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和辛亥革命(7)

辛亥革命网 2012-08-14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袁刚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值辛亥革命100周年之日,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团委“寄予未来”系列讲座荣幸邀请到袁刚教授为大家讲“国会与辛亥革命”。 ,国会和辛亥革命

  为此,在孙中山就职的当天(1912年1月1日),袁世凯宣布撤销北方议和代表唐绍仪的职务,对谈判已订各条,例不承认。当天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拜见袁世凯,袁指责革命党蛮不讲理,不断违反停战协议,并表示他不会接受塞满革命党的南京“国会”。真正具有代表性的国民会议,应该是全国每个地区和民族选一个代表,在北京开会,袁提出要重新组织国民会议。

  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南方和北方虽有非常严重的分歧,但是北方袁世凯也已经把“国会”看作是政治合法性的唯一来源,清朝也在筹划召集临时国会,以国民会议表决到底是实行共和,还是实行君主立宪。这时“国会”的地位非常重要,要由国会公决来确定国体,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南方和北方都视国会为最高权力机关。

  1911年12月30日,南京各省代表会议通告北方代表唐绍仪,告知17省代表已经在南京开会,选举临时大总统,已足见国民多数赞成共和,不用再开国民会议了。南方确定以各省都督代表会为临时国会,但是北方不承认其代表性、合法性,要在北京重组更具代表性的临时国会,“以定指归”。

  袁世凯和清廷为什么这个时候也看重“国会”?为什么这个时候各派建政都是以国会为中心呢?北方虽不承认南京临时国会是合法的,要重新搞,但也是要搞新的国会。以国会为中心建政,南北都一样。为什么?这我们就要从清末预备立宪张謇等立宪派发动三次大规模“速开国会”的请愿运动说起。

  1906年9月1日,清廷颁诏宣布预备立宪,各地绅民即吁请尽快召开国会,制定宪法。迫于压力,清廷于1908年9月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1909年各省咨议局成立,中央资政院也开院,但这不是正式的国会,均无立法权,仅为咨询机关。当选为江苏咨议局议长的张謇,在9月发表了《请速开国会建立责任内阁以图补救意见书》,发起国会请愿运动。各省咨议局随即联合组建了“国会请愿同志会”,有组织地到北京和平请愿,要求速开国会。资政院的议员也组织了“宪友会”,各省咨议局相应组织了“宪友会”支部,这样就形成了有组织的立宪派。年底,有16省咨议局代表齐聚上海,举行国会请愿代表团谈话会,组织代表团。1910年1月,由直隶咨议局议员孙洪伊领衔,到北京请愿。6月,又发动第二次请愿。8月10日,在北京成立各省咨议局联合会。各省串联互通声气,到9月又组织了第三次请愿运动。这些议员都是民选,来自基层,扎根社会,他们进行的是合法斗争,并联络各省的开明官员,上及总督、巡抚,争取到了20多万人在请愿书上签名,有上百万人参与,连资政院议员,各省督抚也卷了进来,官僚们也纷纷加入敦请“速开国会”的行列,形成波澜壮阔的强大政治洪流。其影响力之大,较之革命党孙中山他们发动的十几次打了就跑的武装起义,实有过之而无不及。和平请愿较之武装斗争,政治影响力更大,应该说实效更大。

  立宪派为什么要打“速开国会”的招牌呢?为什么要以开国会为中心,提出他们的政治诉求呢?这是因为连遭西方列强打击而日益衰败的清朝,既然痛定思痛,要下决心学习西方改革政体,宣布预备立宪,也就是移植西式的君主立宪政体,宪法至上,君主为虚,则几千年传统的君主权力,必须自我放弃。权力转移到哪里呢?不是转移到某个人,或者某个党,而是转移到由选举组成的国民会议之手,也就是代议制国会。把权力转给国会,由国会选举首相,来组织责任内阁,搞君主立宪政体。

  我们都知道,国会政体起始于13世纪的英国,经过五六百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以选举票决以定国事的政治机制,成为世界范围现代民主的核心制度。鸦片战争以来,洋务知识分子对英国国会巴里满(Parliament)做了广泛介绍,严复也翻译了穆勒的著作。就在国内请愿高潮的1910年,留学英国学习政治学的章士钊,也发表了大量的政论,介绍西方议会民主政党政治,他希望清朝的预备立宪能够“速攻扑现政府之组织,以善良之代议政体代之”,也就是采取英式君主立宪议会政党内阁制度,希望清朝的资政院能够办成英式国会。梁启超也就国会问题写了很多文章,认为清朝没有国会,也就没有现代意义的政府,政府应该向国会负责,而不是对皇帝负责。立宪派请愿“速开国会”,其实就是要求清廷开放政权,以国会为中心,转移权力,建立宪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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