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共和”:清民之际政治中坚概念的(3)
辛亥革命网 2011-06-14 00:00 来源:武汉大学学报 作者:冯天瑜 查看:
这种关于“革命合法性”的讨论,贯穿于商周、秦汉以下两三千年间。有代表性的一次,发生在汉初,今文学者、博士辕固生与道家黄生在汉景帝面前争论——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弑也。”辕固生曰:“不然。夫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与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不为之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黄生曰:“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弑而何也?”(《史记·儒林列传》第六十一)辕固生为论驳斥黄生,竭力证革命的正义性,最后抬出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的事迹,以之质问黄生:“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耶?”(《史记·儒林列传》第六十一)旁听的景帝见论战直逼本朝得位的正否,连忙叫停——“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史记·儒林列传》第六十一)由于景帝出面制止,这场论辩“遂罢”,并且,“是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更有甚者,明太祖朱元璋建元洪武之后,删削《孟子》中肯认“革命”的言论,成《孟子节文》,还批评历代暴力夺权的“革命”。他在上谕中说:“君则有罪,民复何辜。前代革命之际,肆行屠戮,违天虐民,朕实不忍。”(《明史·本纪第二·太祖二》)他的这番话,意在衬托自己“伐罪安民”、“灭元兴明”的平和性(其实朱氏建立明朝何尝不是大动干戈,杀人无数),表明对“革命”的极大保留。可见,在古代中国,“革命”虽是一个正面词汇,其褒扬度甚高,但因牵涉到王朝更迭,并伴随暴力夺权含义,容易使下民产生“彼可取而代之”的联想,故又是一个往往触及在位帝王忌讳的概念,士民只得慎用之。
共和,原是西周的一个年号,又是“共和行政”的简称。《竹书纪年》中“共和行政”讲的是:周厉王任用荣夷公执政,实行“专利”,侵夺国人权益,又令卫巫监视国人,杀死议政者,激起国人暴动,厉王逃奔彘(今山西霍县)。厉王被逐后,共国(今河南辉县)君名和,伯爵,又称共伯和,受诸侯拥戴,代行王政,号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此为中国正确纪年之始)(注:《竹书纪年下》:“厉王十二年,王亡奔彘,国人围王宫,执召穆公之子杀之,十三年,共伯和摄行天子事。”)。司马迁对“共和行政”则另有诠说:厉王被逐后,由召公、周公共同行政,号为“共和行政”,至周宣王即位方止,共14年。《史记·周纪》载此事云:周公、召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史记正义》解释“共和”云:韦昭曰:“公卿相与和而共政事,号曰共和。”以上二说,若谓共伯和摄行天子事,则“共和”仅是以人名命名,并无更多内涵;若谓召公、周公共同行政,“共和”则是一个偏正结构词汇,“共”为共同、公共之义(注:《说文解字》:“共,同也,从廿廾。”段玉裁注:“廿,二十并也,二十人皆竦手,是为同也。”《增韵》:“共,公也。”),“和”为相应、和谐之义(注:《说文解字》:“和,相应也,从口,禾声。”《广雅·释诂三》:“和,谐也。”)。“共和行政”可解为“相与和而共政事”,也即“共同协和行政”之义,是贵族分享国家管理权(共)、实行仁政(和)两层意蕴的综合。这一意义上的“共和”,是中国古代君主独揽大权的专制体制的另项和特例,故使用率不高,偶为非议君主专制的思想家所援引。
二
革命与共和两词汇自先秦创制,直到19世纪末叶以前的2000余年间,含义并无明显变化,这正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之“道”的“一以贯之”。时至19、20世纪之交,也即戊戌变法、清末新政至辛亥革命的10余年间,随着社会变革的急剧展开,政治观念出现错综复杂的更替与重组,有些关键词更发生千载以来未曾有过的大异动,“革命”与“共和”便在其列。
19世纪中叶以降,由工业文明装备起来的西方殖民主义大举入侵东亚,中国面对“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经历着“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李文忠公全书》卷24)。中国的仁人志士为挽救民族危亡、推动社会进步,做过种种努力。除太平天国试图以旧式“革命”方式推翻清朝以外,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清末新政都是在保存清朝帝制的前提下,进行的“自强”变革。这些尝试虽然取得不同程度的实绩,为中国近代化奠定了某些基础,但中国体制性弊端并无改善,积贫积弱、落后挨打,民族危亡日甚一日。在这种情势下,一批曾经寄望于清朝“内改革”的人物(如孙中山、章太炎等)终于认定,必须突破清朝框架,发起击碎旧体制的大举动。于是,他们高扬中国古典的“革命”旗帜,倡导以“万民”为主体,取代“一君”为主体,从而引出“共和”一词,并逐步汲纳欧美日本思想,使“革命”、“共和”获得现代义,汇入世界义。
以孙中山为例,其少年时代即倾慕太平天国,一位常来塾中讲故事的太平天国老军以“洪秀全第二”激励孙氏,孙“得此徽号,视为无上光荣,亦慨然以洪秀全自居”[2](第5页)。而愈益紧迫的民族危亡形势,更促进孙氏反清意识的张大,孙中山撰于1923年的《中国革命史》,自述“革命源起”:余自乙酉中法战后,始有志于革命。这番话是孙晚年对生平的追述,所称早在1884-1885年中法战争以后便“有志于革命”,只可做泛义理解,还不能说19世纪80年代中期的孙氏已决定“革”清朝的“命”。吴相湘在《孙逸仙先生传》中指出:“按‘革命’一词,自1895年以后,孙先生才开始使用。1885年时并没有提及这二字。《中国之革命》是民国成立以后撰写,故沿用1895年通行的名辞”[3](第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