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日封建制“酷似”的发现(7)
辛亥革命网 2011-04-25 00:00 来源:浙江社会科学 作者:冯天瑜 查看:
(二)其他日本学人的比较研究
正是基于日欧有类似的封建制的认识,明治中期以降,日本人撰写的史学论著中出现与欧洲中世纪相对应的“封建制度”、“封建时代”等术语。如三宅米吉(1860-1929)明治十九年(1886)著《日本史学提要》42,便论及西洋的“封建制度”、“封建时代”,并认为东洋日本的幕府时期与之类似。
以后,同类的看法常见之于日本人的论著。
如亦为留学德国的新见吉治1910年著文(后译为日文《日本武家政治的历史》),论述日本武家政治与西欧中世纪制度的相近。
以研究封建制度著称的法学博士牧健二(1892-1989)在比较德、法、英与日本的司法制度之后,作结语说:
我国的封建制度与前述欧洲诸国的制度酷似。43
经过日本学者的研究,类似欧洲中世纪制度的日本“封建社会”,其起承转合的大略状况为:
——日本的封建制与古代氏姓制度血肉相依。在氏姓制时代,朝廷的官职世袭,故“公、臣、连、造、直、首”等既是贵族姓氏,也是职官名号,世袭贵族掌有土地和人民(称“部民”)。
——7至8世纪,日本大规模学习唐代的律令制度,公元646年的“大化改新”以中央集权的唐制为样板,废除氏姓制的豪族领地和部民制,建立起以天皇为中心的统一国家体制,708年颁布的《大宝令》使这种制度法律化,天皇掌控的朝廷垄断土地所有权,将其分成小片,班授给佃农,佃农为朝廷提供租庸调。在行政上,则划分国、郡、里、村,各级均受朝廷控制。然而,这一套仿自唐朝的中央集权制度,在有着顽强的氏姓制传统的日本不易推行,更难以维持,如科举制在官吏世袭的日本就行不通,一度实施的班田制、征兵制则无法久行。
——9世纪初以降,天皇及摄政、关白控制的朝廷,其中央集权渐趋瓦解,班田制中止,代之以各郡贵族及佛寺、神社占有领地,建立庄园。朝廷征兵制也随之止歇,与此相随,贵族领主的私家武装兴起。
——自11世纪开始,以效忠领主为“道”的武士阶层成为左右政局的力量,日本进入由武士阶层及其总头目“征夷大将军”执掌实权的幕府时代,先后出现镰仓幕府、室町幕府、江户幕府,“武门柄政”延绵7个世纪之久(12世纪末叶至19世纪中叶)。
——镰仓幕府(1190-1333)将地方豪强武士称“御家人”,将军与“御家人”结成主从关系,以“忠”“信”为德目。将军把土地封赐给部将,称之“守护”,其所属庄园置“地头”,形成一种幕府居上,掌控守护、地头的网络,社会初步封建化。
——室町时期(1336-1573),守护把持地方政权,中高级武士的采邑遍布国中,封建制趋于成熟。
——织田信长(1533-1582)、丰臣秀吉(1536-1597)执政时(“织丰时期”1573-1600)实行幕藩制(“幕”指掌握中央权力的幕府,“藩”指分封于各地的藩国)。
——随后的江户幕府(1600-1868)在此基础上,使“在地领主”进一步封建化,由幕府与地方藩国联合治理国家,幕府则通过“参觐交代”等制度对有着独立性的藩国加以控制,形成完备的幕藩体制。
12—19世纪,日本由征夷大将军的幕府与被其封予的地方上的世袭军事贵族(武士)分享权力,建立起以政治分权、领主经济为特征的封建制度,同中国周代封建制、9—15世纪西欧封建制(feudalism)有着近似之处,而与中国秦汉至明清以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和地主-自耕农经济为特征的社会则区别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