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近代民族资本的分化与粘连(6)

辛亥革命网 2014-09-26 10:48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 作者:马敏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从经济结构上具体体现“发展与不发展”的一个突出的历史现象,乃是中国早期民族资本分化与粘连并存,亦分化亦粘连的格局。 ,论中国近代民

  不得已而为之的官利制度给幼稚的民族工业造成极大的危害。首先,由于投资者同时又是债权人,他们可以坐吃“旱涝保收”的官利,盘算的只是如何以母钱生子钱,对企业本身经营管理情况和盈亏状况并不十分关心,因此必然使企业缺乏稳固基础和强大活力。其次,不管工厂开工与否,不问企业盈利还是亏损,到期就得发放官利,常常逼使企业经营者以本还息,挖肉补疮,公积无法提存,愈发加重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难免向隅之叹。南通大生纱厂在筹建期间,集资艰难,资金奇缺,“几至于不能成厂”,但是,股东一经入股,便年利八厘起息,在无从获利的情况下,只得“以股本给官利”,甚至于“借本以给官利”。据张謇所说,“而两届之亏,十二万零五百五十余两,非真亏也,官利占全数也,凡始至今,股东官利,未损一毫,延迟发息,则又利上加利”。(《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五,第12页。)汉冶萍公司“华商股款附入,官利即起”,“方在购机建厂,而即须付利”,官商合办时期,每年须付八厘官利180万两,改归商办后,每年仍须支付官利100万两,以至有好些年份因拿不出现金支付官利,便填发股票或息票交给股东。(参见《汉冶萍商办调查历史》(民国三年刊行);全汉升:《汉冶萍公司史略》,香港中文大学,1972年版。)

  官利制度不仅适用于正式的股本(商股、官股),而且还囊括了其他一些款项。诸如一些官督商办和商办企业中所存在的“息借官款”,其按年所取之息,实即为借贷资本与产业资本相结合所生之利。此外,在苏州等地一些企业中存在的所谓“息借商款”,也具有同样性质。1895年苏州苏纶纱厂和苏经丝厂在筹办期间,曾向当地典商借银547600两,官利年息七厘,这些典当主既是债权人又是股东,以后息借商款性质逐渐转变成纯粹股本,作为债权人的大典商遂成为产主。(浦亮元、徐鹤亭:《苏纶纱厂的回顾》,苏州市政协:《文史资料选集》第九辑。)如典商张履谦即是凭此曾一度出任苏经、苏纶两厂经理。说怪也不怪,带有浓厚封建性的高利贷资本就这样奇妙地和近代产业资本纠结在一起。

  早期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横向分化不充分,又直接导源于广泛和长期存在的交叉投资。或许是在近代中国这种动荡不宁的社会环境中从事经济活动承担的风险太大,或许是出自某种投机心理,中国早期资本家一般很少将全部财力倾注于某一固定的行业或某一专门的事业,而是分别投向各个不同经济领域和不同部门。同一个人物或同一家族,可以使出分身术般的本领,同时活跃于商业、工业、金融、房地产和田地经营等广阔领域,以至一身二任、三任乃至四任、五任。以晚清实业界头号人物张謇为例,从1899到1911年,短短十余年中,其亲自参与创办的企业约20家,累计资本额5483200元;参予投资的企业约10家,累计资本额3991000元。(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下册,第1069页表。)投资范围涉及纺纱、面粉、榨油、轮船、肥皂、瓷业、电灯、垦牧、盐业、渔业、水利、地产等等,至少横跨了工业、交通运输业、农业、水产和地产等大的经济部类。

  以小贩起家的浙江镇海人叶澄衷也极富代表性。1862年,他依靠自营贩卖所得之利,集资在上海虹口开设老顺记商店,专营五金生意。以后通过独家经销美孚火油而暴富,逐步分设了新顺记、南顺记、北顺记等字号,由城市到乡村,遍设分支机构。其中,新顺记、老顺记、新顺泰三家五金店,资金各在100万两内外。除商业而外,叶氏家族经营的钱庄最盛时曾达108家;所组设的树德地产公司,在上海即占有400余亩地产;又自办沙船100余号,经营沿海和长江航线的运输业务;又投资缫丝、火柴等工厂企业,惟这方面的投资尚不及其资本总额的七分之一。“资益丰,乃置祠田”,与封建土地剥削挂上了钩。(周克任:《旅沪早期工商事业家叶澄衷》,《宁波文史资料》等五辑。)显然,叶澄衷的主要身份是商人,但又兼金融资本家、工业资本家、土地经纪人和地主,一身而五任。

  至于以钱业资本家而兼营他业的,则可举上海钱庄业中的镇海方、李两个家庭为例。方家从经营粮食、杂货和食糖起家,先后开设40余家钱庄,并同时兼营糖业、沙船、银楼、绸缎、棉布、药材、南货、鱼业、书业、地产业等。李家则以沙船业起家,先后开设钱庄9家,并兼营沙船、地产和垦牧等业。(《上海钱庄史料》第730-735页。)另外,汉口三怡钱庄的大股东黄兰生曾经投资创设了汉丰面粉厂。汉口新泰厚、蔚泰厚、怡和利三家钱庄老板曾入股于拟开办的清华公司的水泥、榨油两厂。(《时报》1907年6月23日。)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手中握有巨资,由买办转化而来的早期民族资本家,往往表现出格外突出的交叉投资倾向,具有明显的经济粘连性,绝大多数人都是横跨商业、产业、金融和房地产几大经济部门及相应的社会集团,形成一种随机性和网络状的投资结构,能较为灵活地转移资金,适应市场的变动,典型有如原宝顺洋行买办徐润,据其自述,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所购之地未建筑者达2900余亩,已建筑者计320余亩,共造洋房51所,又222间,住宅2所,当房3所,楼平房街房1890余间,每年可收租金122980余两,地亩房产名下共合成本2236940两。在工商和金融、垦牧等投资方面,字号当铺附股者8家,轮船招商局股48万,开平股15万,仁和10万,济和5万,贵池10万,三山银矿6万,平泉铜矿6万,金州5万,缫丝25000两,织布5万,塘沽耕局3万,造纸局2万,玻璃公司3万,香港利达糖局3万,牛奶公司3万,宜昌鹤峰州铜矿1万,“统计不下百二、三十万,另搭钱庄股本并外国股份不计数。”(参见徐润:《自叙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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