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精英与辛亥前后的政局(3)
辛亥革命网 2011-05-07 00:00 来源:《史林》 作者:章开沅 田彤 查看:
他们还有许多共同的相知师友,如翁同、沈曾植、郑孝胥、何嗣火昆、赵凤昌等。也许可以说他们都曾先后厕身于清流与帝党的行列,尽管这是一个成份复杂、意见分歧而且并不稳定的政治结集。特别是在这些友人中,有些是经过张、汤相互引见而彼此结交,并且成为亲密共事的伙伴。如出身于湖州巨商家庭、光绪甲午科进士刘锦藻,就是经由张謇介绍与汤寿潜结识,以后与汤共同领导全浙铁路自办,并任上海大达轮埠股份有限公司总办。而列名浙江铁路公司董事的蒋汝藻,其父蒋锡绅则是张謇创办大生纱厂的早期功臣。
当然,这个密友圈由于存在政治见解的差异,随着时局的发展变幻,也会产生疏离乃至分化。如在预备立宪公会期间和若干兴办实业活动中,曾任中国驻神户领事,广西边防大臣,安徽、广东按察使,湖南布政使等职的郑孝胥,堪称张、汤最亲密的商务和政治伙伴,是大生纱厂股东与官股代表,与张謇①等人开办通海垦牧公司,也是预备立宪公会的发起人与该会章程的制定者。然而由于对辛亥革命与共和政治态度的差异遂分道扬镳,他以遗老自居,积极为清室复辟出谋划策。
东南绅商是实业、教育救国的热诚信奉者,也有着共同的政治抱负,这无疑是东南集团得以形成与维系的又一重要因素。张謇、汤寿潜作为其中的佼佼者,可谓开风气之先,宣称“惟实业、教育有可救亡图存之理”,不仅以文字与思想启迪民智,而且更主要的是以行动为表率;不仅顺应潮流,而且还在某种程度上主动地促进潮流。
张謇堪称近代私营企业的早期教父,汤寿潜也曾在浙江倡导建立浙江兴业银行,都对发展近代民族工商业表露出浓厚的兴趣。也正因为如此,张謇、汤寿潜才成为东南趋新绅商公认的领袖人物,并且先后在抵制美货与铁路风潮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张謇、汤寿潜又是民间发展新式教育的先驱,不仅有新派教育理念,而且有实际办学经验。张謇还曾应两江总督刘坤一之邀请拟订初、高等两级小学、中学课程,后又出任江苏教育会会长,1911年曾在北京主持中央教育会。清廷也曾先后命汤寿潜出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学部咨议官、江西提学使。1911年,汤寿潜亦为学部接纳为中央教育会会员,并参加首届会议。他们显然已经站在教育革新潮头。
张謇、汤寿潜提倡实业、教育救国,并非不过问政治。张謇、汤寿潜都曾支持过戊戌维新,尽管他们并不完全赞同变法推动者的某些激进举措。东南一带的督抚对他们更为器重,把他们视为可以信赖的智囊人物。庚子以后,他们参与过东南互保、策划新政、抵制美货、收回路权、地方自治等一系列重大事项的计议。他们实际上是无时无刻不过问政治,扮演着“通官商之邮”的中介角色。他们的业绩、声望和人格魅力,在民间与官方两方面都受到极大的尊敬。
20世纪初,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空前严重。张謇伤感地说过:“亟立宪非救亡,或者立宪国之亡,人民受祸,轻于专制国之亡耳!”②仅靠实业、教育救不了国,不打破腐败透顶的传统政治体制的桎梏,即便是温驯平和的实业救国论者和教育救国论者,也难以实现自己的抱负,在陈旧的传统体制内寻求对于这种体制的根本改革是不可能的。这就是张謇所说的“立宪非救亡”,意为即使以立宪代替革命,也难以救大清帝国之亡,至多是可能减少若干新旧更替的社会剧烈动荡。汤寿潜早在1890年出版的《危言》一书,即已主张仿行“泰西设议院”。①由于张謇、汤寿潜等恪守纲常名教,仍然未能逾越根深蒂固的忠君情结,所以他们倡导立宪与国会请愿运动,便或多或少带有“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悲凉。
张謇倡议和支持国会请愿运动的主要思想根源,是他在经济实践中,已经粗略认识到,政治体制改革要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期间,张謇在欢迎美国商团的致词中指出:“名为实业改良,而从旁牵制如财政、法律、官厅制度,无事不与相涉,非在同时改良不能大有功效”,“今日之略可指为功效者,謇能举一例以告贵国,即吾人欢聚所托之咨议中也。”②如果仅有对国会本身的认识,而没有对政治与经济体制相互关系的认识,张謇可能就不会有倡议和支持国会请愿运动的举动,即使倡议至少也不会那样坚决。对政治与经济体制相互关系的认识,也是日后张謇转向革命的思想基础。
其实,几年前张謇已经意识到经济体制必须与政治体制相适应。比如,他在驳斥清廷反对开办民营银行时指出:“顾我中国政体,尚未入立宪时代,而独银行一端,偏效法共和政体之美国。不知惟美政体共和,其中央政府有代表全国之资格”③。这一理论后来成为他宣讲自己主张的有力工具。民国元年,他便以此再次催促政府着手解决积弊重重的盐法:“今既革新政体为共和,则民为主体,断无独于盐务仍袭专制旧习,视沟瘠之沦胥,助素封之延世。”④凭藉东南的区位优势和自己的思想进化,张謇、汤寿潜当之无愧地成为国内立宪运动的领先者。这一案例也可以表明,东南精英的政治行动中或多或少有着较为明确的思想基础。
三 动力
东南精英既然拥有不容忽视的物质力量,必然要求与之相应的社会地位,并实现他们的政治抱负。这种内在的诉求是东南精英投身社会实践的动力所在。
东南精英从20世纪初年开始以独立的姿态粉墨登场。商会是江浙新式绅商社会活动的最重要的表征,也是清末各种新式社团中较具活力与影响的组织。1904年,上海首先在公所基础上创设商会,随后苏州、杭州相继成立商务总会。它在全国许多大中城市乃至县、镇,分别建立了总会与各级分支机构。到1911年,江浙地区商会已达130余所。商会的成立,明显增强了新式绅商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全国商会中,江浙商会得到国内外商会的广泛拥戴,具有领导地位。同时,通过商会团聚起来的东南精英,逐步控制了上海等一些大中城市的工程局、自治公所等市政机构。在此前后,江浙新式绅商势力还迅速伸入医学会、教育会、书画会、救火联合会、体育会、商品协会等各种社会团体,赢得了很高的社会声誉。东南绅商还组织商团,逐步掌握了一支准武装或正式武装,并执掌全国商团联合会。辛亥革命前夕,苏州还出现了由绅商掌握的“市民公社”这种社会基层组织。苏州商会以此将势力和影响渗透到城市生活的许多领域。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