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律师、医师、会计师群体研究的几个问(8)
辛亥革命网 2011-04-28 00:00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作者:朱英 查看:
在方法层面上,这一主题的研究涉及相当多的学科理论及知识。民国时期自由职业者群体包括几大子群体,涉及到社会学、医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等各个学科,恰当借鉴这些学科的理论与知识有助于厘清社会群体研究中的学理与逻辑,使有关问题的分析更为深入。值得注意的是,跨学科的方法需在实证的基础之上加以运用,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的实证学风,不以今臆古,亦不薄今扬古。
视角的转换和问题的发掘是最大的挑战。在过去的社会群体及社会团体的研究之中,一直在有意识地追求“视角的求新”与“问题的求真”。为达此目的,学界引入了种种的社科理论,如现代化理论、市民社会理论、非营利组织理论等,同时亦对相应组织的社会属性、国家与社会关系、组织的社会参与等问题进行讨论,成就明显。但时至今日,已约为定势。自由职业者群体的研究如何才能扬长避短,是不得不加以考量的问题。笔者认为,毋须追求统一的、 全面的解释模式,对于社会群体研究中已提出的共性问题可以加以关注并予以回应,但更多的还是要从史料之中归纳问题,将自由职业者置于民国时期的社会情境之中,探讨自由职业者群体的个性与实情,如前文论及的职业属性、社会生活、群体特征等问题。
要在宏观上对自由职业者群体加以研究,还需要处理好几对关系。其一是要将综合研究与专题研究结合起来,恰当把握自由职业者群体之宏观形象及各子群体之特征。以现在学界研究现状而论,对于律师群体、会计师群体、医师群体或者记者群体之独立研究,均可立题,也可将上述子群体作为一个复合性的整体加以讨论,对于相互关系进行对比式研究。其二是需要处理好职业团体与职业群体之间的关系。自由职业者群体包含数个职群,各自均设有职业公会,职业公会是群体的代言者,但并不能代表每一个个体;且其成立有时也不能涵括这个群体的整个进程。在过去研究之中,有十分明显的以团体取代群体的现象,这点需要力避。其三是要将群体研究与个体研究结合起来。社会群体的研究本为处于个案研究与类型研究的中间层次,可以使共性突出的群体形象更为鲜明。过去往往以个体代表群体,现在却易将团体代表群体,导致埋没个性。在行业史的研究中,就表现出有行业无企业、有团体无人物、 有群像无个性的弊端。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从整体上讨论民国时期自由职业者群体研究的意义及其取向,只是提出了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主题空间,其中还包含着所言的三大群体及之外的诸多群体。同时,各群体之间虽在职业属性上可划归自由职业,但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更大,其中的众多问题都还有待学界同仁的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