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日本“封建”概念的形成及中国历史分期的(2)
辛亥革命网 2011-04-23 00:00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作者:冯天瑜 查看:
在该书第二章,福泽论述了“国体”与“政统”之别,他把封建制列为政统之一种,指出“世界各国的国情和时代的不同,政统也就有所不同,有以君主立宪为政统的,有以封建割据为政统的,有以国民议会为政统的,也有以寺院政治为政统的。”[2]21
他在谈到以封建为政统时举例说:
在中国,秦始皇废封建置郡县,欧洲由于罗马的衰落,遭受北方野蛮民族的蹂躏,终于形成封建割据的局面,这些都属于此例。[2]123
福泽使用的“封建”一词,显然兼及了古汉语义和西义,并将周代封建与欧洲中世纪封建视作类似政统。在该书第八章,福泽论及欧洲历史,对日耳曼蛮族入侵后的数百年作这样的表述:
……过渡到封建割据的局面。这种局面是从第十世纪开始,到十六七世纪才崩溃的。
这个时代就叫做“封建制度”的时代。在封建时代,法兰西、西班牙等国虽各有其国家之名也有君主,但君主只是徒具虚名而已。国内武人割据构成部落,据山筑城拥兵自重,奴役人民自封为贵族,实际上形成了许多独立王国……[2]123
这里“封建”的内涵也是西义与汉语古典义的通约,“封建”成为一个上承古代,下启近代的历史阶段的专名。这是明治间日本典型的封建观。由此种封建观出发,日本人以“封建”翻译feudalism。如永峰秀树明治八年(1875)翻译的《欧罗巴文明史》第四卷《封建政体》(奎章阁1875年刊行),其起笔曰:“兹所称封建政,原语谓之feudalsystem”。该书第九卷《王权政体》、第十二卷《教门改革》,也多次出现“封建政体”、“封建政”一类短语,在日文历史专业书中,较早使用“封建”一词表述欧洲中世纪政制,而此词又保持着与古汉语词“封建”的内在联系。
明治年间的辞书也反映出以“封建”对译feu2dalism的过程。柴田昌吉、子安峻编的《附音插图英和字汇》(日就社1873年刊行)将“封建的”收在feudal词条下。明治中后期,日本已普遍使用对译feudalism的“封建”一词,并由此词根派生出“封建制度”等新名。1882年日就社出版的《增补订正英和字汇》即以“封建制度”译feudalismus。
日本文部省1878年11月印行的《具氏佛国史》,美国人SamuelGriswordGoodrich(1793-1860)著,荷兰人Th。J。vanKasteel译,日译名《汉加斯底尔》,其第十三篇,题“封建制度”(第56页),是对英语feudalsystem的意译。
文部省图书课1891年9月出版的《万国历史》(据Swinton的世界史著作和Barnes的世界史著作编译),其第四章“封建的制度”(第216—223页),其中“封建”的对应英文也是feudal。
综论之,明治初中期日本已普遍用“封建”对译feudalism“,封建”由原指封土建国、封爵建藩的旧名,引申为表述一种普世性历史时代的新名,而此一新名的内涵融通古汉语义与西义,包蕴“封爵建藩”、“封土封臣”“、领主采邑”诸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