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时期的江皖大水与华洋义赈会(6)
辛亥革命网 2014-06-06 00:00 来源:《清史研究》2013年2期 作者:朱浒 查看:
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因江苏、安徽为其统治中心区域,该会又于1912年1月17日向孙中山上书,表达了与前次请愿大致相同的意旨。(132)这里顺便说明,前述临时政府3月间向四国银行借款赈灾之举,该会也起着不小的推动作用。原来,这项动议最初便是该会“以安徽救急事宜”而向财政部提出的。也是在孙中山饬令财政部“与该会会商办理”后,才初步达成“四国银行允每星期可借十万两,分十六星期,共借一百六十万两,以民国财政部收据交银行存执,为暂时担保之证”的协议,从而生成了咨交参议院的提案。(133)
清朝即将覆亡之际,江皖义赈会又提出了新政治体制下的赈灾秩序建设问题。1912年2月1日,该会在《申报》上发表了题为“论国民今日当注重灾振”的专稿,全面阐述了对这一问题的构想。该文强调,无论是对建设新政府还是建设新社会而言,赈灾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
盖试就政府言,保护人民,本其天职,而救灾即为保护之一端。往者政府不良,致于人民疾苦,恒为漠视。今幸新政府将次完全设立,凡所勤作,自必为世界各国所属目。诚能于列强观望之时,力以救灾为己任,俾知中国政府对于人民,自此负其责任,而与旧政府异,则其影响所及,行见于政治问题,裨益非浅。此所谓居今日而言救灾,不仅属于慈善事业者。
就社会言,改良政治,为人人所属望。然社会为政治之母,必先有良好之社会,而后有良好之政治。况政治虽为政府所执行,而政府者,仅一机关,非属万能,事事仍赖社会助力,始克实行其政策。今使一般社会不惜置救灾为缓图,无论此非人道主义,即对于协助政府之义务,亦有所未尽。共和国民,负责良重,见义不为,决非所宜。此不救灾之事,与民品有关,不容忽视也。
文章最后,该会还发出这样的呼吁:“华洋义振会董事目击民生之艰苦,时局之危迫,奔走呼吁,仍苦响应者寡。当世不乏关心大局、好行其德之仁人君子,如能加以赞助,则灾黎幸甚!大局幸甚!”(134)
从江皖义赈会的上述请愿活动和呼吁中可以看出,纵然在中国政权极度动荡的时局下,该会依然是在承认政府主导权的前提下来考虑赈灾秩序问题的。虽然如黎安友所说的那样,该会“权威式地阐述了应当怎样以及依靠何者去解决”这一问题,(135)但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承认中国赈灾秩序自身独立性的责任感,从而与早先盛行于西方人士之中的、超然于中国之上的、“局外旁观论”式的论调有着本质的不同。(136)
最后应该指出,正是基于在辛亥时期获得的良好发展,华洋义赈会组织本身反过来也开始被国内社会当做某种颇具价值的社会资源。如前所述,江皖义赈会不仅在中国社会的广泛层面中得到了高度认同,而且的确做出了不俗的赈灾成绩,从而积累了较大的社会声望和影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也正是这种声望和影响,竟然被某些国内人士转化成了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源,且这种利用举动的意图甚至大大超出赈灾问题之外。
别有用心地利用江皖义赈会的声望和影响的最典型事例,出现在辛亥革命后的盛宣怀身上,即有关盛宣怀归国办赈的请愿活动。盛宣怀在赈灾方面确实声名素著,(137)但此际情况绝非单纯办赈而已。原来,因参与制定并执行铁路干线国有政策,使盛宣怀既成了清廷的头号替罪羊,又是革命力量的打击对象,不得不于1911年底逃亡日本。(138)为了寻求妥善的归国机会,大约在1912年3月中旬,盛宣怀指示陶湘、陈作霖等亲信,“藉筹赈为名”来制造归国舆论。这些人迅速设法说动了包括江皖义赈会会长伍廷芳在内的数十位赈务人士,用江皖义赈会和是年初刚成立的另一赈灾组织“江皖工赈会”(139)的名义,于3月22至24日间,分别向孙中山、袁世凯、黎元洪,以及内阁、内部总长和江苏、上海、江北、安徽、浙江、江西6省都督,发出了要求盛宣怀回国办赈的请愿公呈。(140)该呈文中甚至声称:“廷芳等公同商酌,拟以大义责备盛君,令其专任赈务。如果盛君热心祖国,廷芳等并愿在义赈、工赈两会中举为董事。”(141)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份公呈发出后,竟然还出现了“副总统(按:即黎元洪)及各都督均有回信,均极赞成”的状况。(142)虽然盛宣怀及其亲信们的这一计策最终并未得逞,却也没有见到哪位政治人士对江皖义赈会此举提出非议。
另一个企图利用江皖义赈会的声望和影响的情况,是“中华全国义赈会”的煊赫一时。1912年3月间,一个名为“民生国计会”的团体,以筹赈淮海为旗号,在上海倡议发起“社会联合义振会”,呼吁“各会各党暨各慈善家”举行联合会议。(143)3月27日,共有18个党派团体参加了这次会议,会上将该赈会改称“团体联合义赈会”,并举定孙中山为筹赈总长,张謇等30余人为名誉议董。(144)约在4月间,又举孙中山为会长。(145)而据该会后来通告,会长实为张仲屏,其名约在6月间又改称“中华全国义赈会”。(146)10月初,该会以张仲屏辞职为由,复举行声势浩大的改组,推举孙中山为总理,多位江皖义赈会中方董事及其他一些知名赈灾人士,皆被列为董事。(147)不过,这很可能是个拉虎皮当大旗的举动,因为许多被列为董事的赈灾人士很快相继发布公告,声明并不参与该会事务。(148)鉴于当时上海新兴政治团体林立的局面(149),使人有理由怀疑,这个“中华全国义赈会”暗含某种投机意味。也就是说,这是民生国计会等团体基于江皖义赈会的经验,企图借助义赈会的名号来扩大自身的社会影响。事实上,“中国全国义赈会”也从未成功举办过一次赈灾活动。而在江皖义赈会于1913年初宣告解散后,有关“中华全国义赈会”的信息亦随之杳然。
结语
本文的研究首先表明,对于辛亥革命时期的灾荒问题,从政治史角度出发的研究也应该对赈灾活动给予注意。很显然,如果只强调灾荒及其引发的社会动荡作为革命背景性因素的一面,却不重视赈灾方面的活动,则很难面对这样的一些问题:何以十分严重的江皖水灾并未酿成与莱阳抗捐、长沙抢米同等程度的社会风潮?为什么灾荒没有像历史上许多王朝的末世那样,在清朝覆亡过程中扮演一个突出角色?由此可见,对赈灾问题的探讨,当然有助于进一步完整认识灾荒与辛亥革命的关系。其次,从社会史视角出发来考察辛亥革命时期的赈灾问题时,亦须大力克服画地为牢的局限。从黄文德(也包括黎安友)关于江皖义赈会的研究可以看出,其不足之处,除了偏重该会发展脉络中的西方向度而没有充分注意中国向度外,更是在一个相当封闭的语境下就赈灾论赈灾,完全不顾及更大范围内社会进程所造成的影响。毫无疑问,无视辛亥时期中国社会所发生的剧烈变迁进程,根本无法理解本土化与国际化维度何以在江皖义赈会而非丙午义赈会中得到有效结合,以及华洋义赈会式的组织架构何以在这一时期的中国才首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
注释:
①李文海:《清末灾荒与辛亥革命》,《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这里应指出,虽然在该文之前,也有一些关于辛亥革命史的代表性研究中表达了灾荒作为革命背景性因素的意思,但李文海先生的论述更为明确和系统。有关此种表达的代表性论著,可参见章开沅、林增平主编:《辛亥革命史》,人民出版社,1980年,中册,第318—333页;金冲及、胡绳武:《辛亥革命史稿》(第二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17—432页。
②参见黄文德:《非政府组织与国际合作在中国——华洋义赈会之研究》,台北秀威资讯科技,2004年,第15—33页。另外,黄文德在该书中首先指出,在中国,华洋义赈会的组织发展有三个阶段,即1906年至1907年设于上海的华洋义赈会,辛亥时期亦设于上海的华洋义赈会,以及1921年成立于北京的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第16、20—21页)。本文所述为第二阶段。以下为简明起见,凡言及第一阶段称“丙午义赈会”(因光绪三十二年为丙午年),第二阶段为“江皖义赈会”(因此次华洋义赈会主要针对江皖水灾而成立),第三阶段则称“民国义赈会”。而国内学者迄今关于华洋义赈会的研究皆集中于民国义赈会,前两个阶段基本付诸阙如。
③李文海、林敦奎、周源、宫明:《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767、768、785—786页。
④《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755—756、769—770、789—792页。
⑤宣统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张人骏、程德全折,宫中朱批档·内政(赈济等)第102/39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