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的对抗——民国时期人力车夫管理问题透(6)
辛亥革命网 2011-05-03 00:00 来源: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严昌洪 查看:
然而由于人力车夫队伍的庞大,这些救济举措只能是杯水车薪。取缔人力车这一彻底拯救人力车夫脱离为牛为马悲惨境地的举措,却遭到广大人力车夫的抵制,具体情况下节论述。
当局对城市棚户区的管理、整顿和拆除,涉及到对人力车夫居住环境的管理;当局发动人力车夫互助,发动社会力量救济人力车夫,也涉及到人力车夫的管理问题,这些方面学术界已有专门研究,兹不赘述。
三、人力车夫与当局的对抗
各地在对人力车夫加强管理的时候,一些举措却引起人力车夫与当局的对抗。这种对抗常常发生在马路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抗暴。管理的实际执行者常常以居高临下的态度,粗暴地对待人力车夫这一弱势群体,一些巡捕、警察把人力车夫当做会说话的牲口,动辄鞭笞、殴打、关押,直至闹出人命,引起人力车夫怨恨,严重的事件就会导致抗暴斗争。
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力车夫,不论是租界的巡捕还是华界的警察,都是粗暴执法,用撬牌照、拿坐垫、剥号衣、扣车和罚款的办法予以处罚,交不出罚款的则投入监狱、水牢。在北京,如果人力车夫过界揽座,“警察就不客气地拿皮带抽打,好像有多大仇似的”,车夫为争车价被乘客辱骂殴打,向警察求助,却反而要受警察的白眼,说“警察又不是你们家的,不能由你指使”,车夫如果分辩几句,便遭警察和乘客一起毒打[8]416。在上海租界,人力车夫拉车稍有不慎,或者车辆破旧,便会遭到巡捕谩骂殴打,挨打时还不能躲让,而要毕恭毕敬地站着,嘴里还得连声讨饶,否则会连人带车押进巡捕房,生意做不成了不说,回到车行还得挨车主或包头一顿痛打。湖北武昌在搞新生活运动时,人力车夫偶不注意吐痰在地,警察看见了,不仅要擦干净痰迹,连地上的果皮、纸屑、烟蒂都要捡起来装进自己的衣服口袋;如果打赤膊拉车,要扛牌子游街示众。如果违章了,不是打手心让车夫拉不得车,就是罚挑水洗江边百步梯或担水送给黄鹤楼上的值班警察,把车夫累得半死。在停车处抽烟被警察看见了,警察会强迫把烟蒂吞进嘴里去(抄本,182页)。这些非人的待遇,使人力车夫对巡捕、警察恨之入骨,暗地里打巡捕和警察以为报复的事也偶有发生。武昌人力车夫熊少道回忆:车夫对巡捕的报复行为有:“有时背地里躲着打洋人,有时把他们用麻袋装了丢到江里去,有时打了就跑,出气。”(抄本,182页)
一遇风吹草动,人力车夫与巡捕、警察的大规模冲突接踵而至,形成一种“马路上的对抗”。这种对抗在民国时期发生过多起,例如,1925年2月17日,汉口英租界130号巡捕将人力车夫徐典踢倒致死,引起本来就痛恨巡捕的人力车夫的愤怒,已经组织起来的人力车夫表现出强烈的群体意识,他们推举代表向英巡捕房提出5条要求,除了惩凶、抚恤外,还要求巡捕房立即革除平素虐待车夫的95号、100号、110号巡捕,答应巡捕以后不能任意鞭挞、处罚车夫。巡捕房不但不答复车夫的要求,还逮捕了车夫代表。人力车夫以罢工来表示抗议,英国和其他国家租界巡捕房竟通过领事馆调派侵略军,在毗邻华界的路口架枪置炮把守。中国工人并不理睬他们的武力威胁,坚持斗争,直至英巡捕房作出让步,释放被捕车夫代表,答应以后不许巡捕再毒打车夫,由中国官厅依律严惩凶手,抚恤徐典家属300元[14]23~25。这一事件是典型的马路上的对抗,徐典之死不过是一根导火线,点燃了人力车夫积郁在胸中的怒火,引起对巡捕欺压车夫的积怨的总爆发。又如,1934年1月12日,江苏淮安也发生人力车夫被警察虐待事件,引起人力车夫不满,举行暴动,捣毁公安局、殴伤办事员,后遭到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