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共和”:清民之际政治中坚概念的(2)

辛亥革命网 2011-06-14 00:00 来源:武汉大学学报 作者:冯天瑜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辛亥革命是一场具有政治转型意蕴的社会运动。伴随传统政治理念解构、现代政治理念建立,这场社会运动也造成政治话语系统的深刻变更,其

  《周易》从哲理上论证了“革命”的合法性,并披露其大动“干戈”、“极其损益”、“相变甚者”的暴烈特征。《尚书》中的《汤誓》、《泰誓》、《仲虺之诰》等篇则具体叙述了“汤武革命”的史实。《孟子》虽未出现“革命”一词,却从“民贵君轻”的民本主义出发,认为对于虐民、害民的独夫民贼“可伐”、“可诛”。齐宣王问,商汤放逐夏桀,周武讨伐殷纣算不算弑君犯上?孟子毫不含糊地答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孟子将武王伐纣称之“诛杀独夫民贼”,全然不是“弑君”,并指出民众对武王的行为竭诚支持、衷心期盼,“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孟子·梁惠王下》)。这可以说是革命“顺天应人”的注脚。

  先秦儒家的另一巨匠荀子已较多地论及“尊君”,却也有“君为舟,民为水”之喻,留下“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名论。荀子认为,君主虽然尊贵,但道义高于君主,君主背道,臣民有理由“从道不从君”。他还强调,君主应具备治理国家的能力,“能则天下归之,不能则天下去之”(《荀子·儒效》)。荀子批驳“汤武篡夺”论,肯定汤武革命的正义性:世俗之为说者曰:“桀、纣有天下,汤、武篡而夺之。”是不然。以桀、纣为常有天下之籍则然,亲有天下之籍则不然,天下谓在桀、纣则不然。……诛暴国之君若诛独夫,若是,则可谓能用天下矣(《荀子·正论》)。孟、荀学术路线歧异,但两者支持“汤武革命论”则别无二致。

  战国末期的《吕氏春秋》更有“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吕氏春秋·贵公》)的警辟之论,也是对“汤武革命”合理性的一种呼应。

  《周易》、《尚书》、《孟子》、《荀子》阐扬的“革命”,构成古代中国政治进程的必要环节:当一个王朝的腐败达于极点,全然背弃民心,已不能通过“内改革”得以调整时,“天命”便发生变革,其授予对象转移,具体表现往往是异姓起而以暴力夺权,改朝换代,相应发生制度更新,以顺应时势、人心,即所谓“革命创制”(《汉书·叙传下》)。孙中山曾引述一位英国人的论说,以揭示“革命”在中国政治机制中的特殊作用:

  中国人数千年来惯受专制君主之治,其人民无参政权,无立法权,只有革命权。他国人民遇有不善之政,可由议院立法改良之;中国人民遇有不善之政,则必以革命易之[1](第442页)。

  总之,在中国政治系统中,一个王朝的统治权并非永恒不变的,此即《诗·大雅·文王》所谓“天命靡常”。暴力夺权,变革天命乃中国政治的题中之义。这种理念成为高悬帝王头顶的“达摩克斯剑”,是对君主专制的一种制约力量。

  需要指出的是,从《尚书》、《周易》到《孟子》所称道的“革命”,均指贵族革命,是“贵戚之卿”的专利。《孟子·万章》曾对此做过论述。

  中国古典义的“革命”既然是改朝换代的非常手段,通过“革命”夺取政权的新朝统治者,一方面要宣扬革命的合理性,以论证自己得位之“正”;另一方面又往往心虚胆怯,惟恐别人仿此继起,来“革”自己的“命”。商朝建立后,商汤与左相仲虺的一段对话,就颇能说明新朝统治者在“革命”问题上的矛盾心理:“成汤放桀于南巢,惟有惭德。曰:“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仲虺乃作诰,曰:“呜呼,惟天生民有欲,无主乃乱,惟天生聪明时义。有夏昏德,民坠涂炭,天乃锡王勇智,表正万邦,缵禹旧服,兹率厥典,奉若天命”(《书·仲虺之诰》)。这番“君臣对”,流露出商汤惟恐后世有人仿效自己放逐夏桀的“革命”行动,援为叛商借口;仲虺则竭力申述商革夏命的正义性,为商王提供精神支持。仲虺还特别吁请商王“钦崇天道,永保天命”(《书·仲虺之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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