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工作”辨析(5)

辛亥革命网 2011-05-15 00:00 来源:历史研究 作者:杨天石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日军攻占武汉、广州之后,急于向中国方面“诱和”,展开所谓“桐工作”。双方曾在港澳多次秘密会谈。就中方说来,这不过是军统特务为刺

  蒋介石得悉张季鸾向陈布雷所报情况后,大为恼火,判断张治平为汪精卫的“探子”,于9月6日指示戴笠审查。当日,戴笠紧急与已经应召来渝的张治平谈话。张强调自己的忠贞,声称在与日方八个月的周旋中,“我方坚持非去汪不可”。戴笠则认为日方一定有假,他说:“敌方既不肯毁汪,在铃木之来找我中央路线,必故作圈套,一面则表示诚意与我言和,一面则故放中央有讲和空气,企图国内外对中央都减少信仰呢!”

  9月7日上午,戴笠将张治平软禁,并派军统局第三处(掌行动司法)处长徐业道与张谈话。张坚决否认所询各点:1、否认有伪造军委会委任令与伪造蒋介石亲笔信件之事实。2、不承认有章友三与陈超霖二人偕见铃木之事,声称八个月来,始终只有本人与曾政忠二人与铃木卓尔、臼井茂树、今井武夫等接谈。只是“曾政忠之英文拼音与章字同,是否因此误会,则不可知”。3、与铃木卓尔过从已久,早通姓名,决不能冒称宋子良先生。张治平与徐道业谈话后,又书面补充声明:1、本人与曾政忠“从未敢越出范围”;2、“职等第知运用特务技巧,以整个揭破敌人之阴谋。”张治平称:铃木于8月14日赴南京、东京,“活动汪伪组织之撤销问题”,结果,获得板垣征四郎的“保证书”与近卫首相的“亲笔书”,用以“表示其对撤销汪伪组织之决心”以及近卫“对委员长诚意”,“希望两国迅速调整邦交,为建设永久和平之基础”。他说,自己已经目睹上述两种函件的内容,但铃木不愿立即交出,因为铃木郑重表示,用何种方式提呈中国方面,是一个重要责任问题。张治平并称:戴笠所获情报,可能是和知鹰二等与铃木卓尔“作对”所为,目的是为了“反间”。

  9月8日,张治平致函戴笠,为自己辩护,全面反驳戴笠所示情报,声称该件“歪曲事实,言之难尽”。他说,自己与敌人周旋,均与曾政忠及卢沛霖商量,有关始末情况也皆经卢沛霖按时电呈,自己还曾两次奉召来渝亲向当局详尽汇报。张治平的辩护共七点:1、关于向日方出示蒋介石“委任状”问题。张治平称:“读该件,谓职持委状于去年末见石野,不胜荒谬之至!”“今井与铃木因与职为老友”,“何须有委状向示?此委状又从何处得来耶?”2、关于蒋介石对日方觉书所提八条的态度。张治平称:“该件谓委座对敌方提出之八条,甚感满意,尤为荒谬绝伦。”3、关于宋子良参加谈判问题。张治平称:“该件谓宋子良确参加之,因今井有摄印(影)带回,并由周佛海所供之多数相片内确认宋子良之相片无误,此事询诸宋子良本人,当亦发一大笑。”4、关于谈判中所持原则问题。张治平称:3月中旬本人第二次奉召来渝时,上峰训示“敌人如有诚意,须先取消汪伪组织”,返港后,即以此点与敌人争辩。5月初,铃木又约今井武夫、臼井茂树到澳门,在本人专租的密室内会谈。结果,敌方表示,“愿回去努力,但要求时机不可失,而以板垣来华(谈判)之意相告”。自此以后,“职即以取消汪伪组织之事与之苦缠至今,铃木此次带来之板垣保证书与近卫亲笔,即针对汪伪组织与表示诚意之举也。”5、关于允许日方摄印蒋介石文件问题。张治平称:“该件谓我方示以委座之文件并令其摄印带回,此何言耶?”“无论何时何地,能证实此事者并在敌方存有此摄印者,甘受国家之极刑。6、关于委派张群赴长沙谈判问题。张治平称:“该件又谓,此方已派张岳军负责此事……张未曾被派。此事始终由职与曾同志负责。”7、关于日方谈判代表问题。张治平称:“该件内所提铃木通贞为铃木卓尔之误,所谓马场者,并无其人。”张治平在该函中说明,经过“八个月与敌之苦缠”,谈判已有进展:1、条件问题,现所争者为内蒙驻兵与和平谈判后双方同时发表宣言;2、汪伪组织由板垣保证撤销之;3、议和方式,由敌酋板垣奉天皇命自甘来华求和;4、作为日方诚意表示,可呈交近卫首相的亲笔信函。

  次日,张治平在8日函后附言,重申没有伪造蒋介石委任状的必要:“过去八个月与敌周旋期内,敌人因对职信念极坚,一切会谈,从未向职索阅或索取委座文件。职亦从未有任何伪造委座文件授诸敌方以博得其信用也。在事实上,职对伪造文件无此需要,又自量绝不可为,深望明鉴之。”

  在此之后,张治平继续申辩:1、关于1939年底,张治平持蒋介石任命宋子良、章友三、陈超霖为研究对日问题咨议委任状,与日驻港武官石野洽谈和平问题,张称:“铃木与治平原系抗战前夙识”,“由曾(政忠)介识卢沛霖(即系港区与曾之联络人),得中央之允许,以特工技术进行。此本年一月间事也。”“今井与治平有十数年之旧交,决不需要伪造咨议委状。”2、关于陈超霖与宋子良参加谈判问题。张称:“仅介绍曾政忠与铃木等见面,曾化名章友三,并未冒充咨议,仅称章有中央路线可以转达,并未介绍宋子良与铃木相见,更无陈超霖其人。”3、关于张治平出示蒋介石“亲笔复函”问题,张称:“不但委座墨宝,即治平本人亦从未以一字笔迹供敌人利用。每次会谈,铃木屡要求记录签证,概予拒绝,更无伪造信件之理。如有此事,愿受极刑。4、关于日方提出板垣与蒋介石在长沙会见,中方派张群赴汉口,陪同板垣前往问题。张称:“敌方求和心切,预定在九月中旬实现,因此,铃木当时提出福州、洛阳或长沙为会晤地点,治平对此未置肯定答复。”

  根据张治平交代,曾政忠是张治平对日谈判时的合作者。戴笠为了查核有关情况,召曾政忠及军统局在香港的另一个工作人员刘方雄到重庆,询问有关情况。曾报告称:“张治平自本年二月投效中央以后……对工作颇为热心,数月以来,确未与汪逆有任何往来勾结。”对张治平“是否伪造文件,冒充咨议”等情况,曾表示“毫无所闻”。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