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知识界关于“文明”的认知与思辨(8)
辛亥革命网 2013-08-16 00:00 来源:《河北学刊》2009第6期 作者:罗检秋 查看:
有的新文化人则在推动西潮、反对调和的基点上大谈“多元的文明”。常乃悳针对风靡一时的东西文明之争,认为世界文明不只是东方与西方“二元的问题”。从历史上看,古老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固有的文明”,彼此之间虽有交流,“但我们不能武断就说他们的文明都是一样。所以那时的文明也还是多元,不是二元”。100常乃悳为了否定东西文明的对抗或调和,强调西方文明是相对于东方文明的更高阶段,从而肯定东方文明同化于西方。他对文明史的描述是多元的,而其现代文明的价值尺度仍然是一元的,其实是陷入了理论矛盾而不自觉。
大体说来,五四时期学者的思想取向不同,但多未否认世界文明的多元特征。即使西化论者也肯定了文明历史进程的多元性,东方文化派更是强调未来文明的多元走向。多元化的文明观也在现代西方学术界得到了发展。英国哲学家罗素认为,中西文明各有优长,“试图对中西文明的优劣下一个定论是徒劳无益的”。他并且指出:“假如西方的生活方式不能学习一些自己藐视的东方明智,那会使我们的西方文明难以趋于完善。”101这已显示了文明价值尺度的多元取向。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历史学家汤因比进而剖析了西方文明优越论的思想根源,即除了西方物质文明的假象外,还在于其“自我中心的错觉,‘东方不变论’的错觉,以及说进步是沿着一根直线发展的错觉”。102他勾勒了近代西方文明观的认识误区,代表了西方思想的调整。
以“文化”补救“文明”
在近代中国,“文明”与“文化”的语义有同有异,而实指内容明显有别。近代知识界对文明的思想认知逐步深入,且不乏非议,对文化则始终予以肯定和阐扬。清末梁启超、章太炎均视文化为不可或缺的精神家园和立国基础。众所周知,国粹派带有文化救国论倾向,而其看重的“文化”偏重于国粹或国学。民国建立后,在文化救国论一度低落时,章太炎仍一再强调:“国家之所以能成立于世界,不仅武力,有立国之元气也。元气维何?曰文化。……然吾国自比年以来,文化之落,一日万丈,是则所望于国民力继绝运,以培吾国本者耳!”103文明、文化是清末民初知识界的流行语,一些学者阐扬文化而剖析文明的见解没有产生显著反响,文明风尚的形质化偏向依然存在,殖民主义话语也时隐时现,这种局面在五四以后才有了根本改观。
一般认为,近代文明概念“使各族之间的差异有了某种程度的减少。因为它强调的是人类共同的东西,或者说,应该是共同的那些东西”。而“文化的概念强调的是民族差异和群体特性”。104就此而言,民初学者(如东方文化派)通过彰显中西文明的差异性来阐扬民族文明颇有些误入歧途,也不可能真正厘清文明话语的歧义。那么,如何寻找思想转机?在西方,“一战”前后已有学者倾向于以“文明”指称人类创造的物质成果,而以“文化”概括人类创造、积淀的精神成果。五四学者在借鉴西方思想、反思近代思潮的过程中提出了类似见解。梁漱溟指出:文化“乃是人类生活的样法”,而且“文化”与“文明”有别,政治制度以及“生活中呆实的制作品算是文明”,而“生活上抽象的样法是文化”。105梁氏把“文明”看作有形物质生活的“成绩品”,也包括社会制度,而“文化”则是抽象的人生哲学、精神理念以及道德修养。故文明是有形的、短暂的存在,而文化是抽象的、持久的精神财富。他评论中西精神生活时认为,中国的艺术如音乐、绘画虽有可贵之处,“然似只为偶然一现之文明而非普遍流行之文化”。106在其观念中,“文明”与“文化”处于不同的价值层面。与梁氏思想立异的张东荪也认为:文化“多指精神现象”,而文明“多指物质现象”。107
随着新文化的扩展,梁漱溟等学者的看法逐渐波及社会。当时对“中国精神文明优越论”持批评态度的陈西滢提到,有一位“主张整顿学风”的西北边防督办“把‘文化’二字,来代表一般人所谓‘精神文明’”,以为中国物质文明虽不及他国,而精神文明实在别国之上。陈西滢认为,“这不是中国人个个平常自负的话么?20年前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到现在变成了这样一句话”。108在陈西滢看来,中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均不如人,也不必谈什么中国文化的优长,否则就是重复“中体西用”的老调。我们不必评判“西北边防督办”和陈氏之间的是非得失,但此事从反面说明,以“文化”来指称“精神文明”已成为五四以后的“平常”观念。
五四以后,有些论著并未从定义上严格区分“文明”与“文化”,但文化热的出现反映了两词的兴替和思潮转换。如果考察此时几大杂志的相关专论,则不难发现“文化”逐渐取代“文明”而成为主流词语的趋势,其转折点是在发生五四运动的1919年。有人在1920年指出:
一年以前,“新思想”之名词,颇流行于吾国之一般社会,……(现在)“新文化”乃代之而兴。以文化之视思想,自较有意义可寻,然欲诠释其内容,仍觉甚难。……通常所谓文明,盖指制度、文物、风俗、习惯等外的状态而言。至于文化,则兼有内的精神的意味。……今日之新文化,乃19世纪文明之反抗,所以补其偏而救其弊者也。……19世纪之文明,殆可称为唯物主义或物质主义之文明。……然新文化既矫正从前之缺点,则自不能不注重于开发较高尚之精神文明。109
这里,“文化”是有别于“19世纪之文明”的一个新概念,虽然包罗万象,但核心是精神特质。正如陈独秀所云:“文化是对军事、政治、产业而言,……是包含着科学、宗教、道德、美术、文学、音乐这几样。”110五四学者对中西文化的具体主张不尽相同,却都是从精神生活方面来谈论文化。他们试图以此医治社会风尚的弊病,其具体设想几乎涵盖了陈独秀所论文化的诸多领域。比如,针对都市生活的“奢侈淫乱之风”,有的学者重视道德建设,有的则认为“彩票之畅销,游戏场之发达,以及戏剧出版物之日趋污下”都与人们“美的嗜好之堕落”密切相关,故应提高人们的审美情趣。111真、善、美成为“有文化”的生活的体现,也是现代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涵。从民初崇尚“文明”,到20年代探讨“文化”,这反映了近代知识界的思想进程和社会潮流的变迁。章太炎废绝“文明野蛮之名词”的主张在清末还只是空谷足音,五四以后则渐成现实。
如何在文化建设中发扬传统和汲取西学?蔡元培指出:“贩运传译,固然是文化的助力,但真正的文化是要自己创造的”;“文化是要各方面平衡发展的,不是畸形的。文化是活的,是要时时进行的,不是死的,可以一时停滞的”。112文化的生命力在于自我创新,只是文化创新不能一蹴而就。当时一些人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所谓新文化,非仅摭拾一二新名即已蒇事,其要尤在于探新文化之精蕴,以应用之于吾人实际生活”。113问题是,“新文化之精蕴”应用于实际生活却是步履维艰,五四新文化波及青年学生,而对一般民众的影响有限,新观念还没有普及于社会之中。中国人的精神生活长期被混乱、徬徨和歧途所困挠,生活观念更趋实用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