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的“社会与国家”:研究回顾与思考(7)
辛亥革命网 2011-05-07 00:00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 作者:朱英 查看:
另外,相关的专题实证研究近年来虽然发展比较迅速,已经涉及到诸多领域,但也仍然有不少薄弱环节,甚至仍存在着某些空白点,因而还需要更多的研究者加强研究。闵杰在回顾和总结近10年的近代中国市民社会研究成果之后,也提出应该更进一步加强实证研究,并说明至少应该在社会阶层、社会团体、社会运动这三个方面(这三者同时也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加强探讨。这确实是很有启发性的建言,但因其所说主要是针对清末的情况而言,所以具体提及的社会阶层只是当时最活跃的绅商。如果我们将眼光移至民国时期,就会发现有更多的新兴社会阶层值得运用“社会与国家”的分析框架进行探讨,而且其中不少都仍属于研究的薄弱环节甚至是空白点。例如民国时期形成了为数众多的新兴自由职业群体,包括律师、教师、记者、报人、艺人、医师、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建筑师等,国内学者对这些新兴社会群体的研究有的只是刚刚开始起步,有些还尚未论及,不仅需要加强探讨,而且明显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关于社会团体的研究也是如此。由于公共社团是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民间社会发展变化的具体体现,因而受到研究者重视。 但目前关于社团的研究却仍存在着视野较为狭窄的缺陷,仅仅只是对商会、教育会的研究比较充分,对其他社团的探讨依然薄弱。如果说清末的中国已开始出现各类新式社团,那么到了民国时期社团的种类和数量较诸清末显然更多,面提到的这些新兴社会群体,一般都成立了自己的社会团体。目前,除律师公会、会计师公会等其中的少数社团开始有学者进行研究之外,绝大多数社团都还没有引起研究者的关注。因此,这方面的专题研究同样也迫切需要加强。
综上所述,以“社会与国家”分析框架对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可以说已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如果再进一步从理论上加以完善,并扩大范围加强对相关专题的实证研究,今后还将获得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