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人对新语入华的“迎”与“拒”(3)
辛亥革命网 2011-04-24 00:00 来源: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冯天瑜 查看:
梁氏“条理明晰,笔锋常带感情,对于读者,别有一种魔力”的“新文体”,其特点之一,便是“好以日本语句入文”,并参考日本语法、注入日式文气。1902年他在《新民说·论进步》中指出:“社会变迁日繁,其新现象、新名词必日出,或从积累而得,或从交换而来。……一新名物、新意境出,而即有一新文字以应之。新新相引,而日进焉。”[1]57以梁氏1902年刊发的《论政府与人民之权限》文中的一段为例,即随处可见日本新语和日式文气:“重视人民者,谓国家不过人民之结集体,国家之主权即在个人(谓一个人也)。其说之极端,使人民之权无限,其弊也,陷于无政府党,率国民而复归于野蛮。重视政府者,谓政府者国家之代表也,活用国家之意志而使现诸实者也,故国家之主权即在政府。其说之极端,使政府之权无限,其弊也,陷于专制主义,困国民永不得进于文明。故构成一完全至善之国家,必以明政府与人民之权限为第一义。”短短百余言,即出现“结集体、主权、个人、极端、无限、无政府党、国民、野蛮、重视、代表、活用、意志、专制主义、文明、构成、权限、第一义”等等“日本新名词”,有的新语还反复多次使用(如极端、主权、国民、无限)。
这种大量采用日本新名词的作法,遍见于清末时文。请看1903年出版的《新尔雅》,其《释政》中的一段话:
以国家有人格者,盖拟国家以人也。国家为权利义务之主体,故有人格。国家对臣民有权利有义务,对外国有权利有义务,此国家之所以为权利义务之主体备有人格也。
几十字中,迭出“人格、权利、义务、主体”等日本新语,借此向中国人介绍了全新的“国家”概念。这类作法,实开运用新语研讨新文化之端绪。至五四时期,以“科学、民主、自由、文化、文明、女权、理想、宗教、社会、共和、美术”等新名词申发新文化精义,更成为时代风尚。
二、抗拒与质疑
西洋新语入华,自明末以降,已历三百年,然直至1896年以前,因力度有限,并未引起人们重视,孙家鼐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上《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还称京师同文馆及各省广方言馆等外语学校的功能,“斤斤于文字语言,充其量不过得数十译翻人才而止”,对外来词进口颇有不屑挂齿之慨。但1896年以后,随着日本新名词的成批涌入,使得视语文传统为命脉的士大夫阶层十分惊恐,遂起而抵制。
如前所述,张之洞是游学东瀛和广译东书的重要倡导者,故也是“日本新名词”入华的始作俑者。然而,当“游学”和“广译”导致的必然结果——新语汇及其负载的新思想大举入华之际,张之洞却油然而生厌恶与抵触,活现出“叶公好龙”式的窘态。这也正是张氏“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文化模式矛盾性的表现。
1903年,张百熙、张之洞等拟《奏定学堂章程》(此即所谓“癸卯学制”)。该章程的《学务纲要》专列“戒袭用外国无谓名词以存国文端士风”一条,对外来词(特别是日本名词)大张挞伐:
近日少年习气,每喜于文字间袭用外国名词谚语,如团体、国魂、膨胀、舞台、代表等字,固欠雅驯。即牺牲、社会、影响、机关、组织、运动等字,虽皆中国所习见,而取义与中国旧解迥然不同,迂曲难晓。又如报告、困难、配当、观念等字,意虽可解,然并非必需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