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开创者(2)
时间:2024-05-17 13:25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4年第2期 作者:朱佳木
同在1948年,经党中央审定,以新华社名义发表了一篇题为《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其中指出:“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出来的一种平均主义思想。抱有这种思想的人们,企图用小农经济的标准,来认识和改造全世界,以为把整个社会经济都改造为划一的‘平均的’小农经济,就是实行社会主义,而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的发展。过去历史上代表小生产者的原始社会主义的空想家或实行家,例如帝俄时代的民粹派和中国的太平天国的人们,大都是抱有这一类思想的。”这一文件,显然也是在毛泽东上述思想指导下制定的。 既然革命成功后中国要着重发展工业、变农业国为工业国,为什么不能一下子通过社会主义的办法,而要先实行新民主主义呢?对此,毛泽东回答说,主要原因就在于中国经济的落后,客观上不具备条件,所以需要先利用资本主义的办法发展国民经济,为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积累资金和物资。他在1939年说:“在革命胜利之后,因为肃清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物,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社会中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也是不足为怪的。”他在1945年解释我们党为什么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一定条件下还提倡发展它时又说:“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在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他进一步指出:“中国的工业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就全国范围来说,在抗日战争以前,大约是现代性的工业占百分之十左右,农业和手工业占百分之九十左右。”就是说,“我们还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经济生活停留在古代”。正是从这个实际情况出发,他明确提出:“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 4.什么是中国新民主主义的工业化道路? 关于这个问题,毛泽东的回答基本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将帝国主义者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资本和企业收归国有,使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二是尽可能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三是对资本主义企业中不利于国计民生的部分加以限制,并调节劳资矛盾。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新民主主义的工商业政策与孙中山的主张是大体一致的,即:“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但是也有不一致的地方,即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因此,在这个国家里,“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要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这必然受到资产阶级尤其大企业主,在各种程度和各种方式上的反抗。因此,“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 毛泽东指出的这一新民主主义工业化道路,在新中国成立前的解放区,尤其东北解放区已经实行。新中国成立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明确规定,新中国要“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其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使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这在实际上,就是把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工业化思想,用临时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了。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1950年6月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又强调,实行私营工业的国有化和农业的社会化,“还在很远的将来”。 对于走新民主主义的工业化道路,我们党是十分真诚和十分认真的。比如,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稳定金融物价、统一财经,恶性通货膨胀得到了遏制,但市场发生商品滞销并跌价,银行货币存款大增,贷不出去,致使部分工厂关门、商店歇业、失业增加。仅1950年1月至4月,全国14个大城市就有近3000家私营工厂倒闭。毛泽东在那一年三四月份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和资产阶级合作是肯定了的,不然《共同纲领》就成了一纸空文,政治上不利,经济上也吃亏。”“我们是一个大党,策略上要特别注意。尤其是我们现在胜利了,要巩固胜利,更要注意,要反对‘左’的思想和‘左’的做法。”根据毛泽东关于调整公私企业关系的指示,中央财经领导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扩大政府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和收购包销,降低部分工业品税率,提高工商业所得税起征点,停发第二期公债,扩大对私营工商业的贷款额,对工人进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教育,等等,从而缓解了私营工商业的困难。1951年同1950年相比,私营工业户增加了11%,生产总值增加了39%。私营工商业者反映,他们从国家和国营企业的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中得到的利润,超过了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任何一年。 当时我国私营工业主要是轻工业,所以新民主主义工业化鼓励发展私营工业,实际上就是要重点发展轻工业。也就是说,新民主主义的工业化战略,是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为主的,目的是为今后重点发展重工业积累资金和物资。对此,刘少奇在1950年的一份手稿中写道,中国工业化的过程大体要循着这样的道路前进:先恢复经济,以主要力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时建立必要的国防工业;再以更大的力量建立重工业基础,并发展重工业;最后,以重工业为基础,大力发展轻工业和使农业生产机械化。因为,“只有农业的发展,才能供给工业以足够的原料和粮食,并为工业的发展扩大市场。只有轻工业的发展,才能供给农民需要的大量工业品,交换农民生产的原料和粮食,并积累继续发展工业的资金。”“使中国工业化,是需要巨大的资金的,而没有资金,没有数百亿银元的资金投资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那就不要想加快我们的工业化。”1951年5月,他在党的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所作报告中又指出:“重工业和轻工业,开始还是要搞一些轻工业。因为轻工业可以赚钱,也容易办些,又不用很多的资本”。“轻工业发展了再来大量地进行重工业建设。”他还说,经过10年经济建设计划,新中国的面貌就要改变,“到那时我们的国家才可以考虑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两个月后,他对马列学院的第一班学员发表了著名的《春耦斋讲话》,当讲到上述经济建设步骤设想时更加明确地指出:“十年建设加三年准备是十三年。到那时看情形怎样,或再搞个五年计划,进入社会主义。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少则十年、多则十五年,二十年恐怕不要。”
可见,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我国工业化道路的选择,是与对工业化战略的选择统一起来考虑的。走新民主主义工业化道路,重点是发展农业、轻工业;当要重点发展重工业时,就要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如果没有意外,新民主主义工业化这条路,本来会按照毛泽东说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和刘少奇说的“少则十年、多则十五年”的设想走下去。然而,1952年八九月份,情况发生了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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