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俄战争时期的上海外交(6)
辛亥革命网 2013-08-22 00:00 来源:史林 作者:崔志海 查看:
[46] 同上。
[47] 《寓沪宁波众绅商公禀苏松太兵备道袁观察函稿》,《申报》1904年12月21日(光绪三十年十一月十五日)。
[48] 《译四明绅商与上海租界领袖领事面谈俄水手杀人案节略》,《申报》1905年一月一日(光绪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49] 《宁波侨沪绅商与租界领袖德国总领事问答记》,《申报》1905年一月二日(光绪三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50] 《订讯俄囚》,《申报》1905年一月一日(光绪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51] 《补录苏松太兵备道袁海观观察照会俄总领事文三》,《申报》1905年1月15日(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十日)。
[52] 《苏松太道袁观察致俄总领事照会》,《申报》1905年1月14日(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53] 《苏松太兵备道袁海观观察致俄寓沪宁绅函》,《申报》1905年1月4日(光绪三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54] 《俄使雷萨尔致外务部沪俄兵砍毙周生有案请按俄律惩治罪人照会》(十一月二十五日),《清季外交史料》卷186,第6-7页。
[55] 《外部致胡惟德俄兵砍毙周生有案希告俄廷交凶电》(十一月二十七日),《清季外交史料》卷186,第7页。
[56] 《外部致胡惟德周案拟设特别公堂会审希商俄廷电》(十二月初八日),《清季外交史料》卷186, 第8页。
[57] 《俄官自开特别公堂审问详情》,《申报》1905年1月15日(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初十日)。
[58] 《收沪道致外务部电》(十二月初十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2,第10页。
[59] 《甬人聚众》,《申报》1905年1月16日(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十一日)。
[60] 《收沪道致外务部电》(十二月初十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2,第10-11页。
[61] 《照译驻美俄使喀希尼致美外部说帖》(1905年1月13日,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初八日)、《照译驻美俄使喀希尼致美外部》(1905年1月18日,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十三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九卷,第6105-6106、6107-6108页。
[62] 《外务部周馥袁树勋周案已电胡使力争拟归公断电》(十二月初九日),《清季外交史料》卷186, 第8页。
[63] 《发盛大臣电》(十二月初十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7,第55页。
[64] 《收盛大臣致外务部电》(十二月二十一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2,第29页。
[65] 《收盛大臣致外务部电》(十二月十三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2,第16-17页。
[66] 《收盛大臣致外务部电》(十二月二十九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2,第35页。
[67] 《收盛大臣电》(十二月二十九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2,第35页。
[68] 《发沪道电》(九月二十五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7,第42页。
[69] 《收北洋大臣致外务部电》(十月二十一日)、《收上海道致外务部电》(十月二十三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1,第14、17页。
[70] 《收沪道致外务部电》(十一月十五日)、《收署南洋大臣致外务部电》(十一月十六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1,第27、28页;《外务部收日本松井署使函》(光绪三十年十一月初七日、十一月十四日、十一月十七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九卷,第5990、5993、5994页。
[71] 《收沪道致外务部电》(十一月十五日),《收南洋大臣致外务部电》(十一月十七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1,第27、29页。
[72] 《外务部发俄雷使照会》(光绪三十年十一月十七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九卷,第5995页。
[73] 《江督周馥咨外部据沪道禀拟约束俄兵七条请照会俄使饬遵文》(十二月十一日),《清季外交史料》卷186,第10页。
[74] 《外务部发俄雷使照会》(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初六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九卷,第6021-6022页。
[75] 《外务部发驻俄大臣胡惟德电》(光绪三十一年正月初六日、正月初十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九卷,第6044、6046页。
[76] 《外务部收俄国公使雷萨尔照会》(光绪三十一年正月十八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九卷,第6061-6062页。
[77] 《上海道与俄总领事晤商后改拟约束俄兵办法五条》,《申报》1905年3月18日(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十三日)。
[78] 《上海道袁复日总领事文》,《申报》1905年4月26日(光绪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收南洋大臣致外务部电》(四月初七日、四月十六日、四月二十二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4,第21页、卷85,第1、3页。
[79] 《收上海道致外务部电》(四月二十三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5,第4页。
[80] 《收沪道致外务部电》(四月二十四日),《收上海道致外务部电》(四月二十五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5,第5、7、8页。
[81] 《收北洋大臣致外务部电》(四月二十七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5,第11-12页。
[82] 《收江海关道致外务部电》(四月二十七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5,第12页。
[83] 《收沪道致外务部电》(四月二十八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5,第14页。
[84] 《收上海道致外务部电》(四月二十八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5,第14-15页。
[85] 《收江海关道致外务部电》(四月三十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5,第16页。
[86] 《俄鱼雷艇拖至东清码头停泊》、《俄雷艇弁兵愿签字听中国处置》,《申报》1905年6月6日。按:该鱼雷艇有俄士兵150人。
[87] 《收南洋大臣致外务部电》(五月初二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5,第16-17页。
[88] 《日使不允遣俄舰败将回国》,《申报》1905年6月22日(光绪三十一年五月二十日)。
[89] 《发南洋大臣电》(八月十六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8,第24页。
[90] 按:外务部宣布解除中立条规的电令,系在日俄驻满洲司令部代表签订撤军协定后第第3天,也即10月19日发布,见《发东三省将军、各督抚电》(九月二十一日),《帝国主义侵略类.日俄战争》,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91] 《收南洋大臣致外务部电》(十月二十八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6,第23页。
[92] 《论中国南方宜用水师保守中立》(录六月十七日《中外日报》),《东方杂志》1904年第七期,军事栏,第269-270页;《追论中国办理俄舰之得失》(录七月十七日《中外日报》),《东方杂志》1904年第八期,军事栏,第316-318页。
[93]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三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456页;马士、宓亨利著:《远东国际关系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490-491页。
[94] 《收盛大臣电》(十二月二十一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2,第29页。
[95] 《外务部收驻美大臣梁诚函》(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十三日)、《照译美外部致俄公使喀希尼》(1905年1月23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九卷,第6105、6108-61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