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天津商会选举的两次风波(3)

辛亥革命网 2011-05-03 00:00 来源:《浙江学刊》 作者:朱英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1918年天津商会开始正式实行正副会长、会董投票选举制度,但在首次实施“票举”后却遭遇日本驻津总领事蛮横干预会长选举的事件。天津商会

        由于天津商会的坚持抗议,此次会长选举的结果并未因日本驻津总领事的干涉而改变。但是,天津商会提出的撤换该总领事的要求最终也没有能够达到。对当时的北京政府来说,在刚刚经历“五四”大规模反日运动的情况下,自然不愿意因这一事件又再度引发新的中日冲突,连农商部也在给天津商会的批示中反复要求“慎重相处,勿令发生重大交涉,致令政府难以应付”。而天津商会的这一要求,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支持又是不可能实现的。尽管如此,这一事件仍体现出天津商会抵制外人干涉,维护选举独立性和法人社团主权的坚决态度,值得充分肯定。

        原本颇受天津工商界拥戴的卞荫昌,则因此次事件而声誉更盛。除担任天津商会会长之外,他还相继身兼全国商会联合会会长、众议院议员、直隶赈灾救济会副会长、直隶实业观摩会会长、天津红十字会理事长、省公署顾问、农商部顾问等要职 ,而且素来“仗义急公 ,恒少积蓄,从不以家累为念”。由于长期“积劳累年,遂致成疾”,卞荫昌于1926年12月不幸病逝于天津总商会会长任上。12月12日,天津总商会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直隶各县109个商会、天津25 个同业公会以及天津总商会会董66人、行董140人,红十字会等32个法团,加上直隶政务厅 财政厅、教育厅、实业厅等46个机关,还有上海、汉口、重庆等全国各地的31个商会,都敬送了挽联哀幛。作为一名商董,卞荫昌能够获得如此荣誉,在当时的商界实属少见。

  二、天津商会应对选举舞弊案的软弱举措

         下面,我们再来考察天津商会实行投票选举后遭遇的舞弊指控风波。

         一般说来,商会在清末民初实施投票选举的过程中,因出现舞弊而受到指控的情况虽不能说未曾出现,但也并不多见。而天津商会自1918年进行投票选举,在随后的换届改选时即有商民指控其选举存在舞弊现象,这可以说是对天津商会实行投票选举制度的另一考验。平心而论,商民指控的所谓选举舞弊现象实际上并不是很严重,也比较容易解决,但这一事件却仍然对天津商会正常实行投票选举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按照《商会法》的规定,商会正副会长、会董和会员(天津商会将会员称为“行董”,即由各行业选举的本业代表,出任商会会员)均以两年为一任期,也即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换届改选,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拖延。天津商会是1918年进行的改组选举,到1920年即为换届改选之期。是年6月,天津商会已着手筹备改选工作,并像其他商会一样除事先函知各行帮之外,还公开发出“榜示”,通告“本会本届依法改选,前已函知各行董转行本行在会商号及经理人姓名有无更改,本会声明,结至旧历四月廿九日截止造册在案。兹将各行在会商号再行公布周知,此次更正期限截至旧历五月初十为止,如无更改,即通函各商号届期投票,幸无自误。”此后,天津商会按期进行了行董和会董的选举。但在会长改选之前,天津商会收到直隶政务厅转发的直隶省长公署批示,以选举舞弊被商民指控而要求天津商会暂停改选。

         此事的起因是天津商民刘祖培、陈益汉、孙汉九等人向直隶省长呈文,声称:“天津总商会初选各行行董,凡在会之商家均有选举权。兹因安福派运动一班无知商民,把持商会,希得会长欢迎安福抵抗他党之用意,以致发生种种弊端。”其具体情况是“只家胡同祥记广货铺、老龙头恩记粮商两家,早经歇业,竟有无耻之徒伪造两家图章持券投票。似此伤风败俗之初选,商务前途实可畏也。”该商等吁请直隶省长“破除情面,饬行该管行政各机关彻底清查祥记、恩记投票公函自何而来,图章从何伪造,以消风化,而维商务。”直隶省长公署收到这封指控呈文后十分重视,很快即作出如下批示:“查商会本属法定机关,众商民所托命,关系何等重大,苟办理少有不当,遗害必至无穷。此次商会改选,迭据各商民到署禀陈选举舞弊,一面之词虽不能遽信,然办理不当亦在所难免。除派员彻底清查以重选政外,所有天津商会职员选举,着暂行停止,俟将来彻查证明后再行定期选举,尔商民亦勿得再行渎请,静候示遵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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