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与辛亥革命(2)
辛亥革命网 2013-10-17 00:00 来源:孙宋资讯 作者:张磊 张苹 查看:
以“五族共和”作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准则,构成孙中山倡导的民族主义内容的另一方面。他坚持以民主主义精神处理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关系,认为任何民族不得享有特权,也不应当受到歧视和排斥,必须实现各民族之间的平等。满族也不例外,理当一视同仁。他一向把“民族革命是要尽灭满洲民族”的主张视为“大错”。[[6]]革命党人的“反满”口号“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对于满族“不以复仇为事,而务与之平等共处于中国之内”。[[7]]在推翻了清朝政府、建立共和国以后,国内各民族自当“立于平等地位”;“在昔之受压制于一部者,今皆得为国家主体。皆得为共和国之主人翁,即皆能取得国家参政权。”[[8]]由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始终未能真正列入议事日程,所以没有得到充分阐述。
孙中山倡导的民族主义不可避免地受到历史的局限。主要表现为没有提出鲜明的反帝口号,缺乏明确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帝内容。仅仅提出避免“瓜分”、“共管”厄运的主张,并在很大程度上把这桩首要任务归结到“反满”的斗争中去,不但难以科学地反映近代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实质,而且难免导致对帝国主义的轻信和幻想。“反满”的口号不可能包含反帝的巨大内容。以满洲贵族为首的清朝政府的崩溃决不意味着帝国主义侵略的消除。其次,民族主义也糅杂了大汉族主义——种族主义的因素。过于强烈的“反满”色彩不仅是不当的,而且冲淡了反帝反封建的基本任务。但是,民族主义无愧于那个历史阶段的战斗旗帜: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的民族矛盾,集中了人民群众摆脱民族压迫的意愿,概括了民族斗争的任务,把民族解放运动提到新的高度。
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建立民主共和国,无疑是近代中国社会的又一主要课题。封建主义同人民大众的矛盾在各种社会矛盾中也居于主要地位,同是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另“一座大山”。“宰制于上”的是“皇帝和贵族的专制政权”,广大群众呻吟于封建暴政的桎梏下,完全没有权力。以民主主义取代封建专制主义不仅是人民的愿望,而且也是近代化的重要条件。反对封建主义、争取民主的斗争是为民主革命的内在主题,民主主义构成了先进思潮的主流。
以太平天国为高潮的近代农民反抗和战争沉重打击了封建暴政,但不可能否定君主制度,不论是在实际意义抑或在思想意义上。维新派要求改变封建专制制度,但也没有突破君主制度的局限。然而,近代中国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要求以共和国取代封建专制制度。历史的需要迫使孙中山进行艰苦的探索,举起“政治革命”的旗帜。他承袭了农民战争的武装反清传统,而又摒弃了皇权主义。维新派重视社会政治变革和仿效西方的观念给他以深刻影响,但却未能使他局囿于“君主立宪”准则与“渐变”策略的藩篱。当然,西方资产阶级的民权主义才是孙中山熔铸自己政治思想武器的主要素材。他把18世纪法国革命的“平等”口号和林肯的“民治”主张纳入民权主义。欧美的“共和制度”则被视为——特别是在政体方面——民主建设的可资效法的楷模。此外,古代中国的某些政治思想和制度也在他的政治方案中留下了痕迹。
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是民权主义的重要内容。腐败透顶的清王朝业已成为社会前进的严重障碍:压抑了生产力的增长;剥夺了人民的起码权力;推行了思想钳制政策。为了推翻清朝政府的统治,必须剥除封建君主制度的神圣不可侵犯性。还在孙中山刚刚踏上民主革命道路时,他就同现存政权决裂,斥责统治者是“庸奴误国,荼毒苍生,一蹶不兴,如斯之极。”[[9]]稍后,他进一步指出广大人民在封建暴政的压榨下无异于“被困于黑暗之中”;“不依照适当的法律程序而剥夺我们的各种权利。”他认为封建专制是野蛮而愚蠢,决非“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必须根本改变“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的社会政治状态,代之以符合时代精神的“民主立宪”。
经由“国民革命”途径推翻封建暴政以建立共和国,是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严峻的现实使孙中山认识到“和平之手段,不得不稍易以强迫”后,他就坚持以革命暴力去摧毁清朝政府。“由满洲人来将国家加以改革,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实行改革”必然使统治者“丧失他们现在所享受的各种特权”。[[10]]孙中山告诫人们切勿为清廷的“改革诏旨所迷诱”和被保皇派的谰言所欺骗。归根到底,武装反清斗争是埋葬清王朝的途径。至于“国民革命”在“建设”方面的内容,就是创立一个“平等”、“民治”和“国民”的国家。兴中会已把“创立合众政府”作为奋斗目标,这种表现在简陋形式中的共和制度的要求不愧为近代中国正规的民主革命纲领的雏形。从1903年开始,孙中山在日本、南洋、美洲和欧洲各地所联系和组织的革命团体都把“建立民国”作为政纲。[[11]]同盟会则明确宣称:“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重申“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12]]
在封建专制主义盛行达两千年的中国社会里,崭新的共和制度难免被许多人视为过于激进的、缺乏现实基础的政治方案,为了论证共和国为今日中国所必需,孙中山不得不驳斥各种怀疑和反对的论调。他批判了“谓中国今日无一不在幼稚时代”,因而政治改革“殊难望其速效”的观点,指出由于中国得以在“政治革命”中借鉴西方,所以能够较快地实现共和制度,正如机器的仿造远速于创制。[[13]]对于认为今日中国“只可为君主立宪,不能躐等而为共和”的主张,孙中山从“取法乎上”的原则加以反驳,强调中国决不可因袭西方的陈旧的君主立宪制度,而一定要采用更先进的共和制度。当时还流行着“中国人民知识程度不足,断不能行共和之治”的说法,孙中山在据理批评时承认“数千年专制之毒,深中乎人心”的可悲事实,但却指出他以“幼童将欲入塾读书”为例反问道:难道能因其“不识字”而“不可使之入塾读书”吗?正确的回答应是“惟其不识字,故须急于读书也”。[[14]]
同民族主义一样,民权主义也存在着局限性。缺乏深刻的、彻底的反封建内容,显然是民权主义的主要缺陷。孙中山认为只要推翻体现了“封建帝制”的“恶劣政府”,民权主义的“破坏”任务就算大体完成。没有理解“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15]]其次,民权主义提出“四万万人一切平等”,不过是“法律面前的平等”,缺乏具体的、实际的保证。此外,他对西方“共和制度”的几乎无保留的倾慕也妨碍了他的眼界。但是,民权主义——它是三民主义的核心——无疑是近代中国民主主义思潮的高峰。带有共和制度要求的民主革命政纲的出现,显然是社会政治、思想领域中划时代的变革。在此之前,人们或者以为推翻清廷的目的在于复兴汉族帝国——“反清复明”;或者以为温和的君主立宪方案可使中国复兴,而不必否定历史悠久的封建帝制。在此以后,越来越多的人们接受了先进的共和政治方案。与之相应,群众的斗争也就“转变为自觉的民主运动”。这样,辛亥革命所达到的成果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不仅是清朝政府的覆灭,也是中国封建帝制的终结。即使后来出现过“称帝”和“复辟”,都注定了只能是一幕短命的丑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