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共和”:清民之际政治中坚概念的(7)

辛亥革命网 2011-06-14 00:00 来源:武汉大学学报 作者:冯天瑜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辛亥革命是一场具有政治转型意蕴的社会运动。伴随传统政治理念解构、现代政治理念建立,这场社会运动也造成政治话语系统的深刻变更,其

  类似梁启超这种在和平变革意义上使用“革命”一词的例子,近代中国甚多。仅以佛教界而言,就承袭“释教开革命之阶”(注:《资治通鉴》卷204,叙述武则天篡唐称帝,沙门怀义、法明等撰《大云经疏》,盛言女主受命之事,称此为“释教开革命之阶”。)的传统,屡用“革命”称佛教内部的改革。如辛亥革命后不久,著名的佛学大师太虚于1913年在寄禅和尚(即敬安,太虚的老师)的追悼会上,针对当时佛教丛林的积弊,倡导“教理革命”、“教制革命”、“教产革命”的佛教三大革命。教理革命指革除愚弄世人的鬼神迷信,倡导大乘佛教自利利他精神,去改善国家社会;教制革命指改革僧众生活、组织制度,建立适应时代需要的住持僧团;教产革命指变按法派继承寺庙遗产的旧规为十方僧众公有制,以供养有德长老、培养青年僧伽,举办佛教事业。这里的“革命”显然指和平改良,决非暴力夺权。

  在革命派方面,自1896年前后即以“革命”为自己的标帜,而现代义的“革命”被广大中国民众所接受,经历了一个艰苦的过程。为求得民众对“革命”的认同,革命派充分利用革命的古典义,以之调动中国士人及民众对“革命”的亲和情绪。刊发于《江苏》第4期(1903年7月出版)的题为《革命其可免乎》的文章,在论证革命的正义性时,援引中国古代史例阐扬之:“夫夏商之不德兮,有汤武之征诛;彼暴秦之专制兮,刘项起而芟锄。此于家庭犹革命兮,况异族之盘踞?昔蒙古之盘踞兮,得朱明而尽驱;缅风盖未远兮,乃何独无攘臂而四呼?”该文进而引申出“满珠王气今已无,君不革命非丈夫”的结论。孙中山等人在宣传“革命”时,颇倚重“革命”的中华元典义。如孙中山在驳斥檀香山保皇报刊的“民智未开,革命不可举行说”时,便以元典为据,滔滔雄辩:“彼曰:‘革命之说,原本大《易》。’又曰:‘中国固始终不能免于革命。’其言是矣,仍何以又曰‘中国今民智为萌芽时代’?夫大《易》者,中国最古之书。孔子系辞,称汤武革命,顺乎天也。岂由汤武至于今,经二十余朝之革命,而犹得谓之萌芽时代耶?”[1](第234页)为说服民众信仰“革命”,孙中山可谓苦口婆心,多方论述,而以古圣言论证之便是经常使用的方法。他于1910年2月在旧金山的一次演说中针对海外华人惧怕“革命”的实际,请出孔夫子大驾,以证明“革命”的合理合法:“乃在美华侨多有不解革命之义者,动以‘革命’二字为不美之名称,口不敢道之,耳不敢闻之,而不知革命者乃圣人之事业也。孔子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此其证也”[1](第441页)。

  孙中山等人在征引古典的同时,又十分注意于阐发“革命”的现代精神,他们指出,今之革命,其内容与目标已非昔时可比,诚如当年革命党人揭诸报端的:“昔之所谓革命,一时表面之更革而已,……旧世纪之革命,乃一时一事之革命,乃无进步之革命,乃图少数人权利之革命。若新世纪之革命则不然。凡不合于公理者皆革之,且革之不已,愈进愈归正当”(《新世纪之革命》:《新世纪》,1905年第1期)。孙中山则概括新旧“革命”的差异道:“故前代为英雄革命,今日为国民革命。所谓国民革命者。一国之人皆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即皆负革命之责任”[1](第2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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