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与社会风俗变迁(3)

辛亥革命网 2011-05-05 00:00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作者:严昌洪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五四运动对于中国近代社会风俗的变迁产生了深刻影响。中国近代化运动在民国初年出现了强劲势头,为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提供了物质和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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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运动以批判旧文化为起点,以创造新文化为目标,以建立新社会为理想。一批以改造中国为己任的知识分子与青年学生开始把目光下移,他们用各种方式向民众宣传移风易俗的道理,促进了社会风俗的转移。

  白话文和平民文学为移风易俗思潮的普及提供了条件。从前广大民众被剥夺了学习文化的权利和机会,他们没有文化或文化水准很低,缺乏科学知识,也看不懂书籍、报刊上的那些用脱离实际生活的文言文为士大夫写作的宣传文字和古典文学作品,因而深深植根于民众中的一部分落后礼俗,长期以来得不到改变,即使是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那样大的社会改革运动中,在清末民初声势浩大的移风易俗潮流中,普通民众也很少受到触动,有论著说“辛亥”至“五四”十年间,“精英在觉醒,民众在沉睡”10,康有为所希望的开民智工作“不当仅及于士,而当下达于民,不当仅立于国,而当遍及于乡”11的情景并未出现。新文化运动的精英们认识到,移风易俗是广大民众的事,不唤醒民众,移风易俗只是一句空话。于是他们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他们要用白话文、新文学来批判传统文化中那些落后的观念和制度,使民众从旧传统的羁绊中解放出来。他们自己也用白话文写作宣传移风易俗、社会改革的文字,创作批判旧风俗的文学作品。鲁迅不仅用白话文写作了《我之节烈观》那样的论说文,还写了《狂人日记》、《阿Q正传》、《孔乙己》、《祝福》、《离婚》、《药》等多篇白话小说,形象而深刻地批判了中国的旧礼教、旧风俗。白话文还为普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初识文字的人增加后,不仅扩大了新文化的影响,对社会风气的转移也产生了积极作用。

  新文化运动时期的移风易俗思潮比以往更深刻,更有针对性,人们常常抓住某种流毒深远的观点、某个影响广泛的事件、某种发人深省的现象,即今日所谓“热点问题”,加以剖析、批判,挖掘其根源,同时宣传新的主张。

  新文化运动对旧道德的批判比较集中在忠、孝、贞节三方面。新文化精英们认为:“中国的礼教(祭祀教孝,男女防闲,是礼教的大精神)、纲常、风俗、政治、法律,都是从这三样道德演绎出来的;中国人的虚伪(丧礼最甚)、利己,缺乏公共心、平等观,就是这三样旧道德助长成功的;中国人分裂的生活(男女最甚)、偏枯的现象(君对于臣的绝对权,政府官吏对于人民的绝对权,父母对于子女的绝对权,夫对于妻,男对于女的绝对权,主人对于奴婢的绝对权)、一方无理压制一方盲目服从的社会,也都是这三样道德教训出来的;中国历史上、现社会上种种悲惨不安的状态,也都是这三样道德在那里作怪。”12基于这种认识,孝道、节烈、男尊女卑和封建迷信等旧风俗成为他们抨击的对象。

  家族制度与“孝”的封建道德是当时被批判的重要问题。李大钊预言中国的大家族制度、君权、父权、夫权的崩颓粉碎,是不可避免的大趋势。社会上种种解放的运动是打破大家族制度的运动,是打破父权(家长)专制的运动,打破夫权专制的运动,也就是推翻孔子的孝父主义、顺夫主义、贱女主义的运动13。人们的批判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问题上:(1)家族制度是不平等的根源;(2)家族制度是强权政治、专制主义的根源;(3)家族本位主义使中国人产生自私的心理和依赖根性。家族制度是以孝道来维持的,因此对旧家族制度的批判很快就集中到“孝”的问题上。孝道在中国人心目中是很重要的,《孝经》上说:“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周礼》把不孝列为乡八刑之一。汉律定不孝罪枭斩。隋以后不孝成为十恶不赦的重罪。封建时代重孝是为了教忠,所谓“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中国人重视孝道的习俗对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吴虞在《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说孝》等文章中将孝与家族制度、专制政治结合起来进行批判,并提出以“和”取代慈孝,建立没有尊卑观念,却有互助责任的新型的平等的亲子关系14。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等文章中也对孝的道德进行了批判,指出提倡孝道的“长者本位与利己思想,权利思想很重,义务思想和责任心却很轻。以为父子关系,只须‘父兮生我’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应为长者所有。尤其堕落的,是因此责望报偿,以为幼者的全部,理该作长者的牺牲”15。类似的批判动摇了封建宗法观念在人们思想上的地位,也摇撼着封建专制主义的社会基础。

  妇女问题也是新文化运动精英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陈东原所著《中国妇女生活史》认为:“妇女有独立人格的生活实在是在《新青年》倡导之后。而‘五四’是一个重大之关键。”《新青年》创刊号把妇女解放提到与政治解放、经济解放、宗教解放(即思想解放)同等重要的地位:在近代求解放的运动中,“要破坏君权,求政治之解放也;否认教权,求宗教之解放也;均产说兴,求经济之解放也;女子参政运动,求女权之解放也”。这种认识使近代妇女解放思潮从戊戌时期对个别陋俗的揭露与批判,提升到对妇女人格独立,男女平等的追求。《新青年》及其他进步刊物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大力倡导女子教育、男女同校、社交公开、经济独立、婚姻自由、儿童公育、产儿限制、小家庭制度、破除贞操观念、废除奴婢制度以及争取妇女参政等主张。《傀儡之家》的翻译发表,使娜拉成为许多妇女走出家庭的榜样。

  由于当时政府有提倡表彰节烈的《褒扬条例》颁布,社会上又有殉夫殉节的事件发生,舆论界则有张扬其事的言论发表,封建节烈观便成为新文化运动精英猛烈抨击的对象。周作人翻译发表了日本人著的《贞操论》,胡适连续发表了《贞操问题》、《论贞操问题》、《论女子为强暴所污》等文章。鲁迅的论文《我之节烈观》阐述比较全面、深刻、透辟,影响也较为广泛。李大钊则在《物质变动与道德变动》一文中从经济的变动来解释贞操观的演变,别开生面。他们指出旧的贞操观或节烈观是男权主义的产物,男子片面地要求妇女守节是男女不平等的表现,强迫守节以及对节烈的表彰都是对妇女的迫害;他们主张是否“守节”由妇女自己做主。

  针对当时在统治者和部分知识分子中流行着“祀天、信鬼、修仙、扶乩”之类的迷信活动,而老百姓瞻拜土木偶、崇信鬼神、淫祀泛滥、迷信盛行的现象,新文化精英们请来“赛先生”,用近代科学作武器,有力地揭露和批判有神论和有鬼论。陈独秀发表《有鬼质疑》,《新青年》登载《论鬼神迷信》、《辟“灵学”》等文章,以说理的方法解释鬼神迷信产生的原因,用自然科学知识论证鬼神并不存在的道理,用扶乩者作弊露马脚的事实揭露扶乩的虚假。这些文章用普及科学知识来破除迷信,同时也通过破除迷信的宣传来普及科学知识。这对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对广大民众迷信观念的淡化,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当时先进的人们在批判旧道德、旧礼俗的同时,大都提出了自己关于树立新道德、新风尚的主张。批判旧家族制度,要建立以男女为本位的新式小家庭。他们主张学习西方,建立由夫妇子女组成的小家庭,即今日所谓“核心家庭”。在这样的小家庭中,夫妇、父子人权平等,人格独立,团结和睦,互相扶助。为此,主张先破坏维护大家族合居制度的儒家孔教的伦理见解,因为这种伦理学说不破,父子分居则有伤孝慈,兄弟分财则有伤友恭,就会成为建设新式小家庭的社会障碍。他们还主张建立以个人为本位的新道德代替家族本位主义。后来陈独秀认识到西洋的旧道德观念与中国的旧道德观念一样不彻底,他便主张一种“公有、互助、富于同情心、利他心的新道德”,能够“彻底发达人类本能上光明方面,彻底消灭本能上黑暗方面,来救济全社会悲惨不安的状态”16。这就突破了从前以西方道德、礼俗为参照系的眼光,流露出对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的朦胧的向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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