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商人义利观的发展演变(3)

辛亥革命网 2011-05-07 00:00 来源:《开放时代》 作者:朱英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本文对中国晚清义利观的发展作一论述,从传统的重义轻利,到以义生利、义利兼顾至以利为先等的一系列演变,客观上推动了近代中国商业以

        五四运动期间,许多地区的商人也掀起抵制日货高潮。在抵制日货的过程中,上海各业商人还表示:“凡吾同业,须知此项抵制,出于国民之自觉心,为救亡起见”,并呼吁“大众一心, 坚持到底”。天津糖杂业89家商号更是发表抵制日货宣言,声明“情愿牺牲营业,共救危亡”。  熟悉晚清历史的人都知道,“利权”一词,无论在清末的各种报刊杂志上,还是在众多商界有识之士的言论当中,甚至在清朝封疆大吏的奏折里,都是一个频繁出现的新概念。这一概念所指的利,显然也不仅仅是单纯包含商家个人之利,而主要是国家和民族的经济利益。具体说来,清末的“利权”所指,是关乎国家经济命脉的铁路与矿山的修建与开采权掌握在谁的手中。它既与国计民生紧密相联,也与商人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因而如何看待利权问题, 同样可以从一个侧面观照近代商人新的利益得失观。

        当时,社会各阶层谈论“利权”,更多的是与中国的民族危亡联系在一起,无不显露出焦虑和急切之情。l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列强进一步加深对中国的政治控制与经济侵略,其经济侵略的主要方式,就是疯狂地大肆攫取中国各省的铁路修筑权和矿山开采权,使中国的利权纷纷落入各国列强之手,其结果既加剧了中国的民族危机,也严重损害了商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爱国人士的呼吁和号召之下,收回利权运动在清末也曾一度轰轰烈烈地广泛展开。在这场爱国运动中,商人态度与行动又是怎样的呢? 考察有关史实,可知商界中不少有识之士也充分意识到,利权的得与失不仅涉及国家主权,而且与自身一己之私利攸攸相关,商人当然不能置身运动之外,而应积极投身其间。所以,凡是收回利权运动波及的省区,几乎都可以看到商人在这场运动中的活跃身影。江浙等省的商人就曾积极致力于拒款保路,并反复阐明:“路权失,商民病,而个人之财产生命、亦将趋于消灭之地。至已认之股份归于乌有,更无论矣。”这又进一步说明,近代商人对所谓利之得失的认知也已明显不同于明清时期的旧式商人。除此之外,苏州商人还较为全面地论述了路权与国权的关系,说明维护路权即维护国权,同时也是维护商人的利益。“窃维国家之权利,莫重于路政,而利之竞争,亦莫亟于路政。诚以路线所到之处,即国权所植之处,亦即利权所握之处。”因此,必须力争自建铁路,决不能将路权拱手让与列强。“自行筹办,则保路权以保国权,亦即以保利权”。如不力争,任西方列强将两浙两省的路权攫取殆尽,不但国家与民族更加危如累卵,而且“ 东南商务,势将解体”,商人“身家财产一败涂地”。 

        行文至此,还应该强调指出,以上所述主要是近代中国第一代新兴商人的义利观发展演变的基本情况,如果就个别商人而言,或许会有与上述情况不尽相符之处,但这并不足为奇。因为我们的论述并非针对少数或是个别商人作个案考察,只是将近代新兴商人视为一个整体加以分析,而且也只能注重其主要特征,无法兼顾个别例外的现象。这实际上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就整体而言 近代中国第一代新兴商人较为普遍的共性,是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推崇传统儒家伦理,崇尚名节,力图做到以利生义,义利兼备。是近代新兴商人对所谓义和利的内容以及相互关系的理解,即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这又与旧式商人有所不同。 当然,近代商人也重利。因为经商求利,是人之常情,古今中外概莫如此。同时,也不能完全忽略少数例外现象。即使是在近代中国第一代新兴商人当中,也有置所谓义于不顾,心追逐利润者。例如在抵制美货运动期间,以及五四运动时期,当绝大多数商人牺牲自己的经济利益,积极参加抵制美货的斗争行列时,也有个别商人见利忘义,作出完全相反的举动。不过,这种行为在抵制美货运动中仅仅只是出现在少数商人身上,而且受到绝大多数商人和社会舆论的广泛谴责。因此在整个商人当中并不具有多少代表性。

        如果说近代中国的第一代新兴商人,因为大多自幼即不同程度地受传统儒学教育与熏陶,在对待义与利的问题上虽有新理解与认识,但与明清时的商人仍有许多相通之处,依然注重义和名节,那么,及至20世纪20年代近代中国的第二代新式商人崛起之后,其义利观较诸其前辈又发生了某些变化。

         众所周知,在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沿袭的科举制已于1905年被废除,读书做官的传统之路已行不通,传统儒学也随之日益丧失原有的吸引力,西方文化的影响则越来越显著。与此同时,近代中国的教育制度也不断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出现由旧趋新的变化。从清末开始的教育改革,已在改变旧学制、兴办新式学堂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到20世纪20年代,封建社会的传统儒学教育及其影响更是日趋式微。不仅国内的新式教育更加兴盛,而且出国留学,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接受教育的人也明显增多,其中自然不乏商人子弟。另外, 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在经历了第一个黄金时代之后,商业的发展也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而且在许多方面又体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特点 ,进而在社会生活中打下了深刻烙印。于是, 在上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下,20年代以后社会各阶层的思想观念都相应发生了新的转变。商人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的变化,也与上述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演变有着密切的联系。 

        近代中国的第二代新式商人,自幼年时起一般都不再以接受传统儒学教育为主,而是接受新式教育,甚至在国外留学,完全受西方资本主义的教育与熏陶。因此,他们的义利观也与西方的商人更为接近。而西方商人的明显特点,是赤裸裸地以追求利润为唯一宗旨,从不对此加以任何掩饰,并且认为这是上帝赐予的合乎天经地义的义务与权利。韦伯在其著名的《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曾多次强调在信奉基督教的西方社会里,人们竭尽全力追求金钱与财富,是上帝规定的义务。所以在西方商人看来,逐利之举无需羞羞答答,更不需要以所谓义来加以掩饰。这与近代中国第一代新式商人的义利观相比较,显然存在着较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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