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与商事习惯变迁(3)

辛亥革命网 2011-04-25 00:00 来源:天津社会科学 作者:严昌洪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在中国近代史上,因为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由独立国家沦为半殖民地(有一部分地方沦为了殖民地)的同时,封建社会在外力和内力的作用下,

  从生产关系来看,旧式商业保留着伙计制与学徒制,店主对帮工(伙计)、师傅对徒弟有超经济剥削行为,而帮工对店主、学徒对师傅有一定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这是封建生产关系在商业中的一种反映。而在新式商业企业中,采取资本主义雇佣制,从经理到职工都是老板的雇员,资本家用经济手段来实现对职工的控制与剥削。

  从经营方式看,旧式商业通过行会等形式实行垄断贸易,除正常利润外,附加许多陋规。而新式商业多采取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信奉自由竞争的原则,规模一般比较大,内部组织严密,分工科学,专业商店以无可替代的专业化,大型公司以无所不包的综合性形成各自的优势,都采用新式会计制度和合同制度,交易方式、服务方式一般比较规范化。

  从经营范围和利润来源看,旧式商业受传统农业社会特点的制约,主要经营农副产品和手工制作的日用消费品,如粮食、棉花、布匹、杂货、牲畜、土产、中药、蔬菜、水果等,以低价进高价出,甚至高价赊卖和杀价预买等手段掠夺农民和消费者。而新式商业出现在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入侵和中国工业化发生的时代,所经营的范围主要是进出口货物、机制消费品以及生产资料等,除了对消费者的剥削外,还从民族工业资本那里分割剩余价值,从外国资本的超额利润中分一杯羹。

  有了上述这些区分,我们才便于谈论新式商业在近代中国产生的问题。

  新式商业企业崭露头角,大致是在清末民初时期。清末,新式商业产生的条件大致成熟。以洋行为代表的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攫取的超额利润,刺激了国人投资新式商业的积极性,稍有资财者怀着开店赚钱的商业心理和挽回利权的爱国热忱纷纷“下海”。而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对中国的商品倾销和原料掠夺又促进对外贸易迅速发展,一批经营进口洋货的批发、零售和代销业务与出口物资的收购、加工、包装、外运业务的商业企业涌现。通过洋行所引进的资本主义商业的经营方式为中国新式商业提供了新的模式。近代工业的初步获利,买办阶层的巨额收入,海外华商在异国成功后获得的利润,新式银行的出现,都为新式商业的产生准备了资本条件。近代工业资本家、买办和海外华商之所以能够将自己的资金投向新式商业,还因为他们积累了大量的西方工商业务知识和经验。社会消费习尚中出现的趋新趋洋倾向和新式工业的发展为新式商业拓宽了洋货和国货以及生产资料的市场。此外,现代交通事业的发展,扩大了贸易区域,加快了商业流转的速度。社会分工的进步,扩大了商品交换的领域。在各通商口岸由原来的封建市场变成资本主义市场以后,旧式商业已不适应新的形势,纷纷改弦易辙,采取了某些资本主义经营管理方式,并有一部分逐步转化为新式商业企业。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新式商业的崛起已成必然之势。

  人们在谈到近代新式商业产生的时候,常常以上海南京路上的先施、永定、新新、大新等大型百货公司作为典型代表。这是因为这些公司不仅规模大、影响广,而且具有新式商业的主要特征,即资本主要来源于商人投资和社会集资,都采取了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的管理模式,店员采用雇佣制,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科学的分工,资金雄厚,建筑宏伟,以现代化设施和一流的服务实行综合经营,均获得重大成功。这些公司为中国新式商业的兴起树立了榜样。

  在百货公司出现的同时,还出现了另外一批新的行业,大多采取资本主义经营方式,体现了新式商业的广泛性和生命力。在洋货的冲击和消费习尚趋洋风气的影响下,经销土布的大布店业渐渐兼营机布,后以经营洋布为主,兼营呢绒,出现了洋货匹头号、呢绒洋货店、针棉织品商店等。在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事业进步的情况下,一批五金、交电、化工、西药、钟表、眼镜、新式文具、纸张、学生用品、体育用品、科教仪器等行业应运而生。中国旅行社的正式设立,标志着现代旅游业的形成,使旅行观光活动中出现了有组织游览和系统化、配套化的服务。新式文化娱乐场所如游乐园、俱乐部、舞厅、电影院、文明剧场等的相继出现,使人们领略到现代文化艺术的风采,享受到新型休闲娱乐活动的乐趣。

  新式商业由于产生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难免要打上封建性、买办性的烙印,而且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有限,发展中阻力重重,新式商业在民族商业中并未占据统治地位。虽然如此,它代表了中国商业发展的方向,为中国商业现代化提供了经验,为旧式商业向新式商业转化树立了榜样。

  2旧式商业向新式商业的转变

  在近代民族商业中占据统治地位的是一种由旧式商业向新式商业转变的过渡形态的商业。这种过渡形态可以理解为在传统商业的机体上嫁接了现代商业的许多枝芽而形成一种中西商业观念合璧、新旧商事习惯并存的形态。

  旧式商店规模大者往往是家庭经营,在家族商店中,所雇管事、店员、帮工、学徒也常常是通过族谊、戚谊、乡谊、友谊等裙带关系而来。这样的内部结构必然要把家族制度、家庭关系带入商店的经营管理之中,族规家法成了商店的法律。一些大的商店中封建等级观念严重,存在着东伙之间人身依附关系。

  中外学者对中国企业中的这种现象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研究,有人认为中国文化由于受儒教与道教的根深蒂固的影响,太贬黜商业,经济关系又太信赖家族与亲人,企业没有存在的基础;有的人不同意“中国根深蒂固的血统关系是经济发展的障碍”的说法,认为这种家族关系对经济发展有着促进作用⑥。其实,这种家庭商店既有积极作用的一面:在中国宗法观念、儒家伦理精神等传统文化因素的巨大影响下,家族经营较易协调行动,减少矛盾,裙带关系可使老板运用封建家族的伦理情感和人身依附关系,与店员建立家庭血缘式的关系,做到上下齐心协力;同时又有许多显而易见的弊端:这种商店父子相传,大多父创业,子守业,墨守成规,不图改进,往往第一代能够维持,传至后代,便会出现几大房共管的局面,难免兄弟阋墙,争权夺产,甚至有的家族还出现败家子,或不事经营,坐吃老本,或不守家店规训,私索店中财物。这些弊病在一些老字号由兴旺走向衰落的店史中随处可见。以上事实说明,在近代商品经济大潮和金钱至上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的冲击下,家庭式关系也失去了对职工的维系力量,出现了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家族商店出现了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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