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时期的盐务改革
辛亥革命网 2011-03-06 00:00 来源: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刘经华 查看:
清末以来的盐政,诚如时人所说“专商积弊,迄未革除,各省盐务,纷乱如丝,国课民生,交受其困”。”盐务的黑暗腐败状况,引起中国一些有识之士的担忧和不满,不少人研究盐政,谋求整理之方。在清末倡导改革盐务运动的人士中,最具影响的首推张謇,其次是景学钤。
张謇,字季直,清末民初实业家,光绪二十年(1894)状元,退居家乡江苏南通,创办实业。为振兴日趋衰落的淮南盐业.1903年张謇集资规银十万元,收购淮南吕四场李通源盐场,设立了同仁泰盐业公司,开展了一系列改良盐业的活动,包括拟定公司管理章程、革除旧盐垣的官衙作风、破除陋规、尝试手工业工场式的集中生产等等,给当地淮盐生产带来了新的气象。
这期间他还曾亲赴日本考察美国和日本的制盐法以及日本制卤、煮盐的工具,率先引进外国制盐先进技术,试验松江板晒法获得成效,所制精盐盐白味鲜,曾于1906年在意大利万国博览会上荣获优等奖牌,是为我国盐产品在世界上最早获得的国际大奖。在经营盐业的过程中,张謇备受两淮运司的留难与困扰,所制新盐常常无端受阻,无法外销,在盐务实践活动中,他亦深悉专商引岸的弊害,由此孕育了改革盐务的思想。
1901年张謇撰写了著名的《变法平议》[1](卷2),上书清政府,要求全面变法。在其中的“改盐法”议中,他第一次阐明了自己关于改革盐法的主张:“设厂煎盐而后就场征税,若网在纲,可坐而理矣。”此后张謇在所撰写的《卫国恤民化枭弭盗均宜变盐法议》、《盐法改良后议》、《变通通九》《各国盐法叙》诸文中,对旧盐法盐制在盐业生产运销及缉私多方面的种种弊端进行了揭露。他指出1日盐法不过是沿袭历代的流弊而已,所谓“法之坏,政之弊,我国今日不宁唯盐,而盐其一也”,并诘问:“盐法果足法乎?!”在清末渐起高潮的盐务改革活动中,张謇以其颇有成效的盐业实践活动,颇具说服力的“说盐”政论,以及其与清室大臣关系颇为密切的特殊身份,为世人所推崇。
另一位著名的盐务活动家是浙江的一位地方官员,时任浙江渔业公所董事的景学钤。浙
江东部的宁波、台州、温州地区,渔业是主要的产业,附近海域的舟山渔场是世界最大的渔场之一,为长江三角洲地区提供丰富的海产品。渔业是耗盐大户,对盐的需求量较大,但传统的盐务垄断和无弹性的销售额,常常使渔业得不到充足的供应,于是闽盐乘机走私侵销,年销量多达200万担。景学钤受定海沿海数十岛20万渔民的委托,请求政府增加渔盐供给,渔户愿以提供给政府10倍的盐税为代价,来换取当地盐业垄断老出售更多的盐以满足渔民的需要。然而盐商害怕一地销量上升会打破两浙垄断的区域平衡,坚决反对此项动议。在盐商的压力下,浙江主管盐政的运司还是拒绝了渔民的要求。这件事自始至终景学钤都参与其中,感受尤深,他自己就说:“经此打击后,对于改革盐政思想,更为坚固。”
1903年景学钤求见张謇于上海。其时,来自意大利的渔船在浙江海域捕鱼。为保全海权,清廷责令沿海七省设立渔业公所,以抗衡外国的渔业竞争,张謇为总负责人,景学钤系浙江省的代表。一份类似原来提交浙江当局的建议,由景学钤经张謇之手再次呈递到两江总督那里,还是遭到了盐商联盟的抗拒。事虽未果,“而浙省渔盐减税至每担二角,迄今为各省最廉者,实发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