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工作”辨析
辛亥革命网 2011-05-15 00:00 来源:历史研究 作者:杨天石 查看:
一 谈判过程与日中两方记载的异同
关于“桐工作”的日文档案集中收藏于日本防卫研究所战史室,题为《桐工作关系资料缀》,为当年日本军令部第一部相关文电的汇编。“桐工作”的参加者今井武夫在1964年出版回忆录时,也收录了部分当年述及此事的文献。中文资料则有中方谈判参加者张治平的报告、军统局戴笠向蒋介石的报告、军统局审查张治平时留下的文件,以及在香港参与中日秘密谈判的《大公报》主编张季鸾致陈布雷的多通函件等。
比较日中两方资料,可以发现,双方对谈判的缘起、经过的叙述存在巨大差异。
(一)谈判缘起
日方资料记载:1939年10月,日本在中国南京成立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11月底,起用原参谋本部的铃木卓尔中佐担任香港机关长,找寻与重庆国民政府的联络路线。12月,铃木通过香港大学教授张治平的斡旋,要求会见宋子文的胞弟、时在香港担任西南运输公司董事长的宋子良。宋初则拒绝,后主动要求会面。12月27日夜,双方第一次会面。宋提出:日本如尊重中国的名誉及主权,中国有和平的准备,为此希望日本在承认“新中央政府”(指汪精卫政府———笔者)之前和国民政府认真商谈;先行停战,日本方面保证撤军。宋同时提出:日本对于不以国民政府和蒋介石为对手的声明,是否可重新加以研究?能否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状态?能否向蒋介石个人提交有关和平的亲启书信?1940年1月22日,双方第二次会谈。宋称:重庆方面仍具有日本预料不到的抗战实力;目前看不出蒋介石有与汪精卫合作的意图,毋宁说正在努力破坏汪的组府计划。宋并称:通过胞姐宋美龄经常获得接近蒋介石的机会,两三周内将赴重庆。如有需向蒋介石传达的事项,愿进行转告。2月3日,双方第三次会见。宋子良称,希望进一步获悉日方的真意,他将于2月5日前往重庆与蒋介石会谈,10日将携带会谈结果回港。2月10日,第四次会谈。宋称已向蒋介石及宋美龄汇报,蒋于2月7日召开国防会议,决定派出代表或最受蒋介石亲信的人物来港。铃木卓尔当即询问:“上述代表是否随身携带蒋介石的委任状?”2月14日,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高级参谋今井武夫大佐到达香港,偕同铃木与宋子良、张治平会面。宋称:重庆方面将派出携有蒋介石委任状且与日本方面有同等地位、身份的代表,并称宋美龄已到香港。双方同意在香港召开日华圆桌会议。
中方资料不如日方资料详细。据后来张治平被审查时向戴笠所作书面报告,其经过是:七七事变后,张治平到香港避难,从事教育与新闻事业。1939年11月,日本驻港武官石野(芳男)去职,由铃木卓尔中佐继任。铃木是张治平“抗战前的老友”。1940年1月中旬,铃木从日本驻港总领事岗崎(胜芳)处得悉张的寓所,突然登门拜访,向张坦陈此次来港所负使命,要求撮合。张告以此事不敢过问,将来有此路线时,再行通知。1月末,张治平偶与军统在香港的工作人员曾政忠谈及,曾即介绍军统在香港的另一工作人员卢沛霖与张“餐叙”。不久,曾政忠告张称:卢已奉令“允于特工、情报范围内与敌周旋”。张转告铃木,铃木致电今井武夫。今井和张治平也是老相识,有“十余年旧谊”。2月8日,今井武夫约同大本营第八课课长臼井茂树大佐共同来港,与张治平、曾政忠在康乐道17号空屋内会谈。10日,今井武夫提出觉书(备忘录)八项。张电呈重庆后,又将原件寄呈。2月17日,张治平奉电召到重庆,报告经过,得到训示:“该觉书之荒谬,尤对于伪满问题、内蒙驻兵问题与汪逆问题,认为敌方之妄想。”张治平返港后,即偕曾政忠会晤铃木,“面斥其非”。同时通知铃木:“欲谈和平,须先撤销汪伪组织,并应有进一步之具体表现。”铃木应允亲自去东京、南京交涉后再谈。
上述两方资料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起始时间。日方资料在1937年12月,而中方资料则在1940年1月;2、会谈次数。日方资料有1939年12月27日,1940年1月22日,1940年2月3、10、14日等五次,中方资料则仅有1940年2月8、10日两次。
据张治平被审查时向戴笠递呈的书面报告称:2月10日,今井武夫曾向中方提出交包含八项条件的觉书,但今井武夫到达香港的时间为2月14日,当日日方记录中无此内容。经查,今井武夫向中方提出包含八项条件的觉书,时在3月9日。关于此点,张治平的书面报告是错误的。详见下文。
(二)3月香港圆桌预备会议
日方资料记载:今井武夫会见张治平后,于2月19日赴东京,向参谋总长闲院宫和陆军大臣 俊六汇报。21日,由参谋次长禀明天皇。3月7日晚,日中双方在香港东肥洋行座谈。8日晚,正式会谈。日方出席者为今井武夫大佐、臼井茂树大佐、铃木卓尔中佐;中国方面出席者为重庆行营参谋处副处长陈超霖,最高国防会议秘书主任章友三,宋子良,陆军少将、侍从次长、香港特使张汉年,联络员张治平。会上,日方出示陆军大臣 俊六及中国派遣军总司令西尾寿造所开身份证明书。中国方面第一天未带来委任状,第二天由陈超霖和章友三出示了最高国防会议秘书长张群的身份证明书。中方称,出发之际,蒋介石提出:应取得日本撤军的保证;应明确日军的和平条件;应使会谈在极端秘密中进行。当日就中国承认“满洲国”及日军在华驻兵等问题进行了讨论。9日会谈中,日方提出备忘录(觉书)八条,其重要者为:第一条,中国以承认“满洲国”为原则;第二条,中国立即放弃抗日容共政策;第三条,日华缔结防共协定,允许日军一定时期内在内蒙及华北地区驻兵;第七条,停战协定成立后,国民政府与汪兆铭派协力合作。10日中午,张治平通知铃木,中国方面委员彻夜协商,大体同意备忘录,已向重庆请示。同日晚,中方声称接到蒋委员长的长篇训词,另提“和平意见”八条。其主要内容有:关于满洲问题,中国在原则上同意考虑,方式另商;关于中国放弃抗日容共问题,乃和平协定后中国所取之必然步骤;关于汪兆铭问题,此纯为中国内政问题,在和平恢复后,以汪氏与国民党历史之关系,中国当有适当处置,无庸提为和平条件之一;关于撤兵问题,日本应于和平妥协时,从速撤退在华军队。中方建议两方各自分别在“备忘录”与“和平意见”上签字,但遭到日方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