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律师、医师、会计师群体研究的几个问(2)

辛亥革命网 2011-04-28 00:00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作者:朱英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近年来,有关近代中国律师与律师公会、会计师与会计师公会等自由职业者群体及其团体的研究,开始逐渐引起部分研究者关注,并且已有一些研

        政府部门认定“自由职业者”需有文本化的法律标准加以核定,但在社会层面,自由职业者的提法也非常普遍,不仅用以自称,也被社会用为对相关群体的指称。1930 年11月,《社会日报》刊载一篇“会计师抛弃选权之真相”一文,对于各职业团体多获选举权而会计师公会未获选举权予以讥评:“如自由职业团体中之律师公会,选法初颁,则充分预备,果能如愿以偿,于省区中获选,其精神之团结,手腕之灵敏,殊足令人钦佩。独平日与律师公会相提并论之会计师公会不特无人获选,抑且放弃选权……。”上海会计师公会因此事表示强烈抗议。这则报道有其因缘,该年国民党中央作出召开国民会议决议后,于次年公布了《国民会议代表选举法》,规定部分代表可由职业团体推选,律师公会、医师公会、会计师公会等自由职业团体赫然在列,不料上海会计师公会最后竟因规则问题被排除在外。这则新闻虽然是负面报道,但在其中也可发现社会一般亦将会计师、律师并划为一类群体,而会计师平日亦自视为与律师并列的自由职业者,两大公会屡相颉颃,互争短长。潘序伦等会计师也认为,“会计师者,应具有独立自由之地位、独立不倚之精神。” 虽在实践上未必都能做到,但会计师已将之归为本职业的“自由精神”之列。可见,不论政府层面或是在社会层面,“自由职业者”及“自由职业团体”都已是具有明确指称和含义的历史概念。

        下面我们再来看自由职业者群体研究的意义。如所周知,以社会群体为主题的研究,其兴起具有深远的学术背景。可以说,社会群体的研究是对原有单一“阶级研究”的突破。在改革开放初期的资产阶级研究之中,章开沅等学者率先提出以“社会阶层”、“社会群体”、“社会团体”的视角来代替单纯的阶级研究,可以避免将历史研究程式化和简单化,更易于发现历史的丰富内涵。章开沅等学者还大力提倡加强对近代官、绅、商、学等各式社会群体的研究,并有《中国近代史上的官绅商学》这样的力作问世,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与认可。徐鼎新、 马敏、虞和平、李达嘉、冯筱才等学者对商人群体的研究,李喜所、王奇生等人对留学生群体、县长群体的研究等均可纳入此列。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以商会研究为中心开启的对近代商人群体的研究,在20余年里成长为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一个热点,极大丰富了近代史研究的主题。

        在此期间,学界出现“眼光向下”的研究倾向,使社会群体的研究更趋扩散。在对原有的“ 统治阶级”进行细分的同时,也对普通的“被统治阶级”进行解构,上至官绅,下至小市民,都被作为整个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纳入到研究者的视野。这一点,在上海史研究中体现最为明显。海内外学者通过到上海搜集资料、实地考察,对于近代上海的社会群体进行广泛深入研究。不论是叱咤风云的商政人物,还是市井人物、普通百姓,都已有丰富的论著为之立志。研究的主题从政党、商会、道台、市长、警察、帮会、同乡会、苏北人、资本家、商人、 工人,到跑马、跑狗、妓女、乞丐,应有尽有。通过对各个社会群体的研究,近代中国的社会全貌、近代中国各阶层民众的生活实况得以重新建构,也充分体现了社会群体研究在整个史学研究中的重要位置与作用。

        就目前的社会群体研究现状而言,不论是“眼光向上”还是“眼光下移”,在近代中国社会群体的研究中还存在一个明显的缺陷,那就是对社会中间层的自由职业者群体的忽视。近年来,史学界虽然对近代自由职业者群体的研究日益重视,并有一些成果问世,但总体说来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加大力度进行更加全面和深入的探讨。

        研究近代中国的自由职业者群体,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也不乏现实借鉴意义。其学术价值首先是可以弥补近代中国自由职业者群体研究的不足。我们已经知道,近代中国的自由职业者群体大多是在近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兴社会群体,如律师、会计师、 医师等在职业特质及社会属性方面,与原来的讼师、账房、郎中均有极大差异,而记者、报人等则完全是新兴群体,这些新兴的群体作为中间阶层在当时的整个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多年来,近代史学界对自由职业者群体的研究却十分薄弱,早先甚至根本没有纳入研究视野,这显然与自由职业者群体的在近代中国的地位与作用极不相称,亟需加以弥补。

         其次,加强对自由职业者群体的研究,还可以丰富和完善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内容,推动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深入发展。笔者几年前曾在一篇论文中指出,无论提出何种理论与方法,也无论在其他各个方面做出何种具体努力,走向更加完整与客观的中国近代史,应该是21 世纪中国近代史研究发展的一个长期的基本总体目标,甚至也可以说是整个中国历史学的发展趋势。所谓完整的中国近代史,无非是通过对近代中国方方面面的问题,包括许多过去认为无关大局的小问题(实际上也未必就是小问题)都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而不是忽略或是放弃对某些问题的探讨。显而易见,如果不对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近代自由职业者群体进行深入考察和分析,也就谈不上完整的中国近代史研究。

        再次,对近代中国自由职业者群体的研究,还将促进相关行业史和社会团体研究的发展,弥补以往研究中的严重薄弱环节。不难发现,近代中国每一个自由职业者群体的形成与发展,实际上都是伴随着一个新兴行业的出现而导致的必然结果。长期以来,近代史学界不仅对这些自由职业者群体的研究很不充分,而且对其赖以依存和发展的所属行业更缺乏探讨。除了对其中的律师业等个别行业略有论及之外,基本上都属于研究的空白点。而研究近代各个自由职业者群体,首先就需要对其所属行业的产生与发展进行考察,随之将可以带动如律师业、 医师业、会计师业、工程师业等许多新兴行业史研究的发展,进而为促进整个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拓展产生重要影响。此外,近代自由职业者群体形成之后,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成立了自己的同业团体,如律师公会、医师公会、会计师公会等,有的还建立了其他一些社会团体,并依靠这些团体规范和维系同业的职业活动和开展其他各种社会活动。但是,近代史学界对这些社团却基本上没有进行深入研究,以至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又一空白点。而对近代自由职业者群体的研究,离不开对其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考察,也势必会促进学术界对这些团体进行研究,从而弥补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又一薄弱环节,对丰富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更是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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