚需政府主导的话,那么农村市镇建设则应放手让民间主导,充分发挥民间的积极性、创造性。因为市镇建设的根本还是农村经济建设,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市镇才能繁荣,建设才有保障。菱湖人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一墟一镇要等待政府来办,人力、物力、时间,事实上所不可能的”(32)。菱湖建设协会精神领袖潘公展曾在该协会成立大会上明确指出:“战后要复兴,不能完全希望中央或省府用到这小小的地方来,因为国家还有很重要的工作,因此,我们更觉得小地方应以自力更生的精神,先行建设起来。”(33) 正是在这种共识之下,从事菱湖市镇建设的民间团体不仅组织起来了,而且在民间力量的动员与聚合过程中,唱响了菱湖重建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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