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和辛亥革命(12)
辛亥革命网 2012-08-14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袁刚 查看:
1912年4月2日,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决: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迁北京。44 ﹐ 2 9 ( 三, 一三)44月29日,(1) 參議院行開院禮, 議長林森主娓, 袁世凱演說, 強調財政紀綱問題( 關於參議員資格曾有爭論) 。参议院在北京象坊桥前资政院旧址举行隆重开院礼。这时,和平民主建国,千头万绪,要使新政权由“临时”变为“正式”,首先即是要将国会经由民选由临时而成为正式,再以国会为中心,制定正式宪法并选举正式大总统。5月7日,临时参议院议决正式国会采两院制,并议定了《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8月10日由临时大总统袁世凯颁布。
从1912年9月开始直到次年3月的半年时间,在全国各省区进行了大规模严肃认真的议会选举,时登记选民号称有4千多万,其民主性就是与当时先进的欧美相比,也少有差距,较之清末谘议局议员选举,则参选投票的人更多,全国各族人民表现了很高的政治参与热情。
为配合组建国会党团,同时出现大规模组党建党活动。青年政治家宋教仁叱咤风云,“毁党造党”,“毁”同盟会,与吴景濂的统一共和党等组合,“造”国民党,尊孙中山为名誉领袖,宋为实际操盘手,结果在国会两院选举大获全胜。国民党通过民主选举成为国会第一大党。党魁宋教仁四处演说,企图以国会第一大党组织国民党内阁,其势咄咄逼人。
以后的情况为大家所熟知,宋教仁被刺杀,辛亥革命以国会为中心的民主建政制宪过程就此被斩断,中国民主共和宪政的进程嘎然中止。袁世凯解散了国会,最后搞了“洪宪帝制”。议会民主这一套,在中国仅实行了两年,就被军事武力废止。
最后第八是总结议论,题:确立国会博弈机制才是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
以上所述使我们清楚地看到,辛亥革命中国建立亚洲第一个共和国,而其建政开初,是以“国会”为中心,来统合各种不同势力,以议会为平台,来共同协商建立新民国。并不是传统的打天下坐天下,有枪便是草头王,其一开始就相当讲究民主选举。
从1911年11月即武昌起义后不久,在上海倡立各省会议机关,筹组临时“国会”,到1914年1月第一届国会被袁世凯强令解散,前后两年多时间里,国会一直是议政建政中心,一切大政都必须经议会审议才能实施,临时大总统也是由国会选出,这是无可置疑铁的事实。说明辛亥革命建立民国,是各派共同努力的结果,而非某党某人所能“缔造”。
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辛亥民初建政有两条不同的思路不同的路径。孙中山为首的同盟会革命党早在1906年就制定了革命方略,按“三序方略”,其最终虽将建立议会宪政,但一开初却是要实行革命专政,普设军政府,由革命党统揽权力,用武力扫灭旧势力,建立新国家。然而,辛亥革命时由于实力不足,准备不够,孙、黄等虽多方努力,但无人响应,党人内部亦不一致,建立统一的革命军政府的方案始终未能实现,这条路当时没有走通。
“开国会”首先是由聚集上海的立宪派精英提出,这一路经与1910年他们发动的大规模国会请愿,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系,其动议当时不但得到革命党陈其美、黄兴、宋教仁等响应,而且与清大员袁世凯等亦有默契,最后连清廷也同意以国会来议决政体,由此化解了战端。南北争议最后仅限于南北之国会到底那个更具合法性,而经立宪精英斡旋,最终同意南京参议院的临时国会地位,达成南北和议和政权的和平转移,避免了流血,其善莫大焉,其功可彪炳史册。
立宪精英张謇、赵凤昌等提出在上海设临时国会,筹建民国政府,是模仿美国独立战争时的费城十三州会议。孙中山创立兴中会及同盟会,最初革命纲领也是要模仿美国建立“合众政府”。美国的建国,大陆会议即临时国会起了决定性作用。美国独立时一位州长说,制宪会议是“人类历史上一次新的事件。在此之前,多数政府都由暴君组成,并强加在人民之上。从来还没有国家……通过他们的代表会聚一堂,镇定自若地为自己设计一个政府体制”。我们可以比较一下。
1776年7月4日通过《独立宣言》后,北美十三州的联邦派与民主派、大州与小州之间,存在着极其复杂的利益冲突,各州均起草了各自的州宪法,就建国问题争吵不休。经过了十年博弈,其间也出现谢司起义,直到1787年签署宪法,才达成妥协,成立三权分立总统制政府。华盛顿“以谦卑”成为美国“国父”,当选为第一任总统。
华盛顿并非完人,但他不争权不恋权,两任届满他就去当他的大农场主奴隶主。其他开国元勋亚当斯、杰弗逊、麦迪逊等政见也并非一致,代表不同利益争吵冲突很是厉害,但他们通过选举,轮流当上总统,并都对美国的建国和民主作出了很大贡献。美国的宪法也“并不是什么抽象理论的产物”,而是十三州争吵中“互相尊重忍让、友好敦睦精神的产物”。它不尽完美,且开初相当简陋,但通过国会不断修正,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