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初上海马路商界联合会的街区自治性(5)
辛亥革命网 2011-05-13 00:00 来源:理论月刊 2009年第3期 作者:彭南生 查看:
7月13日,由广西路商联会发起召开了第一次防盗委员会筹备会议,推举叶惠钧、吕静斋、陈广海等十人为筹备委员。[54]7月16日,商总联会也决定成立防盗委员会,并推举叶惠钧、杨春绿、林仰之等七人为筹备委员。[55]广西路商联会与商总联会设想相同,决定合并进行。7月24日,防盗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该委员会简章共八条,规定该委员会“以设法防范盗匪,维持治安为宗旨”,由15位执行委员组成,下设文牍、调查、交际、会计四科。[56]7月28日,各路防盗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选举邬志豪、袁履登、钱龙章、蒋梦芸、潘冬林、王汉良、胡凤翔、沈田莘、余仰圣、李泽源、冯秋心、童理璋、谢惠廷、邵仲辉、严谔声十五人为执行委员,并由执行委员推选袁履登为正会长,钱龙章、胡凤翔为副会长,各科主任也各有其人。[57]11月中旬,又征得工部局的同意,设立了上海各路商界防盗委员会调查处,“由上海各马路商界总联合会防盗委员会联合各马路分会共同组织”,其宗旨为“辅助警力、防止盗案、维持地方安宁”,调查员由各马路分会推派一人至二人组成,其职责包括“在界内各马路侦查盗案,报告就近捕房或捕房办公人员,预先拘捕,遇有形迹可疑之人,亦得随时报告。”[58]
法租界商联会则于1925年5月初组织了商民守望团,该团本守望相助之古训,“以期团结商民团体,发展商民精神,以维地方治安为主旨”,规定每一商号或每一住户,推派一人为团员,每十户合成一班,每十班合成一队,每十队合成一团,总团部设商联会办事处内,经费由商联会担负。守望团每日出巡,二小时轮换一次,“轮流梭巡时,如遇盗警,得互吹警笛,而前后左右各团员,须同时互应,使盗匪知有防备,不敢图劫而遁。” [59]
1926年7月,南京路商联会会长余华龙与租界当局商定,“以南京路商联会名义,雇用巡捕二十名,组织特别巡逻队,枪械由工部局发给,号衣则任该会自制,分甲乙两班,日夜巡逻,以资戒备。”[60]特别巡逻队虽因费用不敷而未能坚持,但“于此数月中,南京路上之盗案竟得无形减少。”[61]1929年11月,南京路上的绮华公司与惠林登手表行相继失窃,商联会常务主席王廉方、司徒尚燊等多次与工部局警务处磋商,“派九人为南京路冬防专差,规定钟点,轮流巡查,由会中加纳冬防捐,每月需洋225元,以三个月为期。……乃向各会员征募之,每月总额得洋199元,相差之数,由会补足。”[62]总之,商联会对维护各马路街区公共治安起了一定作用,正如南京路商联会史略所称:“年来盗贼之风益炽,本会力谋防护,劝装警铃,举办冬防,筹备特别巡逻等,其事虽或成或不成,要亦尽我职责而止。会员商店之遭盗窃而报告本会者,莫不据情转请工部局警务处,饬属严缉,努力善后,虽各案结果未能尽如人意,盗窃发生,未能根本铲除,而当局经本会函质,每答复件或派员前来,表示注意,此我会敢为喉舌之功也。”[63]
三
商联会会员多属中小商人,其子弟及店铺内的学徒多缺乏教育,因此各路商联会将筹办街区内的义务教育作为商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专门设有教育科,主管义务学校事宜。商联会将义务学校看作社会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商界联合会,为什么要办义务夜校,目的在培植不能求学诸子弟,若使各义务学校办得皆有精神,一旦普及全国,岂非社会教育前途之大幸。”[64]商联会义务学校分日校、夜校两种类型,办学经费完全由会员自愿捐助,商联会经常召集会议讨论招生数量、教员聘请、课程设置、开学、放假日期,并对学业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
从现有史料记载看,北福建路工商联合会夜校是较早成立的商联会夜校,该校于1919年8月13日举行开学典礼,校长李心田。[65]紧接着,新闸商联会也于8月17日开会讨论创办义务学校之事宜,决定在新闸路新康里227号门牌开办义务学校。[66] 9月4日新闸路男女义务学校正式成立,会长胡鑑人兼任校长,同时聘请沈联芳、聂云台、黄楚九等为名誉董事,本路30余人担任董事,负责筹集办学经费。[67] 9月21日,在南京路商联会的成立大会上,就有会员建议重视附属事业建设,“最好为店员设一公共娱乐场,略备书报、音乐、台珠以挽嫖赌之恶习,而对于店员知识之增进尤为重要,如设立免费公共商业补习学校等事,而对于入会店主亦宜注意增彼之利益。”[68]为了提高商铺店伙的文化水平,南京路商联会于1919年冬设立夜校,“专收会员商店之职员学生教之读,俾提高商人之知识。承各会员多数赞同,纷纷捐输创办费用,达四千元之谱。”[69]额定学生人数200名,以国文、英文、算术为主要科目。“成立之始,求学者甚形踊跃。时校长潘励绅先生,教务由余华龙先生主持,国文教员为裘越隽、李世戡、齐铁忱诸先生,英文、算术教员为朱华德、虞秉荣、虞从新、沈锡琪及陈叶王诸先生,皆各大学及专门学校毕业,学问经验均甚宏高。”[70]夜校隶属于教育科,1921至1923年间,曾由邬挺生、徐乾麟等亲自担任校长,夜校经费、教员聘请、课程设置、招生、结业成为商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专门设立一项基本金,筹募特捐,1922年1月,南京路商联会通过“组织募集夜校基金委员会,推举委员二十人,分担募集,每人分担五百元,合计一万元”的决议,[71]仅1922年6月,就发起募捐1510元。[72]每届结业时,商联会都要对优秀学员予以奖励,并由重要职员出席颁奖。1920年2月5日,南京路商界联合会在该会事务所专门召开义务夜校讨论会,会议决定聘请曾经留学美国的俞希稷担任夜校教务长,余华龙、陈亮公为副教务长,决定于2月29日正式开学,学额定为260名。[73]
绝大多数商联会都设有义务夜校,有些还开办日校,每年招收本路子弟或学徒免费入学学习,非本街区子弟酌收少量学费,如“河南路商界联合会补习夜校,为一般努力平民教育之学者,合河南路商界联合会组织而成,专为本路年长失学及无力入学者而设,创办至今(笔者注:1925年),已逾四载,自秋季开学以来,来学者约计二百余人,校中仍为黄警顽,周则孟等主持一切,闻今年新定简章,如非本路学生,亦可入学,祇须加付学费一元。”[74]此外,百老汇路、西华德路、山西路、山东路、沪西商界、汉口路、民国路、沪北六路、汉璧礼路、虹口六路、沪南六路、南区、静安寺九路、西城、九亩地等马路商联会均办有义务学校。[75]但相关文献仅简略提及,难以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