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婚礼所折射的妇女地位问题(3)

辛亥革命网 2011-04-22 00:00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作者:严昌洪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本文用民俗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方法,探讨了中国旧式婚礼所折射的妇女地位问题,认为“父母之命”和“结二姓之好”的议婚过程,折射出女

  感应巫术:请夫妻双全、多子多福的“好命婆”、“全福人”铺陈嫁妆于床,新人睡了这种人铺的床,也将像她一样多子多福。盖以为好命婆接触过的衾枕新娘再接触,可受感应而获好命。各地均有类似风俗。

  占卜:出嫁前一日,女家备糖馅、肉馅烧饼各一,糖示弄璋,肉示弄瓦,令女择食其一,以预卜首生性别。[11](河北阳原县志,1935)

  实际措施:规定新婚夫妇婚后一月“不空房”,以保证受孕生子。

  综上所述,人们为了新妇早生、多生贵子,使用了各种各样的办法,用“不择手段”形容并不过分。这么多仪式、祝祷,既反映了人们对生儿育女的强烈期盼,又折射出人们对可能不生育的极度忧虑。这种期盼和忧虑给新妇以巨大的精神压力。事实也是如此,婚后不能生育或只育女不生男的妇女常常要受到来自公婆、丈夫以至社会的不公平待遇,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人们通过婚礼的有关仪式,又把给夫家带来发家好运的责任托付给了新妇。家庭的发达高于一切,妇女个人的幸福、前途全然被忽视。在旧时代,女子出嫁被称为“于归”,取之于《诗经·周南·桃夭》所谓“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表示女子因嫁而归夫家,丈夫之家就是已婚妇女的家,而父母之家反被称为“外家”。到了夫家,则为丈夫家庭增添了人口,故曰“广家庭”,这是那个时代婚姻的重要目的之一。于是,妇女在夫家的地位不仅是丈夫的妻子,而且更是男方家庭的成员,她要改从夫姓:无名者称“某某氏”,前为夫姓,后为妇姓;有名者先冠夫姓,次署妇姓,后称名字。在旧式婚礼中,成妇之礼(谒舅姑、庙见)远比成妻之礼(共牢而食,合卺酉良)为重。在古代,规定婚后三月举行庙见之礼,到家庙拜谒祖先,方取得家族成员的资格。后世因嫌举行庙见之礼的时间太后,发生未庙见而死的事情多而难以处置,人们就改为三天、甚至一天了。在近代,因宗族制度的动摇,宗庙的减少,庙见之礼多改为在家中拜祖先。由于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多供奉“天地三界十方万灵真宰之位”(北方)或“天地君(国)亲师之位”(南方),拜祖先则演变成为“拜天地”了,并与“拜堂”之礼结合起来。通过成妻礼、成妇礼、改从夫姓,妇女个体已完全融入夫之家族,其独立地位丧失殆尽。

  于是,新妇要承担给夫家带来发家致富好运的责任便是理所当然的了。家里办了喜事,添了新成员,人们希望借此喜气使家庭生活的航船向好的方面来一个大的转折,因此在婚礼中又安排了祝福新妇带来发家吉兆的仪式。譬如,近代北方由于面食生活习惯的缘故,酵母以其可以发面的特性而成了婚礼中的一种吉祥物,甚至发得好的大馒头也成了男女两家来往的礼物。在河北武安,“男女已届结婚,男制馍馍四枚(皆重数斤)、食盐一块,附押书银八圆或十圆,用龙凤喜帖送女家,俗称‘端书’。女家亦制大馍馍四个、食盐一方、龙凤大、小书,还之男家。”大馍馍而用四个,盖取“四喜发财”之义。[1](河北武安县志,1930)陕西高陵一带,花轿至门,婆婆趁新妇未下轿,用一红色包袱在轿前一撩,立即拿回家放在新床被褥底下,上面再放一块酒米曲堂后,让新妇在上面坐一会儿。民间以为新妇坐了,将来能发家致富。[9](P142)

  通过这一系列仪式,似乎就让新妇肩负起了使婆家发家致富的责任。于是,后来没有发起来,甚至家道中落了的人家,就怪媳妇是“扫帚星”;如果家庭出了祸事,就骂媳妇是“丧门神”;若儿子早死,则指责媳妇是“克星”。这就是婚礼中一串串祝福声所掩盖的对妇女的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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