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的对抗——民国时期人力车夫管理问题透(7)

辛亥革命网 2011-05-03 00:00 来源: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严昌洪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民国时期人力车夫骤增,带来包括流动人口问题、社会治安问题、交通秩序问题在内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政府当局和租界当局为缓解人力车夫带

  二是抗捐。车捐是当局征收的一种车辆营业税,名义上是向车主或车行收的,实际上车行通过向人力车夫收取车租转嫁了车捐负担。当局不但收车捐,还有什么警察捐、马路捐等等。当局收了这些苛捐杂税本应该为车商和车夫办些实事。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实事办得太少,有一些是敷衍了事,有一些是增加车夫负担。当局改良车辆的初衷不可谓不好,但改良车辆的成本被车商提高租金转嫁到车夫身上。当局强令车行为车夫制作雨衣,结果也是适得其反。如,1946年,武汉警察局以人力车夫下雨穿雨衣、蓑衣,既不一致,又将号码遮住为由,强令车行统一制作雨衣,以便维护“市容观瞻和车夫健康”,车商把制作费摊在车夫身上不说,用劣质材料制成的雨衣不但不能挡雨,而且雨水一淋浑身是黑水,既不能穿,又不能他用,车夫叫苦不迭(《建国前武汉人力车工人状况》,《武汉工运史料》第三辑)。咏蓂在调查成都市人力车夫的报告中采录了《川报》上的两则新闻,都是报道人力车夫夜间拉车被劫车匪人打伤的的事。咏蓂在报告中计算出成都市政府每年收入车捐可得5万元以后感叹道:“如此大款的车捐不见市府对于车行及车夫有任何保护及福利的设施,这是何其难解的事!”[5]1193然而一些地方当局还寻找借口经常加捐,车行将所加之捐又以增加车租的方式转嫁给人力车夫。于是,引发了人力车夫抗捐斗争。这种斗争也涉及到车商利益,有时是被车商操控的。1933年爱国知识份子洪麟阁主持《工商日报》编务,旗帜鲜明地抨击时政,大造抗日舆论,曾一度被国民党当局查封。在报社暂时停办期间,洪麟阁与马溪山等人曾积极协助唐山人力车夫反对增加车捐的斗争。南京国民政府裁撤厘金、废除苛捐杂税时,人力车捐列为废除项目,但安徽蚌埠警察局捐务处在1935年8月12日布告声称:“人力车捐系警察局维持警饷之生命线”,限令人力车夫“三日内来局照缴,如违抗不遵,定即拘案严惩”,竟然强行继续征收。为对抗警察局的倒行逆施,蚌埠人力车工会领导工人于1936年1月12日罢工,要求减免车捐。国民党蚌埠党部为压制蚌埠人力车夫抗捐斗,多次召开会议为当局出谋划策,欲施镇压。警察局则搜查该工会,逮捕工会干部。但工人不为所屈,坚持罢工,终于迫使当局撤销蚌埠警察局局长何国良的职务,斗争取得胜利[15]127。

  三是反取缔。1946年国民政府禁止使用人力车的命令使全国数十万人力车夫顿呈恐慌状态,他们纷纷请愿抗议,要求收回成命,并通电吁请社会声援。上海、武汉、重庆三城市人力车商和车夫反应最为强烈。本来有不同利害关系的劳资双方,这次却利益一致,合作应对,因此车夫单独应对的情况媒体上报道少些。车商打着维护车夫生计的旗号,以车夫代言人身份反对废除人力车。在上海,除了人力车夫集会抗议,要求政府收回成命外,车商公会组成请愿团赴南京向蒋介石请愿,向国民党中央、社会部、参政会、“国大”代表办事处等机构请愿,呼吁暂缓取缔人力车。人力车夫的抗议使上海市长吴国桢深感不安,不得不向中央要求“暂维现状”,他在电报中称:“上海实行抽签淘汰车夫,失业车夫过多,足以增加社会之不安”。“现在工商各业日趋凋敝,失业工人有加无已,深感救济困难。倘操之过急,必致影响苦力生计,事态更将严重。”(《吴国桢电报》,1946年8月10日,台北国史馆国民政府档1200/0037.01,缩微号417/1460-1461)为应对废除人力车,武汉三镇车业同业公会合组“武阳汉贸易人力车辆改进联合委员会”,向政府呈明,三镇不宜改驶三轮车,现有人力车短期不能减少及禁绝的理由。在上海的影响下,应两万多人力车夫的要求,重庆于1946年8月7日举行了“反对废除人力车大会”,会上通过了三大决议案:“(一)请废除人力车展期至1952年开始;(二)工务局限期分批废除办法一律无效;(三)响应上海所筹备的人力车联合会,请政府收回成命”。对于废除人力车后,失业问题如何解决,出席会议的社会局代表竟然说:“最好是大家自己想法子。”结果遭到人力车夫和车商的一致反对,矛头直指最高决策人,一名车夫说:“改业没有资本也不成,委座为了人道才下手令,但20万人沦于饥饿就算人道吗?”(《解放日报》,1946年9月6日)在一些中小城市如江苏常州,长沙、镇江等地的人力车夫先后发动了反对取缔人力车的罢工,有的甚至引发暴力冲突。

  取缔人力车是时代潮流,人力车夫本人也不愿一辈子做牛马,问题的症结在于当局在取缔人力车后,对车夫的转业和救济问题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的措施造成几十万上百万人走向死亡线的新的不人道。1946年7月29日《新湖北日报》说得好:“他们对于政府取缔人力车一节,站在人道的立场讲,是赞成这个原则的,但是希望在废除以前,先要找到代替的交通工具,给他们继续的工作,不致因为人拉人的不‘人道’,而使他们两万多人因失业以致饿死,那才是真正的不‘人道’哩!”

  结语

  在机动公共交通尚不发达,工商业发展步履缓慢的旧中国,人力车曾给城市交通带来了许多便利,并养活了麇集在城市里的大量贫苦民众。但凡事有个限度,过犹不及,太多的人力车和更多的人力车夫,给城市生活带来诸多困扰,不仅阻滞了城市交通近代化的进程,也造成不少社会问题。民国时期,为了发展近代交通,为了维护城市社会秩序,也为了保障人力车夫的基本生存权,无论是政府当局还是租界当局,都对人力车夫实施了一定管理,在日常管理和突发纠纷的处理等方面取得些许成效。但是,由于管理主体中的执行人员以统治者自居,不能以平等态度对待人力车夫,并且以粗暴执法和苛捐杂税等压榨剥削,形成与被管理者对立的局面,使管理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引起群体意识不断加强、工人组织不断壮大的人力车夫的连绵不断的抗暴、抗捐斗争,形成一种马路上的对抗,给城市生活带来更多困扰,使社会秩序遭到更大破坏。控制、减少和取缔人力车以发展机动公共交通与维护人力车夫生计以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始终使管理当局陷入两难处境。为彻底解决人力车夫问题而出台的禁止人力车运动,终因在解决失业车夫出路问题和解决城市交通替代问题上缺乏可行的制度安排,遭到广大人力车夫及社会各界的抵制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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