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临时政府的组建过程(3)

辛亥革命网 2011-04-27 00:00 来源:历史教学 作者:严昌洪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本文详细论述北京临时政府的组建过程,包括该政府如何接管清政府的中央机构,如何接收南京政府北上人员,又如何组建新的部门,其间南北

  这次交锋使袁世凯认识到,自己毕竟不是承继清朝皇帝专制统治的无冕之王,在共和民国体制下,诸多掣肘使他不可能像专制皇帝那样独断专行。根据《临时约法》,临时大总统任命国务员须得参议院之同意,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也须由国务员副署,这些规定后来使袁世凯深感头痛。

  新旧机构的交替。

  新的国务员任命后,南北原有各部如何处置,情况各有不同。对于南京各部,根据参议院议决袁世凯在北京受职办法六条的规定,国务总理及各国务员应在南京接受临时政府交代事宜,所以孙中山于4月1日发布《通告解职令》时,要求“本处各部办事人员,仍各照旧供职,以待新国务员接理,勿得懈怠推诿,致多旷废”[7](P303)。而根据袁世凯的命令南京各部应在交代完毕后“陆续北徙”。但北京方面的新任国务员根本就不南下,在南京进行交接只是一句空话。而原有各部总长又急于离任,部务不能不交代,于是有的部采取变通方式,派秘书长、参事等人员偕北上部员“携带一切文件赴京,与新任部长接洽,妥筹进行方法”[8](P140)。4月中旬以后,南京原有部员陆续到京,等待新的安排。

  至于北京原有各部,袁世凯4月1日命令,除新任内务、陆军总长在京,外交总长另已派署外,“其余各总长未到任以前,在京原有各部事务暂行照旧办理,以待分别交替”[9](P133)。新的国务院于4月21日正式宣告成立,各部总长或次长陆续履任,原有各部事务分别交接,由新任各部总长接收办理,职员则或集体辞职,或停止办公,以待新总长的拣选任用。

  除新成立的国务院以原陆军部为办公地点,陆军部另觅办公处所外,其余各部基本利用了原有相应各部的衙门,既便于接收,又节省了新建官署的经费。具体情况是,原农工商部事务由农林和工商两部分别接收,农林部即在旧农工商部衙署内办公,工商部则迁至另址;教育部接收原学部事务;财政部接收旧度支部事务;司法部接收前法部事务;交通部接收原邮传部事务;内务部总长赵秉钧前清时即是民政大臣,他顺理成章地将民政部改名内务部,其余一切照旧;海军部、外交部则只是更换了总长,连名称、衙署和部务全盘继承。

  人事安排。

  办公处所的继承,各项事务(包括文件、档案、财务等)的接收,都容易办到,而各部人员的安排却比较复杂,在国务员等重要职务按照袁世凯的需要作好安排的前提下,既要使用北京原有各部部员,这些人具有办理部务的经验,且他们留在新政府中是“咸与维新”的体现。又不能排斥北上的南京各部部员,这些人代表南方共和势力,他们进入政府是“南北统一”的象征。据说,袁世凯“为了使民党当时感到他是公允从政的新元首,一定要待南方的人员来京,把他们的职位安排、任命、发表以后,才发表自己人的职位”[10](P175)。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还须从其他方面,如,新式学堂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被清廷屏弃赋闲的旧官员中,选调部分才俊加盟。对于这项工作各部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在交接时挑选干员继续留任,以便部务有所衔接。如,教育部在接收学部的同时,推荐原学部久供部职,长于行政或历办学务,确有经验人员,留任教育部参事等职。同时安置部分南方人员。

  第二种模式:原有部员全体“就地卧倒”,以便新总长从容挑选。像财政、内务、外交等部,就是先将原有人员一律解散,仅留少数人员组成筹备处,临时支撑部务,并令在部各员填写履历,记名存部,由筹备处或各司长官考查从前办事成绩,开单推举,量才委任,陆续回部任职。司法部在南京部员及新调各员陆续到京后,又选派多名到处办事。内务部亦在官制未决的情况下,将所有南京内务部投到之20位人员暂留部为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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