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婚礼所折射的妇女地位问题(4)
辛亥革命网 2011-04-22 00:00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作者:严昌洪 查看:
女子嫁到夫家的另一责任是充当家务劳动力,主持中馈,代丈夫侍奉父母。做婆婆的劳碌一生,早就盼望新媳娶过门来承担家务劳动,以便自己能安享晚年。故历代娶妇都很重视新人的勤俭品德和心灵手巧,在旧式婚礼中也就有了考察、检验新妇女红和烹饪手艺、婆婆将家务移交媳妇的仪式。针黹和烹饪是旧时代女子才智和手艺的集中表现,被列为女子“四德”之一,称为“妇功”。唐代盛行的“参厨”和宋代盛行的“答贺赏贺”风俗都含有检验新妇手艺之意。在近现代这些习俗以不同的面貌保存下来。关于婚礼中检验女红的仪式各地大同小异,多为女子在定婚后即着手缝制嫁妆,包括精心刺绣、缝衣、做鞋,随嫁奁发送男家,待到婚后谒舅姑、分大小时,分赠公婆和其他尊长戚友。至于检验新妇烹饪技术,一般都是在婚后三日,由新妇下厨,亲手制作菜肴或羹汤之类,请舅姑品尝。在这里,“考试”的意思更明确,一些县志直书“新妇三日入厨具餐,以试妇职”。根据北方生活习惯,“试题”就是做面条,称为“试刀”,考新妇和面、擀面、切面的技术,邻居亲戚皆来喝喜面,通过品尝作出评判。而在南方,试刀就是考新妇切肉、切鹅的技术。新妇在厨中,或由伴娘,或由全福老太太相伴,并要念唱吉语赞歌。而在许多地方,这种习俗发生演变,化为象征性仪式,有“考试”作弊者,由伴娘代庖;有走过场者,新妇入厨“稍事刀俎即返”;亦有“免试”者:“富厚之家,新妇亦有不入厨作羹者”。[1](河南西平县志,1934)
检验新妇女红、烹饪技术的目的是为了新妇进门后能接婆婆的班。许多地方婆婆迫不及待地要交班,便不等通过上述“考试”即举行颇具戏剧性的交班仪式。湖南零陵县在新妇出轿门时,婆婆以织布梭授之,示劝纺织。[1](湖南零陵县志,清光绪二年)河南偃师是婆婆在新房将装有秤、尺、杼等物的柳斗授与新媳,谓之“传杼”。[1](河南偃师县风土志略,1934)广西来宾一带新娘先从婆婆手中接过新粥瓢入门,以示接过了管家政、主中馈的重担。广东曲江新妇三日入厨,姑教以中馈,并不是故意“放水”让新媳“考试”过关,而是为了“交厨”。[1](广东曲江县志,清光绪元年)这种“交厨”、“传杼”的婚礼仪式及各地农村男幼女长的婚姻习俗,是“无菲无仪,惟酒食是议”的封建意识和男耕女织的农业社会下的产物。
三、各种禁忌与厌胜仪式,折射出对妇女的歧视
婚礼中迎娶新娘的时刻,本应是妇女地位“最高”的时候,然而歧视妇女的社会心理仍然在一些禁忌和厌胜仪式中折射出来。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新嫁娘成了不可接触的人物,用盖头、彩轿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既不准她看见外边,又禁忌途中人们看见她。隐蔽新娘,曾被说成是古代劫掠婚的遗存或新娘遮羞的需要。这是学者的解释。而民俗史上常有这样的现象:对于一种早已存在的古老风俗,在其原始起因渐渐湮没后,民间往往会根据需要、体认、传说等,附会以各种不同的解释。故笔者认为,关于新娘会冒犯神明、招引鬼魂、伤害旁人的迷信是民间用来解释隐蔽新娘的重要理由之一。这里面明显地存在着对女性的歧视。请看事实:
各地新娘出嫁要“头不露天,脚不着地”,原因就在于“一为预防冒犯天地神明,二为防备恶灵入侵。”[10]有的地方,送亲途中,“新娘轿前有两人先行,各持一红毡。每过庙或大石、大树,均遮掩之,以为恐有触犯神明。”[11]有的地方,“喜舆至婿门,婿家大小皆避少顷”。[1](湖南永州府志,清道光八年)新娘为什么会冒犯天地神明,婿家大小为什么要躲避新娘?因为俗信认为新娘身上带有“煞气”,“新人入门时,翁姑远走潜避,不闻鼓吹声,以避其煞”,[1](贵州增修仁怀厅志,清光绪二十八年)或称“避白虎”,“白虎”指白虎神,亦是恶煞之一种。江苏扬州人害怕新娘把魔气、邪气、污气带入洞房,故入洞房时要她在放有斧头(砍掉三气)和大葱(冲走三气)的凳子上爬过去,以为经过这样的冲煞,新娘就会永远光洁,夫妻康宁。[1](P124)浙江临安地区把婿家人回避的原因解释为新娘“猫脸未净”,恐日后多口舌,必由伴娘捧水请新娘洗过脸后,新郎等方出来相见。[12](P86)更有甚者,在新婚三日里,忌新娘下炕、吃东西和大小便,否则认为会污神明,招来灾祸。[13](P149)由此类风俗来看,说新娘身上带有煞气的实质是认为新娘“不洁”,歧视妇女的偏见昭然若揭。既然新娘身上带有煞气,各地婚礼中便有了各种冲煞的仪式:或鸣放爆竹崩新娘煞气,或杀鸡以禳凶神恶煞,或由新郎对彩轿引弓而射,或由道士向彩轿撒米,或让新娘从火盆(或火堆、七星灯等)上跨过,等等。
在旧时代,妇女还被视为“不吉”,人们认为不遵守某些禁忌,不采用某些厌胜之术,新娘会给娘家或婆家带来贫穷和不安定因素。许多地方都忌讳新妇履地出门,谓“不带娘家土”,恐带走娘家“福气”,上轿时或足踏毡毯、麻布之类,或由父兄背至轿中,或让轿门与大门对接。同样道理,新娘嫁衣忌缝口袋,以防装走娘家的财产和福气。中原一带还有喝一碗汤,据说喝这汤颇有讲究,喝光了会穷娘家,不喝又会穷婆家,聪明的新娘则“喝一半,留一半,两头都好过生活。”[13](P130)有的地方在彩轿起身时,娘家人要泼一盆水,所谓“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对此习俗有两种解释,一是认为娘家祈祷女儿在婿家生活得好,永不被“休”返回;一是认为人们视女儿如一盆水,一泼了之,以免给家中增添麻烦。因离异而返回娘家的妇女一般不受欢迎,道理盖在于此。在天津,新妇回门时,女家必于黎明前返之,不使其看见母家屋瓦,谓“恐妨母家也”。[1](天津志略,1931)这些习俗实际上是民间把女孩视为“赔钱货”,认为生女孩会给家庭带来贫困和麻烦的“重男轻女”思想在婚礼中的折射。娶妇之家也有类似仪式。家中娶来新媳,久后常会出现夫妻、婆媳、姑嫂、妯娌不和的不安定现象,论起理来,家人总是归咎于新妇,故一些地方在娶亲时预作防范,让新娘入门时从置于门槛上的马鞍上跨过,取“平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