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近代民族资本的分化与粘连
辛亥革命网 2014-09-26 10:48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 作者:马敏 查看:
几年以前,著名中国近代经济史专家汪敬虞先生曾经提出一个颇有意义的命题,即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与不发展构成“贯穿中国近代经济史的中心线索”。(“论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与不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1期。)我个人以为,从经济结构上具体体现“发展与不发展”的一个突出的历史现象,乃是中国早期民族资本分化与粘连并存,亦分化亦粘连的格局。所谓分化,指中国民族资本按照世界资本主义的一般规律,随近代经济成长而分化为不同的经济利益集团,它与近代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程度成正比;所谓粘连,既指近代民族资本经济同先前封建农业宗法经济的历史瓜葛,亦指新兴民族资本自身分化程度低下,商业支配产业,以至不能适应近代化大生产的需要。本文试图对中国近代民族资本分化与粘连并存、发展与不发展并存的宏观态势作一尝试性的描述和分析。
一
按资本职能分化形成若干互有区别的经济利益集团,是资本主义发育、演化过程的一般规律,资产阶级在经济形态上的成熟程度,通常同内部分工程度成正比。从经历了工业革命的西方资产阶级那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具有较为明确分工和自身特点的产业资本集团、商业资本集团和金融资本集团等社会经济实体。诚然,要对中国早期民族资本作如此明确的划分,无疑是极其困难的。但同时又应当看到,作为世界资本主义组成部分之一的中国民族资本,同样经历了内部经济分化过程,并有形成各种经济利益集团的总体趋向。所不同的是,由于中国近代持续过渡特征的制约,即使在正常的经济分化过程中,早期民族资本的结构也呈现出严重的畸形和不纯。下面,根据若干分化趋向,对中国近代民族资本内部经济集团的形成及特点作一粗线条的描述。
形成中的产业资本集团所谓产业,当时泛称实业,系指于流通和消费领域之外的生产行业和生产资本,包括与国计民生关系最密切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公用事业和新式银行业。在晚清,除极个别的新式垦牧公司而外,整个农业生产部门基本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无缘。而银行业本质上属金融资本,因此,当时的产业资本,实际上就是工业资本(含交通运输业和公用事业)。
中国近代民族新式工业(不包括军事工业)大致发端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到1913年,共约创设了各类工矿企业744家,资本额总共达155488千元,平均每家资本额为208989元。若将全部投资按资产净值意义估算,截止1913年,本国产业资本合计为303862千元。其中,制造业(包括公用事业)153812千元,占50.62%;矿业69744千元,占22.95%;铁路48282千元,古1589%;航运业(包括电信业)32024千元,占10.54%(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述略》表四。百分比经过计算。)。这些,便是早期近代产业资本集团所倚凭的主要物质基础或“硬件”。从社会组织的“软件”看,辛亥革命以后,产业资本家逐步从原有的工商一体的社会团体一—商会中分化出来,纷纷创设更能体现本经济集团共同利益和意志的社团组织。据统计,从1911年12月到1915年12月,全国共创设各种实业团体103个,而在1913年以前创设的就有93个,约占总数的90%。这些实业团体多数以促进工业建设为己任。如1912年成立的“中华民国工业建设会”揭橥宗旨为:“本会以群策群力,建设工业社会,企图工业发达为宗旨”。(《民声日报》1912年2月29日。)由此可见,大约在1913年前后,产业资本家集团业已从自在状态过渡到自为状态,他们已经表露出强烈的集团自我认同意识,不再满足于混迹“商”的行列。
若按近代化程度划分,中国近代产业资本集团又可进一步区分为主体和外围两大部分。主体部分由使用机器生产、企业规模较大的新式工厂企业主构成;外围部分则由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工场主构成。所谓工场手工业,通常指那些不使用原动力或者说不用发动机,雇佣工人不满30人的手工工场或大作坊。同机器大工业相比较,这些工场或作坊具有资本少、产值大、规模少、家数多的特点。据1912年调查,全国20749家工厂中不使用原动力的手工工场占98.25%,使用原动力的工厂只占1.75%(彭泽益:《近代中国工业资本主义中的工场手工业》,《近代史研究》1984年第1期。)。“外围”大大超过“主体”,使中国近代工业的总体有机构成严重偏低,并使产业资本家集团的“现代性”不得不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