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革命时期武汉地区商民协会与商会的冲突及
辛亥革命网 2011-05-01 00:00 来源:《江汉论坛》2010.2 作者:朱英 查看:
国民革命时期的商民运动是国民党大力推行的民众运动之一。武汉地区的商民运动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影响较大,特别是长江流域商民代表大会的筹备与召开,标志着武汉商民运动走向高涨。1926年11月,汉口特别市商民协会筹备会在市党部商民部的指导下宣告成立,随后即加紧筹建商民协会。12月上旬,汉口特别市商民协会已经正式成立。[1]该会设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仲裁部、会计部等机构,“各有专责,而由秘书处总其成”。紧随汉口特别市商会协会之后,武昌、汉阳商民协会也很快宣告成立并获得迅速发展。
“商民协会在政治上、社会上之地位,确为国民政府革命商人团结之,作一团体受法律之保护。”[2]以中小商人为主体组成的武汉三镇商民协会,成立之后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产生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但值得注意的是,商民协会与原有商会之间也产生了一些冲突,其中甚至不乏较为激烈的冲突,致使国民党中央不得不从中竭力调停。另一方面,商民协会又与商会在某些方面开展了一些合作,因而两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需要认真加以考察和分析。
一、商民协会与商会之间的冲突
在武汉,新成立的汉口商民协会原本与总商会并未发生较为激烈的冲突,但双方之间也不可能建立十分友好的关系。在商民协会看来,商会乃是落后的旧式商人团体,国民政府能够允许其暂时存在,只是出于一时之需要和特别的原因。两者之间只要有一点小磨擦,商民协会都会大肆指责商会的落后性甚至是反动性,以使商会在政治上处于被动地位。1927年1月汉口商民协会决定募款慰劳北伐军,与汉口总商会产生了一些矛盾,由此而引发对总商会的强烈不满,甚至将总商会副会长强行掳去关押。事后,汉口商民协会还在各分会执行裁判委员联席会上,向与会的市党部代表和各分会全体委员指责“总商会为少数买办所把持,什么会长,无非洋行买办,与军阀参议之类,每次效敬军阀之款,尽由各中外商人负担,而该会把持人且中饱其囊,国民政府暂许总商会存在之原因,系别有所在,并非保护总商会之发展。”[3]显而易见,汉口商民协会如果有所需要,就会对总商会予以攻击,而且警告总商会,不要误以为国民政府暂时允许商会存在,是为了保护商会得以发展,只不过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这种说法,在很大程度上确实也反映了当时国民党与国民政府对待商会的策略。但商民协会之所以强调商会会长乃报效军阀、中饱私囊之买办,则是为其强掳和关押商会领导人寻找借口。
客观地看待此次冲突的全过程,无论是就冲突的起因而言,还是就冲突发生之后商民协会采取如此极端的行动,强行关押总商会之副会长,商民协会都确有处理不当之处,应承担主要责任。由于商民协会与商会之间的这次冲突影响较大,很快就惊动了武汉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高层。1927年1月26日,刚成立一个多月的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国民政府委员临时联席会议(简称武汉临时联席会议),在第18次会议上专门讨论如何处理这次冲突。汉口市市长刘文岛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在会上报告商民协会与商会产生冲突的缘由及市政府的初步处理情况。据其透露,1月25日,“商民协会有数十人到总商会,迫令该会副会长签捐款二十五万元之字。此事起因,据云市党部因前方兵士很苦,应由民众募款接济,商民协会亦担任募款,要商会出二十五万元。
近日,商会因财政部筹款帮同办理,因将此事搁起,而商民协会不明此中情形,以为藐视,要罚商会二十五万元。其时正会长适赴财政部,乃将副会长迫去。”[4]商民协会为北伐将士募款并不为错,但要总商会出25万元却是强人所难,因当时总商会正帮助财政部筹款,无暇他顾。见总商会没有马上应允捐款,商民协会又勒令总商会罚款25万元,这更属无理要求,而强行关押总商会副会长,就更是蛮讲理的极端行为了。商民协会之所以敢于对总商会提出无理要求,并且随后又接连采取了更加无理的一些行动,显然是依仗着自己作为革命团体的这一政治资本,而商会是不革命乃至反革命的团体,当然可以强行要求商会捐款支持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