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天津商会选举的两次风波(2)
辛亥革命网 2011-05-03 00:00 来源:《浙江学刊》 作者:朱英 查看:
天津商会以往公举总理或会长从未遭遇类似受到外人直接干预的情况,加上过去曾有论著指出,天津商会的上层人物有不少是买办,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与外国资本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而对外的态度向来比较软弱。按此说法,如何应对和处理此事对天津商会自然是一次严峻的考验。但单就这一事例来说,天津商会反对外人干预选举的态度和行动都是非常坚决的,并未表现出对外软弱妥协的性格特点。经过召开特别会议紧急商议之后,天津商会决定首先向北京政府国务院、外交部呈文表明态度,对日本总领事的干涉理由坚决予以反驳,并对其干预选举的行动表示强烈抗议。呈文主要阐明了以下几点内容:第一,日本总领事对商会会长的指责完全无任何依据。“五四”时期的“国民抗争外交,原为爱国义愤所激,而为消极救亡之举。种种动作,纯出人民之自觉。商界虽有附和抵货之举,然究属国民爱国所当然,岂能即以鼓动理想之词而遽加诸机关之领袖!”很显然,天津商会认为“五四”运动期间的反日行动,是广大民众自觉的爱国救亡之举,尽管商界参与抵制日货,也属于国民正义的自觉爱国行动,不能以此对商会会长加诸罪责。另外,“领事无直接与中央交涉之权,更无未经我国外交当局而径函农部次长之理,似此乖谬行为,若不及时抵抗,恐将来我国商会机关有全为媚日者充满之虞,而于门户开放政策当受莫大影响。”第二,日本总领事干预商会选举是侵犯中国内政和主权的行径,将引发严重后果。“敝会依法选举卞君荫昌为会长,业经呈报省长转咨农商部在案。乃日领船津氏竟横加干涉,实足以侵我国权,扰害商务。……津埠商民,群情愤涌,视为国家大耻。该领激起风潮,使之鼓动不息,自应由其负责。” 第三,强烈要求撤换该日本总领事。“兹为本国商务及各国在华商务种种关系起见,绝不敢忍辱安于诚[缄]默,应请依照国际通例,转请日政府将该领事撤换,并用相当国礼与敝会赔罪,以固两国邦交,而保我国威信。除通电并分呈外,理合呈请钧院大部察鉴,俯准所请,以伸民气,而张国权。”面对天津商会的强烈反对,农商部也很快表明了态度,在给天津商会的批示中明确表示:“商会选举,事关内政,在商会法内原有明白规定,如果本部接到此项正式公文,自当转咨外交部据理驳复。”
除向国务院和外交部呈文之外,天津商会还充分利用了舆论工具和社会压力的独特功用,向各省商会联合会、总商会、各省省议会、各教育会、各团体和各报馆公开发布了“快邮代电”,将日本驻津总领事粗暴干涉商会会长选举的来龙去脉以及天津商会采取的抵制行动公诸于众,希望得到工商各界和其他商会的广泛声援。这份快邮代电呼吁:“贵会谊属同舟,时艰共济,当此强邻逼处,势将夺我自由权,政府徒苟且了事矣,兴亡有责之谓何?此外交之所以需我国民也。……敝会对此已呈请国务院、外交部与日人为最严厉之交涉,不得圆满结果不止。如荷赞同,应即电请中央对于此项外交万无让步,苟进行不利,吾辈更为后援。”事实表明,天津商会的这一举措产生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首先是天津工商各业纷纷表示大力支持商会采取的抵制行动,并盼望商会坚持到底,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如木商同业公会发表的“公启”表示:“商会系属各商之代表,又属各同业会之总机关,此次续选卞君为会长,实为我津各商之认定,亦我津之素所信仰者也,他人无可干涉之余地。况商会之选举,本属我国之商权,非国际亦非外交,日人冒然出而干涉,是揽我商权,照会商部,是侵我国权。……敝会为同业之代表,业开全体会议当场解决,应即函请贵会无论何项之抵抗,公理具在,国权昭然,务为坚持到底,勿为人所动摇,敝会幸甚,津商幸甚!”天津众茶商也联名致函商会,说明“商会我商民自由组合之团体也,彼日人竟尔蔑视,妄加干涉,侮我太甚,望诸公坚持不可让步。”
其次,外地的一些商会也公开对天津商会给予了宝贵的积极声援,这对天津商会坚持从事抵制行动是很大的鼓舞。如湖南总商会致农商部的“快邮代电”指出:“驻津日领干涉商会选举,侵我内政,侮我法团,湘商闻之,同深愤慨。青岛福州两案,舆论尤为不平,应请大部转咨外交部严重交涉,无为强权所劫持,以保国权,而伸民气,不胜迫切待命之至。”连地处偏僻的兰州总商会也致电国务院、农商部、外交部,阐明“天津总商会改选卞君荫昌为正会长,依法选举,局外不得干涉,乃日领竟以领事资格干涉法团,轻辱国体,莫此为甚。务恳转咨外交部 ……依国际公法与日公使严重交涉,不达撤换各该领事目的不止,维法理保主权,在此一举。” 与此同时,全国商会联合会甘肃事务所还直接致函天津商会,告知“敝会虽处边侥,窃愿执鞭以随其后”,“除由敝会电请国务院、外交、农商两部正式交涉外,相应函请贵会查照并希极力进行。”
天津商会恐怕没有想到,由驻津美国商人组成的天津美国商会对此事也表明了态度。该商会致函天津商会说明:“敝会副会长法克司前以日领非理干涉贵会选举,异常不平,于本月二十四日特召集临时会议,全场议决除呈请敝国驻京公使对于此次非理干涉应有相应表示外,并仍筹一和平抵抗之办法,以敦友邦,而促亲善,并当场决可由鄙人(即美国商会文牍爱温士——引者)致函先生申贺。中国民意机关之商会选举,系自由之选举,尚望始终保守权利,幸勿以强权所迫而变更自主的选举。”天津美国商会的这一举动,或许是美、日两国商人在经济上的利益冲突所致。但不管怎样,天津商会对美国商会的这一态度仍然深表欢迎,复函 “特为致谢”,并一方面阐明此事“一经退让,恐全国商会即有偏重一国之虞”,另一方面也表示:“敝会向来对于各友邦,均以开放门户,势力平均为宗旨,绝不能因一国无理之干涉,少变其素来之本意。”在各方抗议声浪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也许是受日本驻京使馆暗中指使,在报纸上出现了一种说法,称引发此次轩然大波的日本驻津总领事与农商部次长之往返信函“系属私人关系”。天津商会对这种说法也予以批驳,并在回复天津美国商会的公函中指出:“日领船津辰一郎系日领事馆内有法人代表资格之自然人,农商次长江天铎亦系有代表农商部法人资格之自然人,其所述之事又关系敝会选举并侵害敝国主权。其人既有法人资格,其事又系关系政治,何得谓为私人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